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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符元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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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符元年辽寿昌四年 春,正月,壬子,辽主如鱼儿泺。 戊午,以右谏议大夫安惇权国子祭酒。 丙寅,咸阳县民段义于河南乡刘银村修舍,得古玉印,有光照室,其文曰“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”,上之。 己巳,辽徙准布贫民于山前。 甲戌,幸瑞圣园,观北郊斋宫。 二月,丙戌,白虹贯日。 壬辰,复罢翰林侍读、侍讲学士。 丙申,诏:“河北路转动副使吕升卿,提举荆湖南路常平等事董必,并为广南东、西路察访。” 蔡京等究治同文馆狱,卒不得其要领,乃更遣二人岭外,谋尽杀元祐流人。时朝廷犹未知刘挚、梁焘之死;已而知之,二人并罢。 丁酉,嗣濮王宗祐卒,以其弟宗汉嗣。 戊申,知兰州王舜臣讨夏人于塞外。 筑兴平城。 三月,壬子,命三省、枢密院三岁一试刑法。 内辰,米脂砦成。 丁巳,五王外第成,赐名懿亲宅。 戊午,三省言究治前皇城使张士良辞服。 士良以御药院官给事宣仁圣烈皇后,与陈衍更直宫中,掌文书,其所从违某事,皆衍辄自予夺颁降,未尝以闻。间有臣僚奏请东朝还政者,衍匿其奏,置柜中,不以闻东朝,亦不以闻于帝。于是蔡京、安惇言:“司马光、刘挚、吕大防等,交通中人张茂则、梁惟简、陈衍之徒,猎取高位,尽变先帝成法。深惧陛下一日亲政,则必有欺君罔上之刑,乃回顾却虑,密为倾摇之计。于是疏隔两宫,及随龙内侍十人悉行放罢,以去陛下之腹心;废受遗顾命元臣,置以必死之地,先帝任事之臣,无一存者,以翦陛下之羽翼。大逆不道,死有馀责。陈衍罪在不赦,亦乞更赐审问,正以国法。”诏诛衍于崖州,徙士良羁管白州。 初,章惇、蔡卞恐元祐旧臣一旦复起,日夜与邢恕谋所以排陷之者。既再追贬吕公著、司马光,又责吕大防、刘挚、梁焘、范祖禹、刘安世等过岭,意犹未慊,仍用黄履疏高士英状,追贬王珪,皆诬以图危上躬。其言浸及宣仁皇后,帝颇惑之。最后起同文狱,将悉诛元祐大臣;内结宦者郝随为助,专媒蘖垂帘时事。建言欲追废宣仁,自皇太后、太妃皆力争之,帝感悟,焚其奏。随觇知之。密语惇、卞。明日,惇、卞再有言,帝怒曰:“卿等不欲朕入英宗庙乎!”惇、卞乃已。 张士良者,前窜雷州,惇、卞逮赴诏狱,欲使证宣仁废立。及士良至,以旧御药告,并列鼎镬刀锯置前,谓之曰:“言有即还旧官,言无则死。”士良仰天哭曰;“太皇太后不可诬,天地神祇何可欺也!乞就戮。”京、惇无如之何,但以陈衍罪状塞诏。宣仁废立之议,由是得息。 乙丑,诏蔡京等辨验段义所献玉印,京目为秦玺,遂名曰“天授传国受命宝。” 戊辰,吏部郎中方泽等坐私谒后族宴聚,罚金补外。 庚午,辽主如春州。 帝幸申王府。辛未,幸端王府。甲戌,进封咸宁郡王俣为莘王,普宁郡王似为简王,祁国公偲为永宁郡王。 丙子,筑熙河通会关。 