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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熙二年


  绍熙二年金明昌二年

  春,正月,庚戌朔,命两淮行义仓法。

  诏:“守令到任半年后,具水源湮塞合开修处以闻。任满日,以兴修水利图进,择其劳效著明者赏之。”

  壬子,诏尊高宗为万世不祧之庙。

  甲寅,金始许宫中称圣主。

  庚申,修六合城。

  辛酉,金皇太后图克坦氏殂于庆隆宫,年四十五。太后,广平郡王真之女也。素谦谨,每畏其家世崇宠,见父母,流涕而言曰:“高明之家,古人所忌,愿善自保持。”其后家果以海陵事败,盖其远虑如此。世宗尝谓诸王妃、公主曰:“皇太子妃容止合度,服饰得中,尔等当法效之。”及尊为太后,愈加敬俭。尝试诸侄曰:“皇帝以我故,乃推恩外家。当尽忠报国,勿谓小善为无益而弗为,小恶为无伤而弗去。毋藉吾之贵,辄肆非道以干国宪也。”性好《诗》、《书》及《老》、《庄》学,造次必于礼。嫔御有生子而母亡者,视之如己出。

  庚午,金太师尚书令淄王图克坦克宁薨。遗表略言:“人君往往重君子而反疏之,轻小人而终昵之。愿陛下慎终如始,安不忘危。”金主命有司护丧事,归葬莱州。谥忠烈。

  戊寅,雷电,雨雹。

  二月,庚辰朔,大雨雪。

  壬午,遣宋之瑞等使金吊祭。

  癸未,名新历曰《会元》。

  甲申,福建安抚使赵汝愚等,以盗发所部,与守臣、监司各降秩一等,县令追停。以辛弃疾为安抚使。

  弃疾尝摄帅,每叹曰:“福州前临大海,为贼之渊薮。上四郡民,顽犷易乱,府藏空竭,缓急奈何?”至是务为镇静,未期岁,积镪至五十万缗,榜曰备安库,谓“闽中土狭民稠,岁俭则籴于广。今幸连稔,令宗室及军人入仓请米,出即粜之,候秋价贱,以备安钱籴二万石,则有备无患矣。”又欲造万铠,招强壮,补军额,严训练,则盗贼可以无虞。事未行,台臣劾其用钱如泥沙,杀人如草芥,遂丐祠归。

  秘书郎普城黄裳为嘉王府翊善,每劝讲,必援古证今,即事明理,凡可以开导王心者,无不言也。至是迁起居舍人。帝方宠任潘景珪,台谏交章论之,多被斥逐,裳奏言:“自古人君不能从谏者,其蔽有三:一曰私心,二曰胜心,三曰忿心。事苟不出于公,而以己见执之,谓之私心。私心生,则以谏者为病而求以败之;胜心生,则以谏者为仇而求以遂之。因私而生胜,因胜而生忿,忿心生,则事有不得其理者焉。如潘景珪,常才也,陛下固亦以常人遇之,特以台谏攻之不已,致陛下庇之愈力,事势相激,乃至于此。宜因事静察,使心无所系,则闻台谏之言无不悦,而无欲胜之心,待台谏之心无不诚,而无加忿之意矣。”

  乙酉,诏以阴阳失时,雷雪交作,令侍从、台谏、两省、卿监、郎官、馆职各具时政阙失以闻。

  监察御史林大中,以事多中出,乃上疏曰:“仲春雷电,大雪继作,以类求之,则阴胜阳之明验也。盖男为阳,女为阴;君子为阳,小人为阴。当辨邪正,毋使小人间君子;当思正始之道,毋使女谒之得行。”

  吏部侍郎陈骙疏三十条,如“宫闱之分不严,则权柄移;内谒之渐不杜,则明断息;谋台谏于当路,则私党植;咨将帅于近习,则贿赂行;不求谠论,则过失彰;不谨旧章,则取舍错;宴饮不时,则精神昏;赐予无节,则财用竭。”皆切时病。

