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淳熙二年


  淳熙二年金大定十五年

  春,正月,辛巳,前宰相梁克家、曾怀,坐擅改堂除,克家落观文殿学士,怀降观文殿学士。

  甲午,废同安、蕲春监。

  庚戌,籍诸军子弟为背嵬军。

  二月,癸亥,诏:“泉州左翼军,去朝廷二千里,每事必申密院、殿司,恐致失机。自今遇有盗贼窃发,一时听安抚司节制。”

  三月,己丑,何澹试馆职,言:“堂阙归部,亦有未便。旧法,吏部长贰得以铨量年老不堪厘务之人,今不复有所进退。近来引见选人改官,未闻有不许改官者。”帝曰:“恐所言有可采者,不欲遗之。”既而令吏部从实铨量,并引见选人改官,于进卷内具举主所荐事状;如系捕盗人,即详具所得功赏之因。从之。

  乙巳,诏:“武举第一人补秉义郎,堂除诸军计议官。”

  夏,四月,壬子朔,淮东、西两总领各乞以金银兑换会子支遣,帝曰:“纲运既以会子中半入纳,何故乃尔阙少?”叶衡、龚茂良对曰:“缘朝廷以金银换收会子,桩管不用,金银价低,军人支请折阅,所以思用会子。”帝曰:“更思所以阙用之因。”衡复言:“户部岁入一千二百万,其半为会子。而南库以金银换收者四百馀万,流行于外者才二百万,安得不少!”帝曰:“此是户部之数,不知两总领所分数入纳如何?两处且各以三十万与之,兑换金银。”已而钱良臣申到:“民间入纳,阙少会子,并两淮取换铜钱,已支绝会子,请再给降。”帝曰:“会子直如此少?”茂良曰:“闻得商旅往来贸易,仅用会子,一为免商税,二为省脚乘,三为不复折阅。以此观之,大段流通。”帝令应副,因宣谕曰:“卿等讲究本末,思为善后之计。”

  乙卯,赐礼部进士詹骙以下四百三十六人及第、出身。

  闽人杨甲对策,言恢复之志不坚者二事:一谓“妃嫔满前,圣意几于惑溺”一谓“策士之始,以谈兵为讳”,帝览对,不悦,置之第五等。

  是月,茶寇赖文政起湖北,转入湖南、江西。官军数败,命江州都统皇甫倜招之;旋命鄂州都统李川调兵讨捕。

  五月,己丑,诏知县以三年为任,从知饶州王师愈之奏也。

  辛卯,宴宰执于澄碧堂。帝曰:“自三代而下,至于汉、唐,治日常少,乱日常多,何也?”叶衡对曰:“正为圣君不常有。如周八百年,所称极治者,成、康而已。”帝曰:“朕常观《天逸篇》,见周公为成王历数商、周之君享国久远,真后世龟鉴,未尝不以此为戒。”衡等曰:“陛下能以《无逸》为龟鉴,诚宗庙杜稷无穷之福也。”帝又曰:“陆贽之于唐德宗,不为不遇。朕尝览奏议,喜其忠直,次第见于施行。”龚茂良曰:“苏轼在经筵,缴《奏陆贽奏议表》云:‘人臣献言,正如医者用药。药须进于医手,方多传于古人。’陆贽不遇德宗,今陛下深喜其书,欲推行之,是亦遇也。”帝又曰:“朝廷用人,止论其贤否如何,不可有党。如唐之牛、李,其党相攻,四十馀年不解,皆缘主听不明,所以至此。文宗乃言‘去河北贼易,去朝中朋党难’,朕尝笑之。为人主但是公是公非,何缘为党!”衡等曰:“陛下圣明英武,诚非文宗可比。”帝曰:“此所谓坐而论道,岂不胜如丝竹管弦?”皆起谢。帝又曰:“朝廷所行事,或是或非,自有公议。近来士大夫好唱为清议之说,此语一出,恐相师成风,便以趋事赴功者为猥俗,以矫激沽誉者为清高。骎骎不已,如东汉激成党锢之风,殆皆由此。深害治体,岂可不戒!卿等可书诸绅。”

  龚茂良与周必大荐宜黄知县刘清之,召入对,首论:“民困兵骄,大臣退托,小臣苟媮。愿陛下广览兼听,并谋合智,清明安定,提要挈纲而力行之。古今未有俗不可变,弊不可革者,变而通之,在陛下方寸之间耳。”又言用人四事:一曰辨贤否,二曰正名实,三曰使材能,四曰听换授。帝深然之。

