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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平二年二月


  二月乙酉朔,赐故彰信节度使周渭家钱十万,录其子太庙斋郎建中为乘氏主簿,令百日外赴任。上谓渭有清节,召还,将复用之,诏下而渭已卒,故优恤焉。

  丙申,以太师、赠尚书令、韩王忠献公赵普配飨太祖庙廷。

  辛丑,太常丞、判三司催欠司王钦若,表述上登位以来,放天下逋欠钱物千余万,释系囚三千余人,(实录、本纪及食货志并云系囚三十余万,恐数太多,今从钦若本传。)请付史馆,上谓近臣曰:“兹事先帝方欲行之,朕奉成先志耳。”因命学士院召试钦若。及览所试文,谓辅臣曰:“钦若非独敏于吏事,兼富于文词,今西掖阙官,可特任之。”即拜右正言、知制诰。

  己酉,上谓宰相曰:“闻朝臣中有交结朋党、互扇虚誉,速求进用者。人之善否,朝廷具悉,但患行己不至耳。浮薄之风,诚不可长。”乃命降诏申警,御史台纠察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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