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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女传(4)


  刘冀之,衡水曹泰才之妻也。年十二,通古文《孝经》,见小学书,固请读之,母不许。一日,闻诸兄诵内,则至,姆教,婉娩听从。复请于母,曰:“此亦女子事。”遂通经义。及笄,适泰才。红巾陷河朔,曹故大家,避后县西聊城村。贼掩至,见刘美,驱之去。刘曰:“女人从一而终,二夫且不可,况贼乎!”贼乃出金珠置前,被以文绮,刘手裂之。贼拥上马,坠地者数四。贼怒,绳其项,系马后曳之。刘以爪据地,头触石流血,骂贼死。

  义烈女朵那者,杭州畏兀家女奴也。至正中,寇陷杭,至其家无所得,乃反接主妇柱下,拔刀砺颈上,诸婢皆散走。女独身覆主妇,请代死,且谓贼曰:“汝利吾财,岂利杀人哉?凡家之货宝,皆我所掌,主母固弗知。若免主母死,我当悉与汝不吝。”寇解主妇缚,女乃出金玉等置堂上,寇争相攫取。已而又欲污之,女持刀自刎曰:“我主二千石,我誓不奴他姓,况汝贼乎?”贼舍之去,女泣拜主妇曰:“妾受命主管钥,今全身而失主人之财物,非义也。”遂自杀,人莫不难其义烈。

  韩氏女,保宁人。年十七,遭明玉珍兵乱,韩为所掠。乃伪为男子服。既而果被获,隶军中。七年后,从玉珍兵攻云南,遇其叔父,赎归成都。适尹氏,犹处子也。人皆称为韩贞女。

  胡妙端,嵊县人,适剡溪祝氏。至正二十年春,为苗军掠至金华,义不受辱。乘间啮指血,题诗壁上,赴水死。苗帅服其节,为立庙祀之。邑人颜曰烈女庙。

  梁王女阿盖公主,大理段功妻也。功初袭为蒙化知府。明玉珍自蜀分兵攻云南,梁王及行省官皆走。功独进兵败之。梁王深德功,以公主妻之,授云南行省平章政事。功自是不肯归。

  或谮之梁王曰:“段平章心叵测,盍早图之。”梁王密召公主,谓曰:“功志不灭我不已,今付汝孔雀胆,乘便可毒之。”主潸然,私语功曰:“我父忌阿奴,愿与阿奴西归。”因出毒示之,功不听。明日,邀功东寺演梵,阴令番将格杀之。

  公主闻变,大哭,欲自尽。王防卫甚密。因悲愤作诗曰:“吾家住在雁门深,一片闲云列滇海。心悬明月照青天,青天不语今三载。欲随明月到苍山,误我一生路里彩。吐噜吐噜段阿奴,施宗施秀同奴歹。云片波潾不见人,押不卢花颜色改。肉屏独坐细思量。西山铁立霜潇洒。”竟死。

  功女僧奴,将适建昌阿黎氏,出手刺绣文旗,属功子宝曰:“我自束发,闻母称父冤。限非男子,不能报,此旗所以识也。”人皆敬其志节。

  脱脱怀氏,枢密副使燕帖木儿妻。明兵入云南,燕帖木儿败,驰归。氏闭门不纳曰:“尔受梁王厚恩,兵败不死,何以见为?”乃鸩其二子、一女、命侍者曰:“我死,尔举火焚屋,毋令辱我。”遂饮鸩卒。

  辛瑜妻傅氏,诸既人。瑜以军兴期会迫死道上。傅匍伏抱尸归,号泣三日夜。尸有腐气,犹依尸呵舐,冀复苏。已入棺,至啮其棺成穴。及葬,投身圹中。母强挽之出,嘱侍婢谨视之。阅数日,给婢具汤沐。既而,失所在。明日,婢汲井,见二足侄植井中,乃傅也。

