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淳熙八年(1)


  淳熙八年金大定二十一年

  春,正月,壬子,金以夏国请互市,复绥德军榷场。

  金主闻山东、大名等路明安、穆昆之民,骄纵奢侈,不事耕作,诏:“阅实计口授地,必耕地有馀而力不赡者,方许招人佃种,仍禁农时饮酒。”

  癸丑,权给事中赵汝愚言:“陈源转官差遣。陈源系内侍,而得参预一路军政,事体重大,渐不可长。建炎三年诏书:‘自崇宁以来,内侍用事,循习至今,自今内侍不许与主管兵官交通、假贷、馈遗、借役禁兵。’当是时,内侍与兵官交通、借役禁兵且犹不可,今乃假以一路总戎之任,臣恐非太上所以防微杜渐之意也。”帝然之。

  甲寅,停折知常官,汀州居住。

  丙辰,诏:“陈源与在内宫观,免奉朝请。其内侍见带兵官者,并与在内宫观。著为令。”

  金追贬海陵炀王为庶人。

  先是闵宗既祔庙,有司奏曰:“晋赵王伦废惠帝自立,惠帝反正,伦废为庶人。今炀王罪恶过于伦,不当有王封,亦不当在诸王茔域。”至是诏废为海陵庶人,改葬于山陵西南四十里。宗干去帝号,复为辽王。

  甲午,金主如春水。

  戊辰,宰相进诸军赏格。帝曰:“向来诸军只习右手射,近又教习左手射颇精,各支犒设以示激劝。”

  庚午,知台州唐仲友言鳏寡孤独老幼疾病之人,请依乾道九年例,取拨常平、义仓赈给。帝曰:“常平米令低价出粜。若义仓米,则本是民间寄纳在官以备旱潦,既遇荒岁,自合还以与民。况台州自有义仓米,可令赈济。”

  乙亥,起居郎兼太子左谕德木待问言事,因曰:“近宫僚对太子贺雪,太子谓芝草不足为瑞,惟年丰民安乃国之上瑞。”帝曰:“东宫有识。”待问又言:“近进《周礼》太府,论国家用度当与百姓同其丰歉,皇太子曰:“人君但当以节俭为本。”此乃言外之意,非人思虑所及者。”帝曰:“恭者不侮人,俭者不夺人。恭俭者修身之本,朕尝以此语东宫也。”

  诏:“福建岁拨盐于邵武军,市军粮。”

  丙子,金主次永清县。居民有伊喇特尔额,契丹人也,有一妻、一妾,妻之子六,妾之子四。妻死,其六子庐墓下,更宿守之。妾之子曰:“是嫡母也,我辈独不当守坟墓乎?”于是亦更宿,三岁如一。金主因猎,过而闻之,赐钱五百贯,仍令县官积钱于市以示县民,然后给之,以为孝子之劝。

  二月,庚辰,知福州梁克家乞宫祠,复观文殿学士,依旧知福州。

  壬午,诏:“去岁江、浙、湖北、淮西路郡县,间有旱伤,已令多出桩积等米赈粜。今虽闻诸路米价低平,其间鳏寡孤独贫乏不能自存之人,仍无钱收籴。可令州县镇寨乡村,将义仓米赈济,至闰三月半止,务实惠及民。州县奉行不虔,本路漕臣及提举常平官觉察以闻。”

  黎州土丁张百祥等,以不堪科役为乱,统领官刘大年引兵逆击之,土丁遁去。大年坐诛。

  戊子,禁浙西民因旱置围田。

  裁童子试法。

  金元妃李氏薨。

  己丑,禁广西诸州科买亭户食盐。

  戊戌,以保宁军节度使士歆为嗣濮王。

  庚子,金主还中都。

  壬寅,金以河南尹张景仁为御史大夫。

  乙巳,金主以元妃李氏之丧,致祭兴德宫,过市肆,不闻乐声,谓群臣曰:“岂以妃故禁之耶?细民日作而食,若禁之,是废其生计也,其勿禁。朕前将诣兴德宫,有司请由蓟门,朕恐妨市民生业,特从它道。顾见街衢市肆或有毁撤,障以帘箔,何必尔也!自今勿复毁撤。”

  三月,丁未朔,金主如长春宫。

  初,金主闻蓟、平、辽等州民乏食,命有司发粟粜之,贫不能籴者贷之。有司恐贫民不能偿,止贷有户籍者,金主闻之,更遣人阅实赈贷。以监察御史舒穆噜元礼、郑大卿不纠举,各笞四十。前所遣官皆论罪。

  戊午,以潮州贼沈师为乱,趣赵师宪讨之。

  乙丑,金主命山后冒占官地十顷以上者,皆籍入官,均给贫民。

  金西北路招讨使完颜守能,性贪黩。时诏徙斡罕馀党于临潢,民有当徙者,诈言已死,以马赂守能,得不遣;又求赇补人通事、镇边明安。尚书省奏其事,金主曰:“守能由通州刺史超擢至此,敢恣贪墨!乡者招讨司官多进良马、橐驼、鹰、鹘等物,盖假此以率敛尔,自今并罢之。”因责其兄守道曰:“守能躐迁招讨,外官之尊,无以逾此。前招讨泽恬以贪墨伏诛,守能岂不知之,乃敢如此!尔之亲弟,何不先训戒之也?”

