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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隆三年六月


  六月辛卯,诏宿州发廪赈饥民。

  秦州夕阳镇,古伏羌县之地也,西北接大薮,材植所出,戎人久擅其利。及尚书左丞高防知秦州,因建议置采造务,辟地数百里,筑堡据要害,戍卒三百人,自渭而北则属诸戎,自渭而南则为吾有,岁获大木万本,以给京师。于是西戎酋长尚波于帅众来争,颇杀伤戍卒。防出兵与战,捕系其党四十余人以闻。上不欲边境生事,癸巳,以枢密使吴廷祚为雄武节度使往代防。先一日,谓廷祚曰:“卿久掌枢务,年齿渐高,今与卿秦州,庶均劳逸。明日制出,恐卿以离朕左右,不能无忧,故先告卿也。”

  周世宗之二年,始营国子监,置学舍。上既受禅,即诏有司增葺祠宇,塑绘先圣、先贤、先儒之像。上自赞孔、颜,命宰臣、两制以下分撰余赞,车驾一再临幸焉。(按山堂考索载六月辛卯复幸国子监,今此书未明载。又考宋史及宋史记、续通鉴诸书皆不载,谨识以备考。)于是,左谏议大夫河南崔颂判监事,始聚生徒讲书,上闻而嘉之。乙未,遣中使徧赐以酒果。寻又诏用一品礼,立十六戟于文宣王庙门。(据实录本纪及会要,太祖以建隆二年十一月始幸国子监,三年正月又幸。而祖宗故事乃云元年正月初幸,二月再幸,因诏增葺祠宇,塑绘圣贤。其年月与诸书特异,今不取。若增葺祠宇,塑绘圣贤,则会要固以为国初事,不缘幸监然后有此举也。故事盖误耳。颂,协子。初见广顺元年三月。)

  丁酉,幸太清观。

  右补阙袁凤,坐检田不实,责授曲阜县令。(凤,未见。)

  己亥,德音减京畿及河北诸州死罪以下囚,旱故也。

  壬寅,雨。

  丁未,命吴廷祚赍诏赴秦州,赦尚波于等罪,所系戎俘并释遣之,赐以锦袍银带,遂罢采造务。

  乙卯,幸迎春苑宴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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