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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卓传(杨士奇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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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吏部主事广东行省员外郎杨公传 杨士奇 府君讳卓,字自立,一字子渊,杨氏。父观山先生,笃行为西昌硕儒,以书、诗、春秋教授学者。府君既传其家学,闻永丰刘于先生邃于春秋,又从之卒业,遂以《春秋》名家。自少至壮,虽盛寒暑及兵戈寇乱之际,书册未尝去乎夜,诵率达旦,博记精思,盖于书无所不通。 洪武庚戌,中江西乡试第七人。明年会试第三人,廷对第二甲第一人,授吏部主事。踰年升广东行省员外郎。岁中坐累谪凤阳屯种,复起为礼部主事,数月改杭州府通判,援例去官。府君仪度魁伟,整肃俨然,人望而敬之。家贫,清修苦志,确乎不可拔,而于?政行恕,有岂弟君子之风焉。 在广东时,有周参政者,苛刻不可近。兵卒二十人入山伐木,两卒山下,邂逅妇人独行,曳入道傍林中,欲乱之。妇人怒骂,不得乱,即共杀之。妇家踪迹得尸,尽疑二十人者所杀,诉诸行省,悉捕至。周亲鞫之,竟夕栲掠不胜,皆引服。吏抱成案,属府君署。府君阅案曰:杀一妇人,安用二十卒?往白周,周艴然曰:员外欲纵杀人贼乎?悉付府君鞫。府君列之庭下,视其色而听其词,指两卒语曰:杀人者汝也。即吐实伏罪。徵其所用杀刀斧验之皆是,十八人皆无罪。周问:员外何料事之审耶?府君曰:二十人其存心宜善恶异也。如皆在,即不能乱,况杀之乎? 余杭民兄弟争田,各有私亲持说主之,累岁,有司不能决。府君至,悉屏其私亲,独召兄弟两人,导之同气,友爱之义,晓譬深切,皆感悟。弟曰:实兄之田,我妄意争之,我不义也,请不敢复争。兄亦曰:弟贫窭,我不恤之,致?,此我之不义,请以田与弟。竟与弟。其明决类此。所历官皆繁剧,躬勤莅之,未尝有滞事。寅出酉归,辄闭户秉烛读书,率夜尽二鼓始寐。 罢官家居,号其室曰退庵。杜门却扫,惟经籍研覃自娱。足迹动旬浃,不出户限。严交处,不苟许可,虽儒先生当其意者不数人。独与从兄益民、罗性子理、邓尚崇志契合甚笃,世称杨罗邓。初偕罗、邓应进士举,相与约曰:有如吾徒,继今一行,非其所学,将何颜复见哉?后罗先生为德安府同知,邓先生为四川盐运司经历,?蘖之操,皆无敢犯者。海桑陈先生尝称府君有?清玉洁之行。 洪武庚申卒,年四十九。为文章必欲继古作者,书法钟、王,有集若干卷存于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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