  会宗州节度使锡萨布杖杀无罪,事觉。金主谓宰臣曰:“监察职司纠弹。节度使锡萨布初至官,途中侵扰百姓,到官,举动皆违法度;完颜守能为招讨使,贪冒狼藉。凡达官贵要,监察未尝举劾,乃于卑秩细事,即便弹奏,谓之称职,可乎?自今监察御史职事修举,然后迁除。不举职者,大则降罚,小则决责,仍不许去职。”

  闰三月,辛巳,诏:“诸路监司、帅臣,岁终,各以所部郡守分三等,治效显著者为臧,贪利庸谬者为否,无功无过者为平,详考加察,各具事实来上。考察不公,御史台弹劾。”

  戊子,赐礼部进士黄由等三百七十有九人及第、出身。

  庚寅,修扬州城。

  乙未,金主谓宰相曰:“朕观自古人君,多进用谗谄,其间蒙蔽,为害非细,若汉明帝,尚为此辈所惑。朕虽不及古之明君,然近习谗言,未尝入耳,至于宰辅之臣,亦未尝偏用一人私议也。”

  癸卯,金以尚书左丞相完颜守道为太尉、尚书令,尚书左丞富察通为平章政事,右丞襄为左丞,参知政事张汝弼为右丞,彰德军节度使梁肃为参知政事。

  夏,四月,戊申,金以右丞相图克坦克宁为左丞相,平章政事唐古安礼为右丞相。安礼辞曰:“臣备位宰相,无补于国家。惟陛下择贤于臣者用之。”金主曰:“朕知卿正直,与左丞相克宁无异,且练习故事,无出卿之右者,其毋多让。”

  金增筑泰州、临潢府等路边堡。

  庚戌,金奉安昭祖以下三祖、三宗御容于溢庆宫。

  金主谓宰相曰:“朕之言行,岂能无过?常欲人直谏,而无肯言者。使其言果善,朕从而行之,又何难也?”

  癸丑,修湖南诸州城。

  帝谓群臣曰:“昨临安取到诸县茧甚薄,已令宫中缫丝验之。”既而枢密使言及今岁雨旸,帝曰:“今岁雨旸以时,而茧反薄,大麦亦穗短,宫中所养蚕亦如此,殊不可晓。适谕三省,令王佐体访。”王淮等言:“陛下爱民,轸念及此,天下之幸。”庚申,大雨。帝曰:“雨恐妨麦,已祈晴矣。”又曰:“曾问王佐蚕茧今年何薄?”赵雄等言佐方取验茧缫,遍询诸郡续闻。帝曰:“闻今年民间养蚕甚多,叶既艰得,又食湿叶,所以茧薄。孟子谓‘五亩之宅,植之以桑,勿失其时,则可以衣帛矣。’诚哉是言也!”

  癸酉,立郴州宜章、桂阳军临武县学,以教峒民子弟。

  甲戌,诏经筵读真宗《正说》。史浩进读《正心篇》,论黄帝无为天下治,帝曰:“所谓无为者,岂宴安无所事事之谓乎?”浩又读《刚断篇》,至汉武帝知郭解能使将军为言,其家不贫,帝曰:“武帝可谓洞照事情。”浩又读《大中篇》,论为政之道本乎大中,帝曰:“勿浑浑而浊,勿察察而明,即此理也。”

  五月,丙子,帝曰:“近日都下销金、铺翠,复行于市,可谕王佐严加禁戢。若有败露,京尹安能逃责耶!朕以宰耕牛、禁铜器及金翠等事刻之记事板,每京尹初上辄示之。”

  戊寅,诏:“监司、守令课劝农桑,以奉行勤怠为赏罚。”

  乙卯,芮煇言:“凡是集议,惟强有力者是从,不若令各为议状。如论科举,则礼部、秘书省、国子监官皆预之类。”帝曰:“如此则废集议矣。”赵雄等言:“煇所论,乃汉所谓杂议也,恐不可从。”帝曰:“今后遇事旋降指挥。”

  壬午,诏:“诸路转运使趣民间补葺经界籍簿。”

  戊子,金尚书省奏:“招讨使完颜守能所犯两赃,俱不至五十贯,应抵罪。节度使锡萨布应解见居官,并解世袭穆昆。”金主曰:“此旧制之误。居官犯除名者,与世袭并罢之,非犯除名者勿罢。”遂著于令。守能杖二百,除名。

  辛卯,以久雨,减京畿及两浙囚罪有差,贷民稻种钱。

  壬寅,以史浩为少师。

  是月,以读《真宗正纪》终篇,赐宰执、侍读、侍讲、说书、修注官宴于秘书省。

  六月,己酉,诏放殿前司平江府牧马草场二万亩,听民渔采。

  戊午,户部言去年两浙、江东、西、湖北、淮西旱伤,共检收米一百三十七万馀石,诏与蠲放。庚申,户部乞拨还去年旱伤无收经总等钱二十六万馀缗,帝曰:“可尽与之。”

  辛卯,罢诸路坊场监官承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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