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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中祥符四年七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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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浙、福建、荆湖、广南诸州循伪制输丁身钱,岁凡四十五万四百贯,民有子者或弃不养,或卖为僮仆,或度为释老。秋七月壬申朔,诏悉除之。 癸酉,历代帝王陵寝申禁樵采,犯者,所在官司并论其罪。 丙子,诏自今应差文武臣僚充安抚使副、巡检、都监及提点刑狱之类,但系同差带职名者,并令一班辞见,合重行异位,即依常例。 崇真资圣禅院市蔬扰人,丁丑,诏以蔬圃赐之。 庚辰,上谓辅臣曰:“昨覃庆,中外迁官,惟入内内侍省、内侍省官若依例改转,即勤惰劳逸不能均矣。”因取两司官姓名,较其入仕久近、干事繁简,第升降之。遂诏从祀至脽上、河中府入仕及十年者,至西京入仕及十五年者,留司掌事入仕及十七年者,并与改转。将命在外者,并如之。其请长假及事故入仕未满限者,量增奉给。内诸司使有子者,恩例外更特与改转一人。 诏奨淮南、江、浙、荆湖制置发运使李溥,两浙转运使陈尧佐,荆湖南路转运使孙冕,知温州胡则,知郴州袁延庆,知濠州定远县王仲微,以规画供修玉清昭应宫材木无阙故也。(袁延庆,未见。) 详定所言皇帝临轩册五岳,参详册文,无作乐之仪。上曰:“凡大朝会,公卿出入尚作乐,且礼缘人情,宜令有司别撰乐章。”王旦曰:“册案当于门外设次,俟入,则乐作。”从之。 诏丁谓、李宗谔与礼官详定五岳衣冠制度及崇饱钒像之礼。 壬午,进封韩国长公主为卫国,吴国长公主为楚国,随国长公主为越国。 甲申,诏:“中书、枢密院,除改皇亲检行恩例,自今凡进卷草,并臣僚亲封,朕当面拆之,即降处分。”时皇亲加恩制未出,有传知者,帝意内省见之,遽即令进名付学士院草制,次日始进覆状,又降此诏。 群牧副使阎承翰与勾当估马司赵守伦虽素为姻家,又联职任,然不相得,遂各讼诉,并付御史台鞫问。承翰坐擅用公钱,当赎金三十斤;守伦坐违制移估马司,当免所居官,典吏当杖脊。乙酉,诏宽其罚,承翰赎金十斤,守伦赎二十斤,典吏亦降从杖。群牧都监张继能、判官陈越而下并释罪,制置使陈尧叟特免按问。所用公钱悉蠲之。 戊子,镇、眉、昌等州皆言地震。 契丹界自应州而北,地震裂有声,室宇摧圯,人多压死。上曰:“此必辽境民灾,宜谕边臣,常为之备。”因议择河北转运使经度军储,备缓急,谓辅臣曰:“王曙淳厚,李应机干敏,皆可委也。”乃以曙为转运使,应机为同转运使。 开封府进士郭颜、孙硕等同保应服勤词学科,硕预荐,颜既被绌,诣府自首有服纪,不当赴举,欲以累硕。上恶其险躁无儒行,令配蔡州,永勿齿贡籍。硕等五人赎金,殿三举。 己丑,诏河北滨、棣州水淹为患,比降赦命,免其田租十之三,今所纳七分,可更蠲其半。 三司假内藏库绢三十万疋,从之。 泉州观察使、驸马柴宗庆表求边任,上谓辅臣曰:“宗庆未尝更事,岂堪此选。卿等可召至中书,谕以疆埸无虞,恐动人情,故不许也。” 辛卯,河南府言有蝗,自死,不害稼。 京东转运使言蝗生,食苗叶,不伤穗。 国史院进所修太祖纪。上录纪中义例未当者二十余条,谓王旦、王钦若等曰:“如以钟鼓楼为漏室,薼务为甄官,岂若直指其名也。悉宜改正之。”钦若曰:“此盖晁迥、杨亿所修。”上曰:“卿尝参之邪?”旦曰:“朝廷撰集大典,并当悉心,务令广备,初无彼此之别也。”因诏:“每卷自今先奏草本,编修官及同修史官,其初修或再看详,皆具载其名。如有改正、增益事件字数,亦各于名下题出,以考其勤惰焉。” 工部尚书、参知政事冯拯以疾求辞,优诏不许,且作诗谕意。拯复三表固请,甲午,罢为刑部尚书、知河南府、知西京留守司事,仍令委事官属,听养疾自便。 知枢密院事王钦若言:“近者王公交车辂皆饰以龙,颇紊彝制,请下太常礼院检详,以其法付太仆寺重修,永为定式,使尊卑不渎。”从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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