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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兴元年(1022)正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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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正月辛未朔,诏改元,移今年南郊恩赏就二月朔颁行。 始命道士建道场于天安殿,辅臣递斋宿焚香,上疾浸愈也。 丁丑,权度支判官、祠部郎中、直史馆章得象为梓州路转运使。得象自言母年踰七十,旁无兄弟,愿免遐适,庶遂色养。诏许之,仍领旧职。 刑部员外郎、直史馆陈从易为荆湖南路转运使。从易好学强记,为人激直少容,喜别白是非,多面折人,或戒以与人太尽,从易终不变。王钦若最善之,尝谓人曰:“数日不见简夫,辄忽忽不怿。”及废居南京,时丁谓方用事,人畏谓,无敢往见钦若者,于是从易将欲过之,遇汴水旱涸,遂告谓曰:“从易愿使湖外者,非独为贫也,亦以王公在宋,故就省之耳。今汴涸,义不可从他道进,幸公许少留。”谓即大喜曰:“王公之门,独君知我者。”留从易权纠察刑狱,从易不敢当,乃听归馆,须汴通乃行。馆中待阙,自从易始。(按实录,从易权纠察在京刑狱乃去年十二月丙午,其为湖南漕乃今年正月丁丑,其先后似与传所载不同。或先为纠察,改除湖南,既除湖南,复命纠察,从易辞后命不敢当,但于馆中待阙,故实录不再书乎?当考。)初,从易坐荐送别头进士失实,夺一官,以父老求乡郡。宰相寇准恶其疏己,除吉州。从易因对自言,改福州,未行,遭父丧。及使湖外,准时贬道州。谓又谓从易曰:“庐陵之事,可释憾矣。”从易对曰:“当以故相事之耳。”谓有媿色。其行志多类此。 癸未,始命皇太子朝拜启圣院太宗神御殿,师傅、宫僚悉从。 丁亥,上御东华门观灯。 戊戌,秀州言积水为灾,民艰食。诏本州秋税残欠悉倚阁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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