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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中祥符八年五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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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辛巳朔,刑部员外郎、兼侍御史知篮事王随言:“准诏劾荣王元俨宫遗火事,本元俨侍婢韩盗卖金器,恐事发,遂纵火。其知情干连人悉具以闻。”诏韩氏断手足,令众三日,凌迟处死,知情人处斩,余并等第决配。先是,当死者甚众,王旦独请对,言曰:“始失火时,陛下以罪己诏天下,而臣等皆上章待罪。今乃过为杀戮,恐失前诏意也。且火虽有迹,宁知非天谴邪!”上欣然纳之,由是减死者几百辈。(当失火时,固已知自荣王宫矣。命官勘劾,事理当然,非因大臣建议也。旦所以谏,盖虑缘坐者众,或及无辜尔。若云不宜罪人,则恐失实。欧阳修神道碑乃由旦子素遗行录略加删润耳,今取参考,稍易其辞。) 秦翰言内臣端午时服,望权住给赐,从之。 壬午,安静、武信军节度使荣王元俨夺武信节度使,降封端王,出居故驸马都尉石保吉第;记室参军崔昈坐辅导无状,亦责官。 诏西来回纥赍碙砂,系禁物,并释其罪,以蕃部未知条约故也。 禁缘边人收市夏州贡奉使所乘马。 癸未,诏罢贡举一年。 中书门下、枢密院请罢给月俸,不许,又请罢赐端午时服,许之。 甲申,命寇准知河南府、兼西京留守司事。 乙酉,上幸东华、祥符、左银台、升龙等门及朝元殿,赐役工缗钱。 占城国王遣使波轮诃罗帝来贡,诃罗帝自言有弟陶珠,顷为交州所掠,押驯象赴阙,今幸得见,欲携以还蕃,许之,仍赐陶珠衣币、装钱。 辛卯,河北转运使李士衡等,言管内诸军准备支用外,有钱四十万贯、紬五千匹、丝三千两、布二十万匹,请悉以上供。优诏箧之,其钱帛令本路贮积,勿更辇致。 壬辰,诏于右掖门外创崇文外院,别置三馆书库。时宫城申严火禁甚峻,上以群臣更直寓宿,寒冱之月,饮食非便,乃命翰林学士陈彭年检唐故事而修复之。 废内侍省黄门,其高班内品改为前殿祗候高班内品。 癸巳,上御崇政殿亲虑系囚,死罪情轻者贷之。 以瀛州团练使李延渥为右领卫大将军、演州团练使,棣州团练使陈直为右监门卫将军、诚州团练使,皆久病騳官无状故也。 诏自宫禁迨臣庶之家,一切服玩皆不得以金为饰,严其科禁。自是遂绝。(王称东都事略:诏宗室、皇亲及外廷臣庶之家,不得以销金、戗金、金线之类为衣服器用。) 知制诰钱惟演献其父所赐礼贤宅,优诏奨之,赐惟演钱五十万,令均给六房,仍各赐宅一区。 乙未,西凉府厮铎督遣使来贡。 诏契丹国信物旧用金为饰者,并易以锦绣。 己亥,诏:“近禁销金,虑北境人至榷场,未知条式,或卖违禁物,与近边商旅贸易。宜令知雄州李允则以意谕北境,仍录所降诏付之。” 庚子,放宫人一百八十四人。 壬寅,中书门下请以库藏熏损匹帛、杂物给所请月俸及衣赐,五分折支。文武百官学士而下相继拜章以请,诏不许,章再上,乃许之。 甲辰,妖人谷隐黥面配琼州牢城,遇赦不还;靳重荣汀州;靳有方沙门岛。仍以诏谕解州民庶,自今无得传习隐术。隐先坐罪编管解州,因用妖术惑众,重荣师事之,有方尝绐取隐资财甚众,至是,付御史鞫劾而谪焉。 丁未,礼仪院详定:“自今大礼,皇帝位褥依旧例及别敕用红紫罗外,其非时诣宫观、寺院焚香,并用黄紬褥。群臣行事斋醮、宴设、谢恩、拜表、并用紫紬褥。永为定式。” 先是,仪鸾司乞改制锦褥,上谓三司使林特曰:“朕内庭未尝践锦绣,此褥止外庭篮用,殊无爱惜。自今当诏礼官止用黄紬、紫紬褥可也。”因言:“仪鸾司什物,如道场中锦绣供具,本奉真圣,而掌事者辄自取用,或至践履。卫绍钦尝掌仪鸾,一夕,朕闻外黄门语喧,乃私取锦褥,为绍钦夺去。又魏昭易掌御厨,内侍数移换食,而昭易执不与。虽小事,当官执守,亦大不易。国家一毫之用,尽出于民,典司者能各惜费,乃是薄赋之原也。” 诏江、淮、两浙驻泊及巡检兵士,并遣习水者往,以旧兵不习水,难使捕寇故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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