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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德二年六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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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月丁丑朔,诏应进士、诸科同出身试将作监主簿者,并令守选。故事,登科皆有选限。近制,及第即命以官,咸平三年,初复廷试,赐出身者,亦免选。至是,策名之士尤众,多设等级以振淹滞,虽艺不及格,悉赐同出身,试秩解褐,故令有司循用常调,以示甄别。又下诏劝学,权停贡举二年。时命两制各撰劝学诏,赵安仁所作最切于科试之病,特俾用之。 申禁行滥物。 戊寅,诏忻、代州缘边诸寨,自今北界赍牒至者,并送代州,仍准条给物。以其回报裁处类例不一故也。 己卯,刑部、大理寺、三司法直官,令吏部铨选流内官一任三考以上、谨干无过、工书判者,具名引对,试断案五道,中格者授之。三司大理寺一年、刑部三年无私罪者,授京官。先是,悉自令史迁补,端拱中,寇准判铨,奏用士人,至是,复举前诏。 京东诸州蝻虫生,庚辰,遣使掩捕,仍精洁致祭。 知永兴军府兼提举诸州兵甲向敏中,请徙环、渭戍卒屯泾、庆州,以省边用,从之。 辛巳,有司言契丹清朔、擒戎剩员军士十八人,老病当停。诏殿前司询问,无亲属者许仍旧,愿停者从其便。上以异域归顺之人,老而摈退,或无所依故也。 司天言星文有灾,在吴、越之分。诏益升、洪、杭、福州屯兵,令六宅使康继英等四人分任驻泊都监,提举本路诸州兵马巡检事。 安肃军言部民数辈,私至北界易州,州将执之送还。诏谕边臣,如北人擅至封内,亦登时执送。 壬午,监察御史临川崔宪言:“前知广德军,有祠山庙,素号灵应,远近之民,多以耕牛为献。自伪命已来,听乡民租赁,每一牛岁输绢一匹,供本庙费。近者,绢悉入官,望给四百匹,完葺祠宇。”上曰:“如载在祠典,有益于民,则当官为崇饰,何必租绢。”因令本军葺之。 癸未,诏诸州商税,年额及三万贯以上者,令审官院选亲民官监莅,仍给通判添支。 丁亥,以盛暑,减京城役课。 夏州赵德明遣牙将王旻奉表归款,赐旻锦袍、银带,遣侍禁夏居厚赍诏答之。 曹州民赵谏与其弟谔,皆凶狡无赖,恐喝取财,交结权右,长吏多与抗礼,率干预郡政。太常博士郑人李及受诏通判州事,谏适来京师,投刺请见,及拒之,谏大怒,慢骂而去。因帖牓言及非毁朝政,及得之,以匿名事,未敢发。会大理寺丞任中行本谏同乡里,尽知其奸慝,密表言之。上即遣中使就访,京东转运使施护、知曹州谢涛并及,皆条疏谏兄弟丑迹,乃逮系御史狱。又诏开封府、曹州吏民,先为谏、谔恐喝者,得自首露释罪。命搜其家,得朝士、内职、中贵所与书尺甚众,计赃巨万。己丑,并斩于西市,党与决杖流岭外,与之游熟者并坐降黜。因诏:“自今讼不干己事,即决杖荷校示众十日,情理蠹害,屡诉人者,具名以闻,仍配隶远处。”上初欲穷治与谏交游者,内出姓名七十余人付狱,中丞吕文仲请对,言逮捕者众,或在外郡,苟悉索之,虑动人听。上曰:“卿执宪,当嫉恶如雠,岂公行党庇耶?”文仲顿首曰:“中司之职,非徒绳纠愆违,亦当顾国家大体。今纵七十余人悉得奸状,以陛下之慈仁,必不尽戮,不过废弃而已。但籍其名,更察其为人,置于宂散,或举选对扬之日摈斥之,未为晚也。”上从其言。(施护,未见。) 庚寅,诏自今宗庙忌日,西京及诸节镇给钱十千,防团州七千,军事州五千,以备斋设,无得率敛。 辛卯,鄜延路钤辖张崇贵言,赵德明已奉表归款,令河西蕃族各守疆界。诏诸部如德明无所侵扰,则勿纵兵出境。 癸巳,诏知郑州、太常博士管城段晔入朝,赐五品服遣还任。晔前通判郓州,会知州丁谓入权三司使,即以晔知州事,谓且荐晔之才,故有是命。 甲午,张崇贵自延州入奏,诏谕以继迁昔时变诈之状,今当使德明自为誓约,纳灵州土疆,止居平夏,遣子弟入宿卫,送略去官吏,尽散蕃汉兵及质口,封境之上有侵扰者禀朝旨,凡七事;则授德明以定难节度使、西平王,赐金帛缗钱四万贯匹两、茶二万斤,给内地节度使俸,听回图往来,放青盐之禁,凡五事。仍遣閤门通事舍人焦守节偕往,呼德明亲信示之,如能顺命,即降恩制。既而德明使张浦诣崇贵等面议及致书疏,但多邀求,不肯自为誓约也。 乙未,赐殿前都指挥使高琼板本经史,从所乞也。上崇尚文儒,留心学术,故武毅之臣无不自化。 高品陈延庆言监修亳州太清、洞霄两宫事毕。遣使致醮,增具什物,给兵洒扫。 丙申,令开封府察受纳夏税场,无使迟滞。 宁州山水泛滥,坏民舍军营,命中使驰传存抚,给钱粮,溺死者官为埋瘗,葺其居。 定州军城寨言,得契丹西南面飞狐安抚使牒,请谕采木民无越疆境。命转运使与本州据部民取材之所,召其疆吏,同立标帜以示众。 辛丑,以西上閤门使孙全照为东上閤门使,领英州刺史。全照形短,精悍知兵,以严毅整众,然性刚使气,专任刑罚。中书初进拟严州,上曰:“全照深刻,常虑人以严察谤己,今授此州,似涉讥诮。”乃改命焉。 朝廷每岁准礼例修马祖、先牧、马社、马步之祭,于是,群牧司请令内外坊、监择地建庙,立四神像,每岁四仲月委本院致祭。诏崇文院详阅典故,检讨官杜镐上言:“四神各有本坛,以时奉祀,唯物不备。”乃诏自今每祀用一羊,其置庙罢之。 壬寅,令司天监始置监生,选历算精熟者为之。 诏自今僮仆盗主财五贯,配本州牢城,十贯配五百里外,二十贯以上奏裁。改咸平六年之制,虑其淹系也。 是月,上谓辅臣曰:“殿前、侍卫司禁兵,老疾者众,盖久从征戍,失于简练。比因抽移至京师,虽量加阅视,亦止能去其尤者。今多已召还,宜精加选择,虽议者恐其动众,亦当断在必行。昔太祖亦常患其若此,遂尽行拣阅,当时众情深以为惧,而厥后果成精锐。”枢密使王继英曰:“禁旅比昔时数今已踰倍,若乘此息兵,简退疲宂,实甚便。”上曰:“然。第以北界请盟,西戎纳款,若即行此,则军旅之情必谓国家便谋去兵惜费,不若先从下军选择勇力者次补上军,亦可镇压浮言,使众不惑也。其老疾者,俟秋冬遴简将臣,令悉搜去之。” 置滨州通判一员,以刺史周绪赴本任也。上谓武人多不阅政理,非通判廉干,则民受弊。乃诏应防、团、刺史在本任及知州处见任通判,令转运使密具能否以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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