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淳熙四年(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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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,七月,庚子,右正言葛邲,请令二广帅臣、监司,将见任郡守每岁精加考察,守倅见阙去处,元系堂除或部阙,亦请早赐差注,或人所不愿,就令广南诸司公共辟差一次,其已差未到者,催促之任。帝曰:“郡守不得其人,则千里被害。可令二广帅臣、监司,限两月体访所部守臣臧否以闻。” 己酉,诏:“文宣王从祀,去王雱画像。武成王庙,升李晟于堂上,降李勣于李晟位次,仍以曹彬从祀。” 时内批屡出,以閤门舍人黄夷行与郡守,赵雄等言其资历尚浅,帝曰:“须用资历,庶免人言。”辛亥,内批:“添差浙西准备将王守忠,任满日特与再任。”雄曰:“守忠系潜邸祗应,即非随龙,依指挥不应添差。”帝曰:“如此则难行。”雄曰:“圣意欲与之,特令依随龙人例可也。”帝曰:“不若且已。”雄曰:“潜邸旧恩,不肯假以添差,臣下何敢用私。”帝曰:“不如此则法不行。” 壬子,金尚书省奏岁以羊三万赐西北路戍兵,金主问如何运致,宰臣不能对。金主曰:“朕每退朝,留心政务,不遑安宁。卿等勿谓细务非帝王所宜问,以卿等于国家之事未尝用心,故问之耳。” 谢廓然复论龚茂良四罪,言:“茂良行宰相事首尾三年,臣僚奏对,有及边防利害,必遭讥骂;陛辞之日,方有所论,凡数百言,此其可诛一也。陛下孝诚笃至,两宫上寿与册立中宫,驾幸二学,皆断自圣心,茂良乃自谓出其建明,诞谩如此,可诛二也。以己所言,驾为天语,掠圣训为己言,可诛三也。其荐察官以妻党林虙为首,拟除后省则用乡人林光朝,可诛四也。”癸丑,茂良责宁远军节度副使,英州安置,父子卒于贬所,皆曾觌所使也。觌前虽预事,未敢肆,至是窜逐大臣,士多侧目重足矣。 甲寅,郭刚申权统领陈镗,乞落权字。赵雄言:“在外诸军统领,却无密院审察,法须从统领拣选,则统制何忧不得人?”帝曰:“善。”雄又曰:“昨闻王友直言,须从训练官不轻授,则准备将至统制官方皆得人。臣答之云:惟将帅体国者乃肯如此,使人人似殿帅之言,则军中何患无人?”帝曰:“此方是澄其源,然非体国者不能也。” 乙卯,吏部言内侍李裕文合转归吏部,帝曰:“昨与在京宫观,元不曾降转归吏部指挥。”赵雄曰:“从来内侍寄资官罢内侍差遣,须转归吏部。”帝然之。 戊午,赵雄言蜀中五月得雨。帝曰:“世以凤凰、芝草、甘露、醴泉为佳瑞,是皆虚文,不若使年谷屡丰,公私给足,此真瑞也。” 吏部郎阎苍舒言:“马政之弊,不可悉数。今欲大去其弊,独有贵茶。盖敌人不可一日无茶以生,祖宗时,一驮茶易一上驷。陕西诸州,岁市马二万匹,故于名山岁运二万驮。今陕西未归版图,西和一郡,岁市马三千匹尔,而并用陕西诸郡二万驮之茶,其价已十倍,又不足而以银绢紬及纸币附益之。茶既多,则人遂贱茶而贵银绢紬,而茶司之权遂行于它司。今宕昌四尺四寸下驷一匹,其价率用十驮茶;若其上驷,则非银绢不可得。