  谕宰相,以朝廷阙失,士民皆得献言。

  六月,庚戌朔,定补外带职格,从左司谏汤邦彦之请也。邦彦言:“陛下忧勤万务,规恢事功,然而国势未强,兵威未振,民力未裕,财用未丰,其故何耶?由群臣不力故也。望自今而后,中外士夫,无功不赏,而以侍从恩数待有功之侍从,以宰臣恩数待有功之宰臣,任侍从、宰相无功而退者,并以旧官归班。惟能强国治兵、裕民丰财者,则赏随之,而又视其轻重以为差等。任侍从而功大,与之宰执恩数可也;任宰相而功小,与之侍从恩数可也。其在外者,虽不曾任侍从、宰执,而其所立之功可以得侍从或宰相恩数者,亦视其功而与之。则天下之士,亦求进之心为立事之心,而陛下之志遂矣。”帝深然之,遂诏:“自今宰臣、侍从,除外任者,非有功绩,并不除职;在朝久者,特与转官;其外任人,非有劳效,亦不除授。”于是曾逮以权工部侍郎出知秀州,不带职,用新制也。

  辛酉,罢四川宣抚,复制置使。

  汤邦彦论:“西蜀复置宣抚,应于旧属场务,悉还军中;又,除统制司赴宣司审察外,其馀皆俾都统自差,是与其名,夺其实。与其名,则前日体貌如故;夺其实,则前日事势不存。以不存之事势,为如故之体貌,是必上下皆恶,军帅不睦,不惟无益而又害之矣。”帝纳其言。于是沈夏以同知枢密院事召还朝,而宣抚司遂罢。

  茶寇势日炽,江西总管贾和仲击之,为其所败。诏以仓部郎中辛弃关为江西提刑,节制诸军讨之,用叶衡之荐也。

  汤邦彦言:“蒋芾、王炎,始皆言誓死效力以报君父,及得权位,怀私失职,深负使令。”又劾张说奸赃。丁卯,落芾、炎观文殿学士,芾建昌军、为袁州居住。说落节度使,抚州居住。

  是月,茶寇自湖南犯广东。

  秋,七月,乙未,帝谓宰臣曰:“会子通行民间,铜钱日多,可喜。”叶衡言:“诸处会子甚难得,谓宜量行支降。”帝曰:“向来正缘所出数多,致有前日之弊,今须徐议。”

  辛丑,有星孛于西方。

  丁未,帝谕叶衡等曰:“贾和仲合行军法,然其罪在轻率进兵。朕观汉、唐以来,将帅被诛,皆以逗留不进或不肯用命。今和仲正缘轻敌冒进,诛之,恐将士临敌退缩耳。”

  八月,丙辰,和仲除名,编管贺州。

  丁卯,蠲湖南、江西被寇州县租税。

  甲戌,广西经略张栻言:“诸郡赋入甚寡,用度不足。近年复行官般卖盐,此诚良法;然官般之法虽行,而诸郡之窘犹在。盖此路诸州,全仰于漕司,漕司发盐,使之自运,除脚之外,其息固有限;而就其息之中,以十分为率,漕收其八,诸州仅得其二。逐州所得既微,是致无力尽行般运,而漕司据已拨之数,责八分之息以为寄桩,则其穷匮何时而已!幸有仅能般到者,高价抑买,岂保其无!乞委本司及提刑郑丙、漕臣赵善政,公共将一路财赋通融斟酌,为久远之计,既于漕计不乏,又使一路州郡有以支吾,见行盐法不致弊坏。”从之。

  丁丑,遣汤邦彦使金。

  帝尝谕执政选使请河南陵寝地,叶衡言邦彦有口辨,故使之。

  九月,乙卯朔,诏:“扬、庐、荆南、襄、兴元、金、兴州,依旧分为七路,每路文臣一人充安抚使以治民,武臣一人充都总管以治兵,三载视其成以议诛赏。”从汤邦彦之请也。

  辛卯,高丽西京留守赵位宠,以慈悲岭至鸭绿江四十馀城叛附于金。金主曰:“朕怀绥万邦,岂助叛臣为虐!”执其使,付高丽。位宠寻伏诛。

  乙酉,赈淮南水旱州县。

  乙未,叶衡罢。时汤邦彦奉使,入辞,恨衡挤己,因奏衡有讪上语。帝大怒,罢知建宁府。

  丁酉,知荆门军黄茂材言:“唐李靖六花陈法,出于武侯,尝因陛对,画图以进。比帅司奉诏,令州军见管民兵,以七十五人为一队,正合李靖兵法。遂将本军义勇民兵分为七军,每军旗帜各别色号,置造兵器,俟今冬躬自教习,大陈包小陈,大营包小营,隅落钩连,曲折相对,可以成六花陈。今荆南府差将官前来本军教阅,恐只沿习军中之法,请将本军民兵自教两月,却差荆南将官一员阅视。”从之。

