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氏志


  自古天子立德,因生以赐姓,胙之土而命之氏;诸侯则以家与谥,官有世功,则有宦族,邑亦如之。姓则表其所由生,氏则记族所由出,其大略然也。至于或自所居,或以国号,或用官爵,或用事物,虽缘时不同,俱其义矣。魏氏本居朔壤,地远俗殊,赐姓命氏,其事不一,亦如长勺、尾氏、终葵之属也。初,安帝统国,诸部有九十九姓。至献帝时,七分国人,使诸兄弟各摄领之,乃分其氏。自后兼并他国,各有本部,部中别族,为内姓焉。年世稍久,互以改易,兴衰存灭,间有之矣,今举其可知者。

  献帝以兄为纥骨氏,后改为胡氏。
  次兄为普氏,后改为周氏。
  次兄为拓拔氏,后改为长孙氏。
  弟为达奚氏,后改为奚氏。
  次弟为伊娄氏,后改为伊氏。
  次弟为丘敦氏,后改为丘氏。
  次弟为侯氏,后改为亥氏。
  ——七族之兴,自此始也。

  又命叔父之胤曰乙旃氏,后改为叔孙氏。
  又命疏属曰车焜氏,后改为车氏。

  凡与帝室为十姓,百世不通婚。太和以前,国之丧葬祠礼,非十族不得与也。高祖革之,各以职司从事。

  神元皇帝时,余部诸姓内入者。

  丘穆陵氏,后改为穆氏。
  步六孤氏,后改为陆氏。
  贺赖氏,后改为贺氏。
  独孤氏,后改为刘氏。
  贺楼氏,后改为楼氏。

  勿忸于氏,后改为于氏。
  是连氏,后改为连氏。
  仆兰氏,后改为仆氏。
  若干氏,后改为苟氏。
  拔列氏,后改为梁氏。

  拨略氏,后改变为略氏。
  若口引氏,后改为寇氏。
  叱罗氏,后改为罗氏。
  普陋茹氏,后改为茹氏。
  贺葛氏,后改为葛氏。

  是贲氏,后改为封氏。
  阿伏于氏,后改为阿氏。
  可地延氏,后改为延氏。
  阿鹿桓氏,后改为鹿氏。
  他骆拔氏,后改为骆氏。

  薄奚氏,后改为薄氏。
  乌丸氏,后改为桓氏。
  素和氏,后改为和氏。
  吐谷浑氏,依旧吐谷浑氏。
  胡古口引氏,后改为侯氏。
  贺若氏,依旧贺若氏。

  谷浑氏,后改为浑氏。
  匹娄氏,后改为娄氏。
  俟力伐氏,后改为鲍氏。
  吐伏卢氏,后改为卢氏。
  牒云氏,后改为云氏。
  是云氏,后改为是氏。

  叱利氏,后改为利氏。
  副吕氏,后改为副氏。
  那氏,依旧那氏。
  如罗氏,后改为如氏。
  乞扶氏,后改为扶氏。
  阿单氏,后改为单氏。

  俟几氏,后改为几氏。
  贺儿氏,后改为儿氏。
  吐奚氏,后改为古氏。
  出连氏,后改为毕氏。
  庾氏,依旧庾氏。
  贺拔氏,后改为何氏。

  叱吕氏,后改为吕氏。
  莫那娄氏,后改为莫氏。
  奚斗卢氏,后改为索卢氏。
  莫芦氏,后改为芦氏。
  出大汗氏,后改为韩氏。

  没路真氏,后改为路氏。
  扈地于氏,后改为扈氏。
  莫舆氏,后改为舆氏。
  纥干氏,后改为干氏。
  俟伏斤氏,后改为伏氏。

  是楼氏,后改为高氏。
  尸突氏,后改为屈氏。
  沓卢氏,后改为沓氏。
  嗢石兰氏,后改为石氏。
  解枇氏,后改为解氏。

  奇斤氏,后改为奇氏。
  须卜氏,后改为卜氏。
  丘林氏,后改为林氏。
  大莫干氏,后改为郃氏。
  尔绵氏,后改为绵氏。
  盖楼氏,后改为盖氏。

  素黎氏,后改为黎氏。