祖宗时,禁边地卖茶极严,自张松大弛永康茶之禁,因此诸蕃尽食永康之茶,而宕昌之茶贱如泥土。且茶愈贱,则得马愈少,而并令洮、岷、叠、宕之土蕃,逐利深入吾腹心内郡,此路一开,其忧无穷。今后欲必支精好茶而渐损其数,又严入蕃茶之禁,则马政渐举,而边境亦渐安矣。”诏令朱佺严行禁止。 金赫舍哩良弼以疾辞相位,不许。告满百日,屡使中使问疾。良弼在告既久,省多滞事,金主以问宰相,参知政事张汝弼对曰:“无之。”金主曰:“岂曰无之!自今疑事久不能决者,当奏以闻。” 是月,金大雨,河决。 八月,辛未,诏:“今后职事、厘务官,并见阙方许差除。” 壬申,枢密院言:“前令诸州军,有御前顿驻或分屯军马去处,将见教阅禁军,差官部辖,附大军一就教阅,所有不系驻劄并分屯军马州军,其禁军自合逐州教阅,或恐因而废弛,理宜申饬。”诏:“委兵官将见管禁军精加教阅。倘差官前试,如有武艺退惰,具当职官姓名按劾。” 金以监察御史体察东北路官吏辄受讼牒为不称职,笞之五十。金主旋谓御史中丞赫舍哩邈曰:“台臣纠察吏治之能否,务去其扰民,且冀得其实也。今所至辄受讼牒,听其妄告,使为政者如何则可也!” 庚辰,金主谓宰臣曰:“今之在官者,同僚所见,事虽当理,亦以为非,意谓从之则恐人谓政非己出。如此者,朕甚恶之。今观大理所断,虽制有正条,理不能行者,别具情见,朕惟取其所长。夫人能取它人之善者而从之,斯可谓善矣。”又曰:“今下僚岂无人材!但在上者不为汲引,恶其材胜己故耳。” 九月,丁酉朔,日有食之。 己亥,命修海塘。 辛丑,金封皇子永德为薛王。 戊申,金主秋猎。 己酉,御经筵,侍读史浩读《三朝宝训》,进曰:“圣人之言远如天,贤人之言近如地。观真宗与王旦之言,可以见圣贤之远近也。王旦为相,欲坐缪举者之罪,此贤人之言也。真宗以为拔十得五,纵使徇私,然朝廷由此得人亦不少矣,此圣人之言也,其言包含广大,岂不如天之远耶!”帝曰:“孟子之言最切近,其视孔子之言,则气象尤大不相侔,此贤圣之分也。” 戊午,阅球于选德殿。 甲子,金主还都,改东京留守图克坦克宁为南京留守兼河南统军使,遣使谕之曰:“统军使未尝以留守兼之,此朕意也。可过京师入见。”金主将复相之,故有此谕。 冬,十月,戊辰,金州副都统制李思齐请官军择有才略智勇人,不次升擢,帝曰:“专用年限,则才者无以自见;许躐次升差,则兵官得人矣。” 己巳,夏国进百头帐于金,金主诏却之境上。其使因边臣求入,乃许之。 丙子,诏:“阴雨多日,太理寺、临安府并属县及两浙西路诸州县见禁罪人,在内委台官,在外委提刑,躬身检察决遣;如路远分委通判。杖已下并干系等人,日下并行疏放。” 丁丑,金制:“诸明安,父任别职,子年二十五以上,方许承袭。” 己卯,赵雄言:“湖广总领所岁有给降度牒定数,不知绍兴年间不曾给降,亦自足用。岂绍兴三十年创制以万人为额之前,度牒初未行也!”帝曰:“朕甚不欲给降度牒,当渐革之。” 庚辰,诏幸茅滩。上抽摘诸军人马按教,宰执、管军、知閤、御带、环卫官,自祥曦殿戎服起居从驾,馀免。 辛巳,金主谓宰臣曰:“今在位不闻荐贤,何也?昔狄仁杰起自下僚,力扶唐祚,使即危而安,延数百年之永。仁杰虽贤,非娄师德,何以自荐乎?” 癸未,金主谓宰臣曰:“近观上封章者,殊无大利害。且古之谏者,既忠于国,亦以求名,今之谏者,为利而已。