  己亥,龚茂良、李彦颖奏省、院各止独员,事皆不便,帝曰:“朕以未得其人,故迟之。”因泛论中外臣僚,帝曰:“为宰臣须胸次大,乃能容物。”茂良对曰:“《坤》之六二,乃大臣爻,其辞云:‘直方大,不习,无不利。’直方之德,须大乃能有容。”帝曰:“居此位安可不大!”彦颖曰:“后之为辅臣者,往往先有忌克之心,以故不能容。”帝曰:“士大夫更历外职任,未见其短,才居政路,便有此病。”茂良曰:“《秦誓》言有容及媢疾,苏轼为之训传,谓‘前一人似房元龄,后一人似李林甫。’”帝曰:“然。”又曰:“今士大夫能文者多,知道者少,故平时读书不见于用。”

  庚子,诏:“阶、成、西和、凤州,当职官以下,令本路帅、漕司于四路在部官同具选辟,并体量见任人委实癃老及不堪倚仗者,并申制置司,申取朝廷指挥。其所辟官,不许辞避。所有边赏,令吏部看详,申尚书省。”以知成都府权四川制置使范成大奏也。

  丁未,同知枢密院事沈夏罢。

  赠赵鼎太傅,进封丰国公。

  闰月,己酉朔,金定应禁弓箭、刀枪之制,惟品官之家奴及客旅等许带弓箭。

  金主谓左丞相赫舍哩良弼曰:“今之在官者,须职位称惬所望,然后始如勉力。其或稍不如意,则止以度日为务,是岂忠臣之道耶!”

  庚戌,诏:“诸路常平司,每岁于秋成之际,取见所部郡县丰歉,如有合赈粜赈给,即约度所用,及见管米斛或有缺少,合如何措置移运,并预期审度,仍于九月初旬条具奏闻。”

  丁巳,以李彦颖参知政事,翰林学士王淮签书枢密院事。

  金主谓赫舍哩良弼曰:“武灵时,领省秉德,左丞相言,皆有能名,然为政不务远图,止以苛刻为事。海陵为人如虎,此辈尚欲以术数要之,以至卖直取死,得为能乎!”

  未几,济南尹梁肃上疏曰:“刑罚世轻世重,自汉文除肉刑,罪至徒者,带鐐居役,岁满释之;家无兼丁者,加杖准徒。今取辽季之法,徒一年者杖一百,是一罪二刑也;刑罚之重,于斯为甚。今太平日久,当用中典,有司犹用重法,臣实痛之。自今徒罪之人,止居作,更不决杖。”不报。

  辛酉,浙东提刑徐本中言:“近者州郡,率用私意更易官吏,不申省部,不报监司。移郡之邑,移邑之郡,或以佗官而兼摄,或以卑官而任重,往往辞烦就简,舍薄从厚,请求侥觊,惟利是趋,易置纷然,浸乱旧制,理宜戒饬。”从之。

  金诏百官傔人所服红紫改为黑紫。

  壬戌,诏浙东提举监司体访浙西提举薛元鼎措置印给亭户纳盐手历式样,将合支本钱尽数称下支给,毋致积压拖欠。

  先是元鼎印给手历,遍给亭户,令赍历就称下支钱,至是复令浙东行之。

  丁卯,以浙东旱伤,令转运提举兴修水利。

  辛未,淮南转运司请濠州钟离、定远巡检耿成令再任,帝曰:“祖宗成法,惟监司及沿边郡守方许再任。耿成虽有劳效,已经再任,不欲以小官差遣坏祖宗成法。”

  甲戌,金主命年老者无注县令;若老而任政,择壮者佐之。

  是月,辛弃疾诱赖文政,杀之,茶寇平。遂上疏曰:“比年李金、赖文政等相继窃发,皆能一呼啸聚千百,杀掠吏民,至烦大兵翦灭。良由州以趣办财赋为急,吏有残民害物之状而州不敢问;县以并缘科敛为急,吏有残民害物之状而县不敢问。田野之民,郡以聚敛害之,县以科率害之,吏以乞取害之,豪民以兼并害之,盗贼以剽夺害之,民不为盗,去将安之!夫民为邦本,而贪吏迫使为盗,今年剿除,明年铲荡,譬之木焉,日刻月削,不损则折。望陛下深思致盗之由,讲求弭盗之术,无徒持平盗之兵;申饬州县,以惠养元元为意。”帝奖谕之。

  冬,十月,戊寅朔,诏:“浙东合纳内藏库坊场钱,可依自来立定租额。”

  赏平茶寇功。湖南、江西、广东监帅,黜陟有差。

  壬午,加上德寿宫尊号曰光尧寿圣宪天体道性仁诚德经文纬武太上皇帝,寿圣齐明广慈太上皇后。

  乙未,金主冬猎。

  壬寅,帝谕执政曰:“李川按劾统制官解彦详等不能平贼,此甚可喜。风俗委靡,务为姑息以徇人情,此弊非一日。朕每见有能举职者,须与激励。李川昨曾降官,今可与复元官,更转一官。”