  出米五万石赈京城贫民,权罢修皇后家庙。

  辛卯,布衣钱塘余古上书曰:“陛下即位以来,星已再周,当思付托之重,朝夕求治为急。间者侧闻宴游无度,声乐无绝,昼日不足,继之以夜,宫女进献不时,伶人出入无节,宦官侵夺权政,随加宠赐,或至超迁。内中宫殿,已历三朝,何陋之有!奚用更建楼台,接于云汉,月榭风亭,不辍兴作!深为陛下不取也。甚者奏蕃部乐,习齐郎舞,乃使幸臣、嬖妾,杂以优人,聚之数十,饰怪巾,拖异服,备极丑恶,以致戏笑,至亡谓也。自古宦官败国,备载方册。臣观宦者之盛,莫如方今,上而三省,下而百司,皆在此曹号令之下。盖自副将以致殿步帅,各为高价,不问劳绩、过犯,骁勇、怯弱,但如价纳贿,则特旨专除。故将帅率皆贪亥刻,军士不无饥寒,兵器朽钝,士马羸瘠,未尝过而问焉。设有缓急,计将安出?良由公卿持禄保位,备员全身,如汉之石庆,唐之苏味道。满朝皆是小人,求海内不盗贼,民生不涂炭,日月不食,水旱不作,其可得乎?臣愿陛下以汉文帝为法,唐庄宗为戒,问安视膳之馀,宫庭燕间,讲读经史,无为南面,或鼓琴、投壶、习射以颐养神性,享名教不穷之乐,固嵩岳无涯之寿,岂不休哉!”

  帝览书震怒。始拟编管,言者救之,乃送筠州学听读。

  壬辰,金主始视朝。敕:“亲王及三品官之家,毋许僧、尼、道士出入。”

  金制:“进士程文,但合格者,有司即取之,毋限人数。”

  丙申,金以枢密副使瓜勒佳清臣为尚书左丞。时清臣女为昭仪,眷倚益重。

  丙午,金初置王府傅尉官;名为官属,实检制之也。

  丁未,金遣完颜亶等来告哀。

  三月,丁巳,诏:“边事令宰相与枢密院议,仍同签书。”

  癸亥,金敕有司:“国号犯汉、唐、辽、宋等名者,不得封臣下。”有司议以辽为恒,宋为汴,秦为镐,晋为并,汉为益,梁为邵,齐为彭,殷为谯,唐为绛,吴为鄂,蜀为夔,陈为宛,隋为泾,虞为泽。制可。

  丙寅,诏福建提点刑狱陈公亮、知漳州朱熹同措置漳、泉、汀三州经界。

  熹初为泉之同安簿,知闽中经界不行之害,至是访问讲求,纤悉备至。乃奏言:“经界为民间莫大之利,绍兴已推行处,公私两利,独漳、泉、汀未行。臣不敢先一身之劳逸而后一州之利病,窃独任其必可行也。然必推择官吏,度量步亩,算计精确,画图造帐,费从官给,随产均税,特许过乡通县均租,庶几百里之内,轻重齐同。今欲每亩随九等高下定计产钱,而合一州租税钱朱之数,以产钱为母,每文输米几何,其于一仓一库,受纳既输之后,却是原额,分隶为省计,为职田,为学粮,为常平,各拨入诸仓库。版图一定,则民业有经矣。此法之行,贫民下户,固所深喜,然不能自达其情;豪家猾吏,皆所不乐,善为说辞以感群听;贤士大夫之喜安静、厌纷扰者,又或不深察而望风沮怯,此则不能无虑。

  帝诏监司条具其事,且令公亮与熹协力奉行。会农事亦兴,熹益加讲究,冀来岁行之。细民知其不扰而利于己,莫不鼓舞;而贵家豪右,占田隐税,侵渔贫弱者,胥为异论以摇之,前诏遂格。熹请祠去。

