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史籍 > 新元史 | 上页 下页 |
牌面 |
|
军官牌面:正一品,三珠虎符。从一品,二珠虎符。正、从二品,一珠虎符。正、从三品,虎符。正、从四品,正、从五品,俱金牌。正、从六品,正、从七品,俱银牌。 至元十四年,命中外军官所佩金银符,以丝色系于肩掖,庶无亵渎。著为令。十五年,诏虎符旧用畏兀儿字,今易以国字。二十一年,更定虎符。 大德十一年,命给金虎符等,必由中书省。时省臣言:“旧制金虎符及金银符,典瑞院掌之,绐则由中书省,事已则复归典瑞院。今出入多不由中书,下至商人结纳近侍奏请,以致泛滥,出而无归。臣等请核之。自后除官及奉使应给者,非由中书省勿给。”从之。 又有海青金银符,有奏则驰驲以闻。中统二年,以海青银符二、海青金符十,给中书省,量军国事情缓急,付驰槊者佩之。 至天历元年,以黄金符镌文曰“翊忠徇义迪节同勋”,赐西域亲军副都指挥使钦察。后至元五年,以七宝玉书龙虎金符,赐丞相伯颜。则一时特典,非常制。 |
梦远书城(guxuo.com) |
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