  又史五妻徐氏,定远人。五为义兵百夫长,兵至,五战死。氏求夫积尸中,莫能识。以口吮血,辨验得实,载之归。治大棺,将殓,乃沐浴自经其侧。

  张春儿,叶县军士李青妻也。青临阵负伤归,曰:“吾殆矣,汝可善事后人。”春儿截发示信曰:“妾生寒门,颇晓大义,君勿扰。”比青卒,哭之,垢面流血。旋谕匠者造大棺,尽纳夫之衣服。匠如其言。将敛,春儿自经庭下。家人共殡之。

  秦笔妻,江阴人,失其姓氏。笔遭乱,挈妻依同郡朱判官璚居吴中。笔病卒,贫无以敛璚为具棺衾,且思所以恤养其妻。其妻泣谢曰:“良人以艺游搢绅间,《诗》》《书》礼义之教,妾亦尝与闻矣。妾以未亡故,累乡长者,其如义何?”璚加慰之。夜哭益哀,自经死。璚为合葬,而肯其墓。

  吴妙宁,上海人。年二十一,赘同里张氏子。邑大姓,以叛党连坐其父,妙宁泣曰:“吾父苟无地为解,族其赤矣。吾不遄死,祸延良人,悔孰甚!”即投缳死。俄征系吏至,闻已没,唶异而去。时人为之谣曰:“红羊年,黑鼠月,张妇吴,俨遗烈。九山风酸泖波血,二气舛错愁云结,一树梅花惊飘雪。

  孔胥妻周芙,江阴人。孔素无乡曲誉,众以通贼诉于官。胥度不免,密书与妻早为计,庶免军配。周神色不乱,言笑平常。乃具酒馔祭舅姑,延亲戚剧饮。是夕,素服自缢死。

  张贞,建康张叙女,嫁海县周曹,坐法下狱瘐死。先是,贞在徒籍中,惧配军,投秦淮河而死。及周尸过秦淮河,贞涌浮水上,而如生。人皆曰:“此张训导女也。”闻者哀之。

  吴良正,义乌儒家女。姑嗜酒,家固贫,必力致之。姑醉,乃已。姑座未殡,贼至,家人悉窜。吴独侍侧,人呼曰:“汝不爱头。”吴曰:“姑未殡,妾就刃下,死不悔。”抚棺长恸。兵义之,释去。

  又有乌伤里贾善妻宋新,性沉默。家饶于赀,平日事贾甚谨。明兵驻兰溪,贾携新避浦阳城窦山乡。无赖乘时肆掠,俄突至,新惧侵己,掷袖银于地,掷投绝涧死。

  何妇贺氏,永新州人。蕲兵陷吉安,杀其夫,将污之。贺曰:“妾闻师令严,淫虐者斩以徇,汝独不惧死乎?”兵以言诸帅,帅义聘焉。届期,帅且至,贺闭户不纳,啮指血,题诗曰:“泾渭难分清与浊,妾身不死死红巾。孤儿尚忍更他姓,烈女何曾事二人!白刃自挥心似铁,黄泉欲到骨如银。荒村日落猿啼处,过客闻之亦怆神。”遂引刃,自断其喉,犹端坐不仆。帅排户入,见之惊去。

  费元璓,上海人,江阴知事杨州朱道存妻。先是,江阴乱,元璓依父居松江。苗军掠郡城内,苗军手刃将入犯之,元璓叱曰:“我夫见勤王事,汝辈奚敢犯我!”投钗珥于地,苗攫之去。既而苗沓至,欲驱迫就道。元璓度不免,乃攀堂楹厉声曰:“苗狗母辱我!”遂遇害。斥入楹木,血沁于指。