  癸酉,建宁雨雹,大如桃、李,坏民居五千馀家。温州大风雨、雷电,田禾桑果荡尽。

  夏,四月,戊寅朔,金尚书省言:“齐民与屯田户往往不睦,若令递相婚姻,实国家长久安宁之计。”从之。

  乙酉,金葬孝甏皇太后于裕陵。

  戊子,金制:“诸部内灾伤,主司应言而不言及妄言者,杖七十。检视不以实者,罪如之。因而有伤人命者,以违制论。致枉有徵免者,坐赃论。妄告者,户长坐诈下,以实罪计赃,从诈匿不输法。”

  癸巳,金谕有司:“自今女真字直译为汉字,国史院专写契丹字者罢之。”

  甲午,金改封永中为并王,永功为鲁王,永成为兖王,永升为曹王,永蹈为郑王,永济为韩王,永德为豳王。

  五月,己酉朔,福州水。

  辛亥,诏:“六院官许轮对,仍入杂压。”自龚茂良为谢廓然所攻,六院官始不入杂压,至是乃复班在五寺主簿之下,太学博士之上。

  庚申,诏:“侍从、经筵、翰苑官,自今并不时宣对,庶广咨询以补治道。”

  戊辰,金诏:“诸郡邑文宣王庙、风师、雨师、社稷神坛隳废者复之。”

  己巳,潼川、崇庆二府、大安、石泉、淮安三军、兴、利、果、合、绵、汉六州大水。

  六月,戊子,金平章政事崇宁卒。

  癸巳,诏:“宰臣、执政,俱不时内殿宣引奏事。”

  丙午,金尚书右丞伊喇履卒,谥文献。履精历算,先是旧《大时历》舛误,履上《乙未历》,以金受命于乙未也。世服其善。

  右司谏郑驿,以言事罢,为将作监。御史林大中言:“台谏以论事不合而遽遣,臣恐天下以陛下为不能容。”不听。

  秋,七月,丁未朔,诏:“故容州编管人高登,追复元官。”

  丁巳,金以参知政事图克坦镒为尚书右丞,御史中丞瓜勒佳衡为参知政事。

  己未,出会子百万缗,收两淮私铸铁钱。

  己巳,兴州大水,漂没数千家。

  八月,戊寅,御史中丞何澹,有本生继母丧,乞有司定所服。礼寺言当解官,澹上疏引礼不逮事之文,请下台谏、给、舍议之。

  于是太学生乔祕、朱九成、黄会卿移书责之,其略曰:“人之大伦莫重于父母,礼有出继,其服虽降异,而钟于天性者未尝不同也。故所承父母则三年终丧,而所生父母则心丧三年。阁下自长成均而列长台谏,此三纲五常之所系者也。今阁下有所生继母之丧,初请解官,莫不义之;继上疏称逮事不逮事之异,中外哄然。夫礼经所谓‘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,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’,非谓无恩于先祖也。盖逮事父母,则亲闻父母之言所尝讳其祖,不逮事父母,则不闻父母之言所尝讳其祖,是以子莫知其所讳也。故本朝方悫解此一节,以谓特庶人之礼耳。若学士大夫,则知尊祖矣,何逮事不逮事之拘乎!今闻阁下引此欲不持丧,恐与礼经相反。何者?礼经谓‘逮事父母则从父母’之言,今阁下所生之父,果以继室为正乎?若所生之父果以继室为正,则阁下亦当从而为正,不得黜之也。今四十馀年,以所生继母事之,及其终也,反以为生不逮事而不持心丧,可乎?夫阁下之意,必谓所生继母无生我之恩,则不当为之服,抑不思黜其所生之母,是贱其所生之父也。为人子者,尚忍言哉!不然,必以生我者为正而继之者为不正,是闾巷小人知有母而不知有父者,非天理之公、人伦之正也。阁下为天子耳目之官,将以厚人伦、移风俗,正宜致辨于此。”澹方待命六和塔,得书乃去。

  甲申,宽两浙榷铁之禁。

  己亥,金敕:“山东、河南阙食处,许纳粟补官。”