  丁未,金主还都。

  十一月,庚戌,丽正门火。

  初,金唐古部族节度使伊喇穆敦之子杀其妻而逃,金主命捕之。至是梁国公主请赦之,金主谓宰臣曰:“公主妇人,不识典法,罪尚可恕。穆敦请托至此,岂可贷宥!”不许。

  时命福建造海船,起两淮民兵赴合肥训练。李彦颖言:“两淮州县,去合肥远者千馀里,近亦二三百里。今民户三丁起其二,限三月而罢,事未集,民先失业矣。”帝作色曰:“卿欲尽撤边备耶!”彦颖曰:“今不得已,令三百里内,家起一丁诣合肥。三百里外,就州县训习,日增给钱米,限一月罢。庶不大扰。”从之。

  戊午,提点坑冶王楫,乞进宽乘钱以裨庆赉,帝曰:“此不可受,令就本处桩管,制造军器。”

  癸亥,臣僚言:“祖宗时有会计录,备载天下财赋,出入有帐,一州以司法掌之,一路以漕属掌之。绍兴七年,臣僚有请仿本朝三司之制,专置提举帐司,总天下帐状,以户部左曹郎官兼之,积习既久,视为文具。请诏户部条画申严措置,俾天下财赋有所稽考,不致失陷。”从之。

  戊辰,知静江府张栻奏:“保伍之设,诚戢盗之良法。臣自到官以来,讲究措置,施行于静江境内,颇得其效,近复近于一路。请下有司考订斟酌,申严而行之。”帝曰:“张栻颇留意职事。”

  栻寻又奏:“本路备边之郡九,而邕管为最重;邕之所管,辐员数千里,而左右两江为重。自邕之西北有牂牁、大理、罗甸,西南有白衣、九道、安南诸国,皆其所当备者。然邕之戍兵不满千人,所恃以为篱落者,惟左右两江,谿洞共八十馀处,民兵不下十万,首领世袭,人自为战,如古诸侯民兵之制。则去邕管近者馀三百里,远者近千里,所恃以维持抚驭之者,惟提举盗贼都巡检使四人,各以戍兵百馀为谿洞纲领,其职任可谓不轻矣,可不遴选其人,谨护其土,以为南方久远之蔽!乞依大观指挥,许本司奏辟。”从之。

  己巳,提举江东潘甸,提举淮东叶翥,权发遣平江府陈岘,言修治陂塘事,帝曰“昨委诸路兴修水利以备旱干,今岁灾伤,乃不见有灌溉之利,若非修筑灭裂,即是元申失实。江东被伤分数尤甚,潘甸特降一官,落职;叶翥降两官,陈岘一官。”

  甲戌,诏:“大臣日见宾客,有妨治事,累有指挥。如侍从、两省官、三省、枢密院属官,有职事,于聚堂聚禀;私第,除侍从外,其馀呼召取覆等官,每日各止许接见一次。”

  十二月,丁亥,诏:“近来赴朝臣僚,于殿门内辄行私礼,朝仪不肃,令閤门弹劾。”

  甲午,行上皇庆寿礼。以太上皇帝来年圣寿七十,预于立春日诣德寿宫行庆寿礼。大赦。

  是月,更定强盗赃法,比旧法增一倍定罪。

  并左藏南库、封桩库。

  提领左藏封桩库颜度言:“今相度,欲将南上、下库及封桩上、下四库并为二库,以左藏南库、左藏封桩为名,将两处钱物各行就便对兑,并不用上下二字,不须添置官吏,就用各库官吏合干人等。”从之。遂以左藏南上库充左藏封桩库对兑。

  时内旨取拨南库缗钱,色目浸广,龚茂良言:“朝廷所急者财用,数十年来讲究措置,靡有遗馀,而有司乃以窘匮不给为言。臣因取其籍,披寻本末源流,具见积年出入之概。大抵支费日广,所入不足以当所出之数。至绍兴十七年,所积尽绝,每岁告缺不过二百万缗;至二十四年以后,阙至三百万缗;而乾道元年、二年,阙六百馀万缗。尔后却有增收鹾钱色目,粗可支吾。有司失职,无以为计,专指南库兑贷给遣。臣复讲求南库起置之因,其间经常赋入,盖亦无几,而属者支费浩翰,约计仅可备二三年之用。若继自今撙节调度,可元仓卒不给之患。”因条具以闻,帝感悟。

  是岁,江西转运副使李焘上神、哲两朝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,自治平四年三月,尽元符三年正月。

  以王楫为都大提点坑冶;其合差官,令楫奏辟。寻移司饶州,岁铸以十五万缗为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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