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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瑗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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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瑗,字伯玉,京兆三原人。父仲良,武德初,与定律令,建言:“周律,其属三千,秦、汉后约为五百。依古则繁,请崇宽简,以示惟新。”于是采《开皇律》宜于时者定之。终刑部尚书、秦州都督府长史、颍川县公。 瑗少负节行。博学,晓吏事。贞观中,以兵部侍郎袭爵。永徽三年,迁黄门侍郎。俄同中书门下三品,监修国史。进侍中,兼太子宾客。王后之废,瑗雪泣言曰:“皇后乃陛下在藩时先帝所娶,今无罪辄废,非社稷计。”不纳。明日复谏曰:“王者立后,配天地,象日月。匹夫匹妇尚知相择,况天子乎?《诗》云:‘赫赫宗周,褒姒灭之。’臣读至此,常辍卷太息,不图本朝亲见此祸。宗庙其不血食乎!”帝大怒,诏引出。褚遂良贬潭州都督,明年瑗上言:“遂良受先帝顾托,一德无二,向日论事,至诚恳切,讵肯令陛下后尧、舜而尘史册哉?遭厚谤丑言,损陛下之明,折志士之锐。况被迁以来,再离寒暑,其责塞矣。愿宽无辜,以顺众心。”帝曰:“遂良之情,朕知之矣。其孛戾好犯上,朕责之,讵有过邪?”瑗曰:“遂良,社稷臣。苍蝇点白,傅致有罪。昔微子既去,殷以亡;张华不死,晋不及乱。陛下富有四海,安于清泰,忽驱逐旧臣,遂不省察乎?”帝愈不听。瑗忧愤,自表归田里,不报。 显庆二年,许敬宗、李义府奏“瑗以桂州授遂良,桂用武地,倚之谋不轨。”于是贬振州刺史,逾年,卒,年五十四。长孙无忌死,义府等复奏瑗与通谋,遣使即杀之;既至,瑗已死,发棺验视乃还。追削官爵,籍其家,子孙谪广州官奴。神龙初,武后遗诏复官爵。自瑗与遂良相继死,内外以言为读将二十年。帝造奉天宫,御史李善感始上疏极言,时人喜之,谓为“凤鸣朝阳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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