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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隆元年七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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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七月戊申,至京师。 初,卫融之被执也,上诘融曰:“汝教刘钧举兵助李筠反,何也?”融从容对曰:“犬各吠非其主,臣四十口衣食刘氏,诚不忍负之。陛下宜速杀臣,臣必不为陛下用,纵不杀,终当间道走河东耳。”上怒,命左右以铁挝击其首,流血被面。融呼曰:“臣得死所矣。”上顾左右曰:“此忠臣也,释之。”命以良药傅其疮,因使融致书北汉主,求周光逊等,约亦归融太原,北汉主不报。辛亥,以融为太府卿。 壬子,幸宰相范质第视疾,赐黄金器二百两,白金器千两,绢二千匹,寻复赐钱百万。(赐钱乃八月甲戌事,今并书。) 前司空、赵国公李谷,初归洛阳,李筠以谷周朝名相,遗钱五十万,他物称是,谷受之。及筠叛,谷忧恚发病,乙卯,卒。上为废朝二日,赠侍中。 戊午,宴韩令坤等于礼贤讲武殿,赐袭衣、器币、鞍勒马有差,赏平泽、潞之功也。 初,成德节度使金城郭崇(崇,初见天福二年。)闻上受禅,时或涕泣。监军陈思诲密奏其状,且言常山近契丹,崇怀怨望,宜早为之所。上曰:“我素知崇笃于恩义,此盖感激所发耳。”然亦遣使侦之。崇闻有使至,忧懑失据,谓左右曰:“苟使命不测,将奈何?”左右莫对,观察判官辛仲甫曰:“公首效诚节,且军民处置,率循常度,朝廷虽欲加罪,何以为辞?使者若至,但率官吏郊迎,尽礼致恭。淹留伺察,当自辨明矣。”崇如其言,日与僚佐饮博,使者审崇无他,即归奏之。上喜曰:“我固知崇不反也。”已而,崇请入朝。是日,命宣徽南院使昝居润权知镇州。仲甫,汾州人。崇前在澶渊,仲甫为掌书记。厢虞侯劫部民二人杀之,其家诉言阴识贼魁。而厢虞侯者,崇亲吏也,吏不敢诘。仲甫力请捕之,案治有状,吏犹稽缓,欲变其狱。仲甫抗白崇曰:“民被寇害,又使自诬,重伤甚矣,焉用僚佐!请易其狱吏,以雪寃愤”。崇大感悟,即遣司法掾李濯移鞫之,正其罪,置于法。(李濯,未见。陈思让,汾州人,初见天福六年,思诲即其弟也。郭崇、辛仲甫传载中使伺察事稍不同,今参校修润,使不相抵牾。) 澶州蝗,遣使督官吏分捕。 乙丑,唐主景遣使贺平泽、潞。丁卯,又遣其礼部郎中龚谨仪来贡乘舆服御物。谨仪,邵武人也。 河阳节度使真定赵晁以疾归京师,是月,卒。上甚悼焉,初赠太子太师,再赠侍中。晁历方镇,好聚敛,无他勋劳,但以周初与宣祖同掌禁军,有宗盟之分,故蒙优礼,再加赠典,非常例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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