如户部尚书曹望之,济南尹梁肃,皆上书言事,盖觊觎执政耳,其于国事,竟何所补!达官如此,况馀人乎!昔海陵南伐,太医使祁宰极谏,至戮于市,本朝以来,一人而已。” 十一月,乙亥,金州管内安抚司,申本州管保胜军见阙衣甲。帝曰:“衣甲不可不理会。旧来主帅,令义士赤肉当敌,此何理也!” 丁酉,诏两淮归正人为强勇军。 戊戌,金复以图克坦克宁为平章政事。金主欲以制书亲授克宁,主者不知上意。乃克宁已受制,金主谓克宁曰:“此制朕欲授与卿,误授之外也。”又曰:“朕欲尽徙,卿宗族在山东者,居之近地。卿族多,官田少,无以尽给之,乃选其最亲者。” 庚子,以赵雄同知枢密院事。 枢密院进内外诸军缴申逃亡事故付身,帝曰:“近来军中之弊,以渐而革。如逃亡事故付身,有家累者批凿,无家累者焚毁,数年之间,免冒滥者多矣。”赵雄曰:“如军中升差与拣汰离军之人,令赴密院审察,皆有去取。”帝曰:“行之稍久,主帅自不敢用私,喜怒有所升黜也。” 丙午,李川言:“近不许管军官接见宾客,川自准圣训,不敢妄见一人,遂敛众怨,动生谤议。”帝曰:“李川能如此遵守,诚不易得。可与再行约束,仍奖谕李川,将帅能如此执守,共副朕意,勿恤众怨,谤议虽起,不足虑也。” 戊申,郭钧乞将右军统制田世雄改充中军统制,缘止系改移,非创行升差,请免赴枢密院审察。帝曰:“初除统制时,曾经审察乎?”赵雄言旧来止是宣抚司升差,未经审察,帝曰:“审察之法,岂辄可废!若以为正当防秋,可令至来年中春准法赴枢密院审察,给降付身。” 庚辰,金以尚书左丞石琚为平章事。 金主谓宰臣曰:“朕尝恐重敛以困吾民,自今诸路差科之烦细者,亦具以闻。” 十二月,戊辰,金以渤海旧俗,男女婚娶多不以礼,必先攘窃以奔,诏禁绝之,犯者以奸论。 壬申,金以尚书右丞唐古安礼为左丞,殿前都点检富察通为右丞。金主谕宰执曰:“朕今年五十有五,若逾六十,虽欲有为而莫之能也。宜及朕康强,凡国家政事之未完与法令之未一者,皆修举之。卿等开陈,朕不敢怠。” 甲戌,臣僚言:“农田之有务假,始于中春之初,终于季秋之晦,法所明载;州县不知守法,农夫当耕耘之时而罹追逮之扰,此其害农一也。公事之追邻保,止及近邻足矣;今每遇乡村一事,追呼干连,多至数十人,动经旬月,吏不得其所欲,则未肯释放,此其害农二也。丁夫工伎,止宜先及游手,古者所谓夫家之征是也;今则凡有科差,州下之县,县下之里胥,里胥所能令者,农夫而已,修桥道,造馆舍,则驱农为之工役,达官经由,监司巡历,则驱农为之丁夫,此其害农三也。有田进不耕,而耕者无田,农夫之所以甘心焉者,犹曰赋敛不及也;其如富民之无赖者不肯输纳,有司均其数于租户,吏喜于舍强就弱,又从而攘肌及骨,此其害农四也。巡尉捕盗,胥吏催科,所至村疃,鸡犬为空,坐视而不敢较,此其害农五也。”有诏:“州县长吏常切加意,毋致有妨农务。” 乙亥,大阅殿、步两司诸军于茅浚。帝登台,殿帅王友直、步帅田卿奏人马成列。举黄旗,诸军统制已下呼拜已,乃奏发严。举白旗,声四鼓,变方陈,次变四头八尾陈,以御敌之形,次变大陈方。次举黄旗,声五鼓,变圆陈。次举皂旗,声二鼓,变曲陈。次举青旗,声三鼓,变直陈。次举绯旗,声二鼓,变锐陈。管车奏五陈教毕。帝甚悦,因谕友直等曰:“器甲鲜明,纪律严整,皆卿等留心军政,深可嘉尚。”