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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道五年(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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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,七月,乙卯朔,金罢东北路采珠。 乙丑,以福建副总管曾觌为浙东总管。 觌垂满,陈俊卿恐其入,预请以浙东总管处之。虞允文亦言觌不可留。帝曰:“然。留则累朕。”遂是有命。 丙寅,宰执请以近日上书论边事者悉送编修官,择其可行者与可去者或可留存者,各以其类相从,置簿录上,以备佗日采择。 八月,甲申朔,日有食之。 己丑,以陈俊卿为尚书左仆射,虞允文为右仆射,并平章事兼枢密使、制国用使。俊卿以用人为己任,奖廉退,抑奔竞;允文亦以人才为急,尝籍为三等,号《材馆录》;故所用多得人。 乙未,中书、门下省言:“寺判、丞、簿学官、大理寺直、密院编修之类,谓之职事官,朝廷所以储用人才。比年以来,往往差下待阙数政,除授猥杂,贤否混淆,何以清流品?何以厚风俗?望特降指挥,令职事官须见阙方得除人,其已差人,却恐待次之久,无阙可授,请朝廷稍复诸州添差,厘正通判、签判、教授、属官等阙以处之。佗时职事官有阙,却从朝廷于曾差下人内选择召用。庶几内外之职稍均,朝廷纪纲稍正。”诏从之。 九月,甲寅朔,金罢皇太子月料,岁给钱五万贯。 金主谓台臣曰:“此闻朝官内有揽中宫物以规货利者,汝何不言?”皆对曰:“不知。”金主曰:“朕尚知之,汝有不知者乎?朕若举行,汝将安用!” 丁巳,中书、门下省勘会诸路监司近来多不巡按,官吏贪情,无所畏惮。间有出巡去处,又多容纵随行公吏等乞觅骚扰,理宜约束。诏:“诸路监司,今后分上下半年依条巡按,询访民间疾苦,纠察贪情不职官吏,仍具请实以闻。如敢依前容纵公吏等乞觅骚扰,当置重典。” 己未,新江东运副程大昌朝辞,帝谕曰:“近来监司多不巡历,朕期卿遍行诸州,察守令臧否,民情冤抑,悉以闻。” 壬戌,金主秋猎。 甲子,诏侍从、台谏集议钦宗配飨功臣。 丙寅,起居郎林机论诸郡守臣欲郡计办集,而不恤县之匮乏,以致横敛及民,帝曰:“甚不体朕宽恤之意。且如税赋太重,朕欲除减,但有所未及,当以次第为之。”机又曰:“诸处有羡馀之献,皆移东易西以求恩幸。”帝曰:“今之财赋,岂得有馀!今后若有献,朕当却之。” 壬申,诏:“三衙诸军应有违军律弊事,统兵官特与放罪,差主帅措置,日下尽行除勒。其军校有因教阅损坏军器,官为修补。军身务令饱,不得多敛钱米,却行减克。借差军兵战马,多破白直,诸处窠役回易,私占官兵,悉行拘收入队教阅,务须军政整肃。诸处送到官员月给并应副索客及诸般名色,掊敛、减克、陪填、赢落以为私用,并计赃论罪。私借人马,亦计庸科断。其违戾统制、统领、将、佐,从主帅按劾以闻,当重置典宪;主帅失于纠举,亦重作行遣。”先是枢密院奏:“国家抚养战士,全藉主兵官督责教阅,以备缓急。近来三衙诸军统兵官,循习私意,恣为不公,有害军政。”遂条具十一事,乞行惩革,故有是诏。 命淮西安抚司参议官许子中措置淮西山水砦招集归正人垦官田。 是月,复监司选本贯法。 是秋,令监司、帅臣臧否守令。 太常少卿林栗等言:“窃惟祀帝于郊,在国之南,就阳位也。国家举行典礼,岁中祀上帝者四:春祈、夏雩、秋享、冬报,其二在南郊圆坛,其二在城西惠照院望祭斋宫。盖缘在京日,孟夏大雩,别建雩坛于郊丘之左;季秋大享,有司摄事,就南郊斋宫端诚殿。今城西望祭斋宫,于就阳之义无所依据,欲望详酌,除三岁亲祠自有典故外,其有司摄事,岁中四祭,并即圆坛以遵旧制。”从之。 续礼部侍郎郑闻等言:“国初沿袭唐制,一岁四祭昊天上帝于郊丘,谓祈谷、大雩、享明堂、礼圜丘也。惟是明堂当从屋祭,元祐六年,从太常博士赵叡之请,有司摄事,乃就斋宫行礼,至元符元年,又寓于斋宫端诚殿。窃见今郊丘之偶有净明寺,请遇明堂亲飨,则遵依绍兴三十一年已行典礼;如常岁,有司摄事,则当依元祐臣僚所陈,权寓净明寺行礼,庶合明堂之义。”从之。 冬,十月,丁亥,金主还都。 戊子,赈温、台二州被水贫民。以守臣不上闻,各降官、落职放罢,监司各降一官。 庚子,臣僚言:“陛下临御之初,约束州县受纳苗米多收加耗,法禁严甚。而近年以来,所收增多,逮朝廷抛降和籴,却以出剩之数虚作籴到,所得价钱,尽资妄用。乞戒州县杜绝弊幸,庶宽民力。”从之。 