  渴单氏,后改为单氏。
  壹斗眷氏,后改为明氏。
  叱门氏,后改为门氏。
  宿六斤氏,后改为宿氏。
  馥邗氏,后改为邗氏。

  土难氏,后改为山氏。
  屋引氏,后改为房氏。
  树洛于氏,后改为树氏。
  乙弗氏,后改为乙氏。

  东方宇文、慕容氏,即宣帝时东部,此二部最为强盛,别自有传。

  南方有茂眷氏,后改为茂氏。
  宥连氏,后改为云氏。
  次南有纥豆陵氏,后改为窦氏。
  侯莫陈氏,后改为陈氏。
  库狄氏,后改为狄氏。
  太洛稽氏,后改为稽氏。

  柯拔氏,后改为柯氏。
  西方尉迟氏,后改为尉氏。
  步鹿根氏,后改为步氏。
  破多罗氏,后改为潘氏。
  叱干氏,后改为薛氏。
  俟奴氏,后改为俟氏。

  辗迟氏,后改为展氏。
  费连氏,后改为费氏。
  其连氏,后改为綦氏。
  去斤氏,后改为艾氏。
  渴侯氏,后改为缑氏。
  叱卢氏,后改为祝氏。

  和稽氏,后改为缓氏。
  冤赖氏,后改为就氏。
  嗢盆氏,后改为温氏。
  达勃氏,后改为褒氏。
  独孤浑氏,后改为杜氏。

  凡此诸部,其渠长皆自统众,而尉迟已下不及贺兰诸部氏。

  北方贺兰,后改为贺氏。
  郁都甄氏,后改为甄氏。
  纥奚氏,后改为嵇氏。
  越勒氏,后改为越氏。
  叱奴氏,后改为狼氏。
  渴烛浑氏,后改为味氏。

  库褥官氏,后改为库氏。
  乌洛兰氏,后为兰氏。
  一那蒌氏,后改为蒌氏。
  羽弗氏,后改为羽氏。

  凡此四方诸部,岁时朝贡,登国初,太祖散诸部落,始同为编民。

  太和十九年,诏曰:“代人请胄,先无姓族,虽功贤之胤,混然未分。故官达者位极公卿,其功衰之亲,仍居猥任。比欲制定姓族,事多未就,且宜甄擢,随时渐铨。其穆、陆、贺、刘、楼、于、嵇、尉八姓,皆太祖已降,勋著当世,位尽王公,灼然可知者,且下司州、吏部,勿充猥官,一同四姓。自此以外,应班士流者,寻续别敕。原出朔土,旧为部落大人,而自皇始已来,有三世官在给事已上,及州刺史、镇大将,及品登王公者为姓。若本非大人,而皇始已来,职官三世尚书已上,及品登王公而中间不降官绪,亦为姓。诸部落大人之后,而皇始已来官不及前列,而有三世为中散、监已上,外为太守、子都,品登子男者为族。若本非大人,而皇始已来,三世有令已上,外为副将、子都、太守,品登侯已上者,亦为族。凡此姓族之支亲,与其身有緦麻服已内,微有一二世官者,虽不全充美例,亦入姓族;五世已外,则各自计之,不蒙宗人之荫也。虽緦麻而三世官不至姓班,有族官则入族官,无族官则不入姓族之例也。凡此定姓族者,皆具列由来,直拟姓族以呈闻,朕当决姓族之首末。其此诸状,皆须问宗族,列疑明同,然后勾其旧籍,审其官宦,有实则奏,不得轻信其言,虚长侥伪。不实者,诉人皆加‘传旨问而诈不以实’之坐,选官依‘职事答问不以实’之条。令司空公穆亮、领军将军元俨、中护军广阳王嘉、尚书陆琇等详定北人姓,务今平均。随所了者,三月一列簿帐,送门下以闻。”

  于是升降区别矣。

  世宗世,代人犹以姓族辞讼,又使尚书于忠、尚书元匡、侍中穆绍、尚书元长等量定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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