  杨节妇吴氏,湖州人。年二十五,有殊色。至天丙午秋,明兵逼湖州,吴自度必不免,乃携二子投苕水中。逾月,城破,父媪见其母子并浮水上,咸嗟异焉。

  陆焘妻赵氏,印县人。焘与赵隐居瓢湖,兵猝至,焘夫妇舍舟登岸。兵逼之,伤刃者三,遂仆淖中。赵跃投淖同死。

  徐谢氏,名蠲,松江宦家女。素凝重,不妄言笑。苗兵毁掠,谢从夫逃,适与苗遇,驱之行。时里闬少艾被絷者相属。谢阻板桥,遽厉声曰:“桥有柱我,侬趋救可乎!”苗怒斫其肩,以号于众。既而悔曰:“彼乌泾之清济也。”相与唶唶而去。

  李氏,行军镇抚彭九万妻,吉水人。至正戊申,五溪苗突入城,李及其子友谅皆被执。驱之行,不从;肋以刃,不动。问所求,李曰:“我命妇也,有死而已。”因语友谅曰:“刎无刃,经无索,奈何?”谅曰:“当激贼怒,以就死。”李乃极口大骂,苗怒杀之。

  有赵氏妇者,抱婴儿匿县学中,苗强污之,不可,死于礼殿南。血模糊,影留殿阶不灭,铲去复存。后人立石以志其处。

  又黄元珪妻俞氏,山阴人。贼火其庐,将拥氏去。氏跃入火中死。

  同时谢氏,为张弥远妻,亦遭兵执,不屈而死。

  林克成妻陈氏,福宁人。至正末,兵乱,陈氏奉姑匿山洞中。后潜依母家,收克成一家遗骸葬之。时年二十四,母欲其改适,陈氏泣曰:“弃幼稚而改嫁,吾必不为也。”于是养姑抚子,卒存林氏之后。有司旌之。

  刘公翼妻萧氏,济南人。至正十八年,毛贵兵至,萧氏曰:“妾誓先死。若城陷被执,悔将何追!”亡何,城陷,萧缢死。

  姚氏,余杭人。夫出刈麦,姚居家执爨。母何氏,往汲涧水,久而不至。俄闻覆水声,亟出视,则虎衔其母以走。姚仓卒逐之,以后掣其尾。邻人竞从之,虎乃置何氏去。姚负母发归。求药疗之,奉养二十余年而卒。

  又方宁妻管姓娘者,建宁人。宁耕田,胜娘馌之,见一虎方攫其夫,胜娘即弃馌奋挺连击之,虎舍去,胜娘负夫至中途而死。有司旌复其家。

  孟志刚妻衣氏,汴梁人。志刚卒,贫而无子,有司给棺木。衣氏给匠者曰:“可宽大其棺,吾夫有遗衣服,欲尽置其中。”匠者然之。是夕,衣氏祭其夫,毕家之所有,悉散之邻里及同居王媪,曰:“吾闻一马不被两鞍,吾夫既死,与之同棺共穴可也。”遂自刭死。

  又有侯氏者,钧州曹德妻。德病死,侯氏语人曰:“年少夫亡,妇人之不幸也。欲守吾志,而乱离如此,其能免乎!”遂缢死于墓。

  又周经妻吴氏、郭惟辛妻郝氏、陈辉妻白氏、张顽住妻杜氏、程二妻成氏、李贞妻武氏、暗都剌妻张氏,并殉夫死。有司旌之。

  王琰妻潘氏,徽州婺源人。年二十八而琰卒,潘誓不他适,以其夫从兄之子元圭为后。元圭时始三岁,鞠之不啻已出。潘氏卒年六十二。元圭之子良厚,有子燕山。燕山卒时,妻李氏年二十四,无子,乃宁志自誓。父母欲夺而嫁之,不听。燕山兄子惟德妻俞氏,惟德早死,二子甚幼,俞氏守节,不坠家业。人称为曰三节之门。

  同郡歙县吴子恭之妻蒋氏,年廿八而走亡,孀居五十年,年七十八卒。有司旌表其门。

  又刘仲亨妻田氏,大同人。至正中,仲亨为浑源州知州卒,田氏年未三十,自经丧侧。事闻,旌表其门。又李思齐妾郑氏,思齐卒,郑氏自缢死。时人谥以贞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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