夏,四月,庚辰,安定郡王世开卒。 甲申,幸睿成宫及莘王、简王府。 丙戌,章惇等进《神宗帝纪》。 诏:“梁焘不许归葬,家属令昭州居住。” 壬辰,同知枢密院事林希罢知亳州,御史中丞邢恕罢知汝州。希既叛章惇,至是恕论希罪,惇因并去之。 丙申,建显谟阁,藏《神宗御集》。 丁酉,诏权礼部尚书蹇序辰兼侍读。 庚子,幸睿成宫。 辛丑,辽主以雨罢猎。 壬寅,学士院上《宝玺灵光翔鹤乐章》。 癸卯,诏学官增习两经。 五月,戊申朔,御大庆殿,受“天授传国受命宝”,行朝会礼。 己酉,班德音于天下,减囚罪一等,杖以下释之。 蔡京治同文狱毕,言刘挚等有司马昭之心,为同时之人所发,乞正典刑以及其子孙。三省进呈。辛亥,诏:“刘挚、梁焘,据文及甫等所供语言,偶逐人皆亡,不及考验,明正典刑。挚、焘诸子并勒停,永不收叙,仍各令于元指定处居住。” 以给事中徐铎为吏部侍郎。 癸丑,以受宝恭谢景灵宫。 庚申,诏献宝人段义为右班殿直,赐绢二百匹。 癸酉,辽乌尔古德勒部统军使诺延奏北边之捷。诺延为统军,边境以宁。其后部民乞留,辽主许再任。 甲戌,辽主驻萨里纳。 六月,戊寅朔,诏改元。 夏遣使求援于辽。 丙戌,遣官分诣鄜延、泾原、河东、熙河按验所筑城砦。 丁亥,辽以辽兴军节度使尼哩为特里衮,以前知特里衮事耶律廓沙为南京统军使。 甲午,翰林学士承旨蔡京等上《常平、免役敕令格式》。 辽以参知政事牛温舒摄中京留守;既而部民诣阙请真授,从之。 壬寅,诏蹇序辰、安惇看详元祐诉理所陈述语言于先朝不顺者职位姓名,别具以闻。序辰初有是请,帝亦厌之。蔡卞劝章惇力使必行,故有是诏。自后缘诉理被祸者凡七八百人,序辰及惇实启之。 秋,七月,庚午,诏:“范祖禹移化州安置,刘安世梅州安置,王岩叟、朱光庭诸子并勒停,永不收叙。” 辽主如黑岭。 壬申,京师地震。 时有请以王安石《三经义》发题试举人者,右正言晋陵邹浩言:“《三经义》者,所以训经,而其书非经也。以经造士,而以非经之题试之,甚非先帝专任经术之义。”乃止。 八月,丙子朔,熙河兰岷路复为熙河兰会路。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。 丁亥,诏:“侍从中书舍人以上各举所知二人,权侍郎以上举一人,仍指言所堪职任。” 九月,丁未,以霖雨罢秋宴。 己酉,吏部尚书叶祖洽言:“王珪罪恶,比刘挚等最为暴著,今罪罚轻重不侔,何以慰天下公议!”诏:“珪诸子并勒停,永不收叙。” 庚戌,横州编管秦观,特除名,永不收叙,移送雷州。 丙辰,朝奉大夫充秘阁校理孔平仲,特落职,送吏部与合入差遣,坐党附元祐用事者非毁先朝所建立也。 丁巳,蹇序辰、安惇以诉理事入对。曾布言:“此事株连者众,恐失人心。昨朝廷指挥,令言有不顺者具名闻奏,中外皆以为平允,然恐议论者更有所加,愿圣意裁察。臣尝谓诉理之人,本无可罪。今刑部左右两曹,一主断狱,一主叙雪。盖自祖宗以来,凡得罪经断诉雪者,比比而有。但元祐用事之人,特置一司以张大其事,信为可罪,其诉雪者似不足深责。昔真宗践阼,有建议欲放天下欠负者,真宗云:‘先帝何以不放?’大臣言:‘先帝留此以遗陛下,以固结天下人心。’真宗欣然从之。盖人心不可失也。”帝深纳其言,而序辰及惇所陈已纷纷矣。 右正言邹浩言:“初旨但分两等,谓语及先帝并语言过差而已。而今所施行,混然莫辨,以其近似难分之迹,而典刑轻重,随以上下,是乃陛下之威福操柄下移于近臣,愿加省察,以为来事之鉴。” 