犒赐将士有差。 戊寅,前浙东提举何称言:“本路措置水利,创建湖浦塘埭斗门二十处,增修开浚溪浦埂堰六十三处,计灌溉民田二十四万九千二百六十六亩。”诏浙东提举姚宗之核实具奏。 是岁,知遂宁府杜莘老举布衣聂山行义,召不至。赐出身,添差本府教授。寻乞致仕。 乾道初,定节度使至正任刺史除上将军,横行遥郡除大将军,正使除将军,副使除中郎将,使臣以下除左右郎将。正任,谓承宣使至刺史也;遥郡,谓以阶官领刺史至承宣使也;正使,谓武义大夫以上也;副使,谓武翼郎以上也;使臣以下,谓训武郎以下也。至是诏:“今后环卫官、节度使除左右金吾卫上将军、左右卫上将军,承宣使、观察使为诸卫上将军,防御使至刺史、通侍大夫至右武大夫为诸卫大将军,武功大夫至武翼大夫为诸卫将军,正侍郎至右武郎、武功郎至武翼郎为中郎将,宣赞舍人、敦武郎以下为左右郎将。” 四川制置使胡元质言:“为蜀民之病者,惟茶、盐、酒三事为最;酒课之弊,近已损减。蜀茶,祖宗时并许通商,熙宁以后,始从官榷,当时课息,岁过四十万。建炎军兴,改法卖引,比之熙宁,已增五倍。绍兴十七年,主管茶事官增立重额,逮至二十五年,台谏论列,始蒙蠲减。当郑霭为都大提举,奉行不虔,略减都额,而实不与民间尽蠲前官所增逐户纳数。又越二十馀年,其间有产去额存者,有实无茶园,止因卖零茶,官司抑令承额而不得脱者,似此之类不一,逐岁多是预复茶引于合同官场,逐月督取。张松为都大提举日,又计兴、洋诸场一岁茶额,直将茶引复与园户,不问茶园盛衰,不计茶货有无,止计所复引数,按月追取岁息,以致茶园百姓愈更穷困。欲行下茶马司,将无茶之家并行停阁,茶少额多之家即与减额。”诏元质与茶司及总领司措置。 元质又言:“盐之为害,尤甚于酒。蜀盐取之于井,山谷之民,相地凿井,深至六七十丈,幸而果得咸泉,然后募工以石甃砌。以牛革为囊,数十人牵大绳以汲取之,自子至午,则泉脉渐竭,乃缒人于绳令下,以手汲取,投之于囊,然后引绳而上。得水入灶,以柴茅煎煮,乃得成盐。又有小井,谓之‘卓筒’,大不过数寸,深亦数十丈,以竹筒设机抽泉,尽日之内,所得无几。又有凿地不得咸泉,或得泉而水味淡薄,煎数斛之泉不能得斤两之盐。其间或有开凿既久,井老泉枯,旧额犹在,无由蠲减;或井大井损,无力修葺,数十年间,空抱重课;或井筒剥落,土石湮塞,弥旬累月,计不得取;或夏冬涨潦,淡水入井,不可烧煎;或贫乏无力,柴茅不断,虚失泉利;或假贷资财以为盐本,费多利少,官课未偿,私债已重;如此之类,不可胜计。欲择能吏前往,逐州考核盐井盈亏之数。先与推排等第,随其盈亏多寡而增损之,必使上不至于重亏国计,下实可以少舒民力。”诏元质与李蘩共描置条具奏闻。 元质又言:“简州盐额最为重大,近蒙蠲减,折估钱五万四千馀缗。但官司一时逐井除减,使实惠未及下户。富厚之农,动煎数十井,有每岁减七千缗者;下等之家,不过一二十井,货则无人承当,额徒虚欠,官司不免督责。望委制置司,再将向来已减之数,重行均减。其上户至多者,每数不得减过二千贯,其馀类推,均及下户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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