  九月,壬子,以知福州赵汝愚为吏部尚书。

  时知潭州赵善俊得旨奏事殿中,侍御史林大中疏劾之,且言宗室汝愚之贤,当召。帝用其言,召汝愚而出善俊。

  己未,金以左丞瓜勒佳清臣为平章政事,封芮国公,参知政事完颜守贞为左丞,知大兴府事张万公为参知政事。

  庚申,金主如秋山。

  乙丑,以久雨,命大理寺、三衙、临安府及两浙决系囚,释杖以下。

  冬,十月,丁丑,筑福州外城。

  甲申,复吴瑞带御器械。

  己丑,金主还都。

  十一月,丙午朔,金制:“诸女真人不得以姓氏译为汉字。”

  甲寅,金禁伶人不得以历代帝王为戏及称万岁,犯者以不应为重法科。

  戊午,夏人杀金边将阿噜岱。

  夏人肆牧于镇戎之境,逻卒逐之,夏人执逻卒而去。阿噜岱率兵诘之,夏厢官吴明契、信陵都卜祥、徐馀立伏兵三千于涧中,阿噜岱中流矢死。诏索杀阿噜岱者,夏人处以徒刑。索之不已,夏乃杀明契等。

  甲子,金制:“投匿名书者,徒四年。”

  己巳,加谥高宗曰受命中兴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孝皇帝。

  初,帝欲诛宦者,近习皆惧,遂谋离间三宫。帝疑之,不能自解。会帝得疾,寿皇购得良药,欲因帝至宫授之,宦者遂诉于皇后曰:“太上合药一丸,俟宫车过,即授药。万一不虞,奈宗社何!”后心衔之。顷之,内宴,后请立嘉王护为太子,寿皇不许。后曰:“妾六礼所聘,嘉王,妾亲生也,何为不可?”寿皇大怒。后退,持嘉王泣诉于帝,谓寿皇有废立意。帝惑之,遂不朝寿皇。一日,浣手宫中,睹宫人手白,悦之;它日,后遣人送食合于帝,启之,则宫人两手也。黄贵妃有宠,因帝祭太庙宿斋宫,后杀贵妃,以暴卒闻;及郊,风雨大作,黄坛烛尽灭,不能成礼而罢。帝既闻贵妃卒,又值此变,震惧增疾,自是不视朝,政事多决于后,后益骄恣。寿皇闻帝疾,亟往南内视之,且责后,后怨愈深。

  十二月,庚辰,筑荆门军城,从知军陆九渊之言也。

  荆门为次边而无城,九渊以为荆门居江、汉之间,为四集之地,南捍江陵,北援襄阳,东护随、郢之胁,南当光化、彝陵之冲,荆门固则四邻有所恃,否则有胸胁心腹之虞,虽四山环合而城池阙然,将谁与守?乃请于朝,筑之。自是民无边虑,商贾毕集,税入日增。

  旧用铜钱,以其近边,以铁钱易之,而铜有禁,复令贴纳。九渊曰;“既禁之矣,又使之输耶?”尽蠲之。平时教军士射,居民得与中者均赏。荐其属不限流品,尝曰:“古者无流品之分,而贤不肖之辨严;后世有流品之分,而贤不肖之辨略。”逾年,政行令修,民俗为变。未几卒。

  乙酉,金罢契丹字。

  丁亥,帝始召对辅臣于内殿。

  己丑,金右丞图克坦镒罢。

  乙未,增楚州更戍兵一千五百人。

  甲辰,诏:“内侍省都知杨浩,怀奸凶恶,刺面杖脊,配吉州;押班黄迈,私相朋附,决杖,编管抚州。”寻送浩抚州、迈常州居住。

  马大同为户部,侍御史林大中劾其用法严峻,帝欲易置它部,大中曰:“是尝为刑部,固以深刻称。”章三上,不报。又论大理少卿宋之瑞,章四上,亦不报。大中以言不行求去,改吏部侍郎,不拜;乃除直宝谟阁,与大同、之瑞俱出知外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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