壬戌,看详诉理所言:“郑侠上书谤讪朝政并王安国非毁安石等罪名,元祐初除雪不当。又,王、王斿进状内言父安国冤抑未除。”诏:“郑侠除名勒停,依旧送英州编管,永不量移。王罢京东转运判官,差监衡州盐酒税,王斿监江宁府粮料院。” 冬,十月,乙亥朔,辽主驻藕丝淀。 己卯,辽以南府宰相额特勒兼契丹行宫都部署,以傅导燕国王延禧。 先是南府有讼,各州府得就按之,其后非奉枢密檄,不得鞫问,以故讼者稽留。额特勒奏请如旧制,辽主从之。 甲午,昭州别驾、化州安置范祖禹卒。 祖禹平居恂恂,口不言人过;至遇事,别白是非,不少借隐。在迩英,献纳尤多。尝进《唐鉴》十二卷,深明唐三百年治乱,学者尊之,目为“唐鉴公”云。 乙未,诏武官试换文资。 丁酉,以河北、京东河溢,遣官赈恤。 己亥,诏:“朝散郎汪衍,瀛州防御推官余爽,并除官勒停,永不收叙;衍送昭州,爽送封州编管。” 先是蔡京荐爽,章惇恶之,具言:“元丰末,爽及衍各上书诋诬先朝;爽又元祐中曾上书乞宣仁归政,险诈反覆。”故有是命。 夏人寇平夏城,知渭州章楶御之,获其勇将威明阿密、西寿监军穆尔塔布,斩俘甚众。捷至,帝为御紫宸殿受贺。 楶在泾原久,时夏人肆暴,边吏畏愞,楶上言:“夏人嗜利畏威,不有惩艾,边不得休息。宜稍取其土疆,如古削地之制,以固吾圉;然后诸路出兵,据其要害,不一再举,势将自蹙。”章惇与楶同宗,言多见采,由是创州一,城砦九,屡败夏人,而诸路亦多建城砦以逼夏。及平夏之败,夏人遂不复振。 庚子,中书省言:“元祐初,起居舍人邢恕上书言:‘王安石、吕惠卿用事,臣时得召对,先帝询及二人,臣具道发石之短、惠卿之奸,卒见排嫉。’又言:‘太皇太后躬亲听断,并用忠良,全去弊蠹,臣于此时首蒙擢右司员外郎职,为宰相属官,与闻政事,臣以谓千载之一时。’又言:‘韩维端谅名德,乃与司马光、吕公著一等。’”诏:“邢恕特降授承议郎、知南安军。” 恕始罢中丞,以本官知汝州,居五月,改知应天府。章惇恐恕复用,乃检出恕所上书白帝曰;“邢恕除蔡确一事外,无事不同元祐。”故特责之。 癸卯,驸马都尉张敦礼,坐元祐初上疏誉司马光,夺留后,授环卫官。 诏:“秘阁校理、权知潞州欧阳棐,落职,送吏部与合入差遣。”坐朋附元祐权臣,每希进用也。 十一月,癸丑,三省言:“王巩、张保源,累上书议论朝政,表里奸臣,欲尽变先朝法度。”诏:“巩除名勒停,全州编管;保源特勒停,峡州居住。” 辛酉,夏复遣使求援于辽。 甲子,祀昊天上帝于圜丘,大赦,除元祐馀党及特旨行遣者,并与量移。 十二月,丙子,知淮阳军叶涛,改管句崇禧观,以给事中范镗言其诉理之状,辞情不逊,侵黩先朝故也。 丁丑,以江、淮、荆、浙等路发运副使张商英为集贤殿修撰、江、淮、荆、浙等路发运使。 壬辰,辽为燕国王延禧行再生礼,曲赦三百里囚。 辽国舅详衮萧文知易州兼西南面安抚使。 高阳土沃民富,吏其邑者每黩于货。文始至,悉去旧弊,务农桑,崇礼教。属县有蝗,方议捕除,文曰:“蝗,天灾,捕之何益!”但反躬自责,蝗尽飞去,遗者亦不食苗,散在草莽,为乌鹊所食。时议以文可大用,迁唐古部节度使。高阳勒石颂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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