辛丑,金以尚书右丞相赫舍哩良弼为左丞相,枢密使赫舍哩志宁为右丞相。 金诏:“宗庙之祭,以鹿代牛,著为令。” 丙午,金大享于太庙。 辛亥,金以平章政事完颜思敬为枢密使。 十一月,癸丑朔,复置淮东万弩手,名神劲军。 甲寅,守起居郎兼权中书舍人林机,论司马光有言君子以德胜才,小人以才胜德之辨,愿陛下察之。帝曰:“朕于此未尝不加察,但恐有所未尽。汉高祖名知人,谓陈平智有馀,难独任,周勃重厚可属大事,盖得此道。”丁巳,御书御制《用人论》,赐宰臣陈俊卿等。 己未,林机言:“本朝庆历三年,欧阳修建言:‘臣僚奏事退,令少留殿门,候修注官出,面录圣语。’至七年,王贽始请只令备录关报,遂为定制。是以仁宗皇帝之朝,道德教化之源,礼义刑政之具,载在国史,最为详悉,由史官得职也。近世以来,臣僚奏事,例以不得圣语为报。伏睹在京通用令,诸进对臣僚,有亲闻圣语,应记注者,限一日亲录,实封报门下、中书后省;事干机密,难于录报者,止具因依申知;又敕应记注事不报门下、中书后省者,以违制论。请降付两省检举前件条令,庶几得以大书特书,垂信万世。”诏检见行条法申行。 金以尚书左丞完颜守道为平章政事,右丞石琚为左丞,参知政事孟浩为右丞。 金主问宰臣曰:“古有居下位能忧国为民,直言无忌者,今何无之?”琚对曰:“是岂无之,但未得上达耳!”金主曰:“宜尽心采擢之。” 壬戌,金主冬猎。 以明州定海县水军为御前水军。 辛未,给事中兼侍读胡沂进对,论朝廷命令当谨之于造命之初,帝曰:“三代盛时如此。卿职当缴驳,事有当言,勿谓拂主上、拂宰相而不言。” 壬申,复成闵庆远军节度使、镇江诸军都统制。 丙子,金主还都。 十二月,丙戌,金赈临潢、泰州、山东东路、河北东路诸明安民。 金以东京留守图克坦喀齐喀为平章政事。喀齐喀奏睿宗收复陕西功数事,金主嘉纳,藏之秘府。 喀齐喀之从子子温,为安化军节度使,赃滥不法,御史大夫李石劾奏之。方石奏事,宰相下殿,立俟良久,既退,宰相或问石奏事何久,石正色曰:“正为天下奸污未尽除尔。”闻者悚然。 丁酉,复李显忠威武军节度使。 甲辰,秘书监兼史院编修李焘言:“臣见太平兴国三年,初修《太祖实录》,命李昉等同修而沈伦监修,五年成书。及咸平元年,真宗谓论所修事多漏略,乃诏钱若水等重加刊修,吕端及李沆监修,二年书成,视前录为稍详,而真宗犹谓未备。大中祥符九年,复诏赵安仁等同修,王旦监修,明年书成。《太宗实录》初修于至道,再修于大中祥符九年,《神宗实录》三次重修,《哲宗实录》亦两次重修。神宗、哲宗两朝所以屡修,则与太祖、太宗异,盖不独于事实有所漏略,而又辄以私意变乱是非,故绍兴初不得不为辨白也。其诬谤虽辨白,而漏略固在,然犹愈乎近所修《徽宗实录》,盖《徽宗实录》疏舛特甚。近诏修《四朝正史》,夫修《正史》当据《实录》,《实录》倘差误不可据,则史官无以准凭下笔。请用太祖、太宗故事,将《徽宗实录》重加刊修,并不别置私局,只委史院官取前所修《实录》仔细看详,是则存之,非则去之,阙则补之,误则改之。《实录》先具,《正史》便当趣成。”又言:“臣近进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,自建隆迄治平,自合依诏旨接续修进。乞许臣专意讨论徽宗一朝事迹纂述。《长编》既具,即可助成《正史》。” 乙巳,复置成都路广惠仓。 丙午,金制:“职官犯公罪,在京已承伏者,虽去官犹论。” 是日,张栻新除严州,入见,上言:“欲复中原之土,必先收中原百姓之心;欲得中原百姓之心,必先有以得吾境内百姓之心。求所以得吾境内百姓之心无佗,不尽其力,不伤其财而已。苟中愿之人,闻吾君爱惜百姓如此,又闻百姓安乐如此,则其归孰御!”帝曰:“诚当如此。况中原之人,本吾赤子,必襁负其子而至矣。”栻又言:“今日诞谩之风不可长,至如边事,须委忠实不欺之臣。不然,岂不误陛下倚任!”帝曰:“若诞谩,必至误国事。”栻又言:“先听其言,却考其实,此所谓敷奏以言,明试以功。”栻至郡,问民疾苦,首以丁盐绢钱太重为请,诏蠲其半。 降会子二十万贯付两淮漕司收换铜钱,两淮州郡并以铁钱及会子行使。 金司徒、御史大夫李石,司宪既久,年寝高,御史台奏事,有在制前断定乞依新条改断者,金主曰:“若在制前者,岂可改也!”金主御香閤,召中丞伊喇道谓之曰:“李石耄矣,汝等宜尽心。向所奏事甚不当,岂涉于私乎?”佗曰,又谓石曰:“卿近累奏皆常事,臣下善恶邪正,无语及之。卿年老矣,不能久居此。若能举一二善士,亦不负此职也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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