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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文原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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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文原,字善之,杭州钱唐人,其先本绵州人。文原早慧,年十五,试浙西转运司,冠其曹。至元二十七年,行省辟署杭州路儒学正。秩满,调崇德州儒学正。 大德五年,擢应奉翰林文字、同知制诰,兼国史院编修官。翰林学士承旨阎复于后进少所假借,独推重文原,凡大撰著皆属之。迁修撰。成宗崩,预修《实录》,姚燧、王构等阅文原稿,互有指擿,后数日,复取视之,不能易一字,始叹服。出为江浙儒学提举。 皇庆元年,召除国子司业。建议更学校法,与执政意不合,移病去。延祐四年,擢翰林待制,兼国史院编修官。 出佥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司事。平江僧憾其府判官理熙。告熙赃,已诬服,文原廉问得实,杖僧而释熙。湖州民犯夜禁,被执而逃,追者剚其右肋仆地,其兄问杀汝者谁,曰:“白衣冠长身者。”语毕死,其兄诉于有司。问直初更者,曰:“张福儿。”遂坐福儿杀人罪,械系三年,文原阅其牍,曰:“福儿不满六尺,非长身,且素用左手,何以伤右肋?”鞫之,真杀人者张甲也,福儿之冤始白。建德民戴汝惟获盗,夜有火其居者,失汝惟所在,文原曰:“此有故。”责有司推验,得其妻弟叶甲谋杀汝惟状。人以为神。 六年,移佥江东建康道肃政廉访使。宁国诸路茶课钞三千锭,后增至十八万锭,皆凿空取之。民间民逋欠,则转运使以失察罪有司,凡五品以下官皆杖决。文原言:“宜罢茶司,使州县领之。”不报,饶州有告欺隐官粮者事,连数百人,数年不决,文原曰:“是不难知,以官租为民田交易,抄户时因之定差徭,经理时因之定租税耳。”命据籍为证,讼始息。徽州民造楮币于僧寺,有避雨者见之,共人啖以利。使佐烘焙,事觉当死。文原曰:“伪造当死者有七等,烘焙应比行使加等杖罪而已。”事闻,卒从文原所拟。州民谢兰家僮死,兰侄回赂其族人,诬兰杀之,狱已具。文原覆案后,即释兰,而坐回。其他平所反多类此。 至治二年,召拜集贤直学士。地震,诏议弭灾之道。文原奏言:“今治狱之官,惟受成于吏,死囚岁上刑曹,类延缓不报,庚死者多。宜慎选刑官,死囚应决即决,宽则释之,河北流民复业,朝廷虽计口给钱,而有司奉行不实,宜算计海运支发之羡余,随处置仓以备凶年。”又言:“茶法病民,乞并罢转运思。经弭人怨,召天和。”时论韪之。晋奉政大夫,兼祭酒,依前直学士。 泰定元年,知贡举,并充读卷官。特命与半章政事张珪、翰林学士吴澄同为经筵官。俄乞病归。二年,召拜翰林侍讲学士、中奉大夫、知制诰同修国史。旋擢岭北湖南道肃政廉访使,以病不赴。 天历元年卒,年七十一。 至正九年,文原门人、集贤院大学士冯思温奏:文原经筵旧臣,宜加恩礼。赠中奉大夫、江浙行省参知政事、护军,追封南阳郡公,谥文肃。初,太常议谥壮康,因思温之请,改谥文肃焉。 文原家贫而行廉。安南入贡,以黄金、丹砂、象齿为私觌之礼,文原却之。其人曰:“清白物也。”文原曰:“尔物清白,自我受之则污矣。”为文精深典雅,施于诰命者,尤温润有体。有《巴西集》十卷。工书,与赵孟頫齐名。 子衍,江浙儒学副提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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