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氏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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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古天子立德,因生以赐姓,胙之土而命之氏;诸侯则以家与谥,官有世功,则有宦族,邑亦如之。姓则表其所由生,氏则记族所由出,其大略然也。至于或自所居,或以国号,或用官爵,或用事物,虽缘时不同,俱其义矣。魏氏本居朔壤,地远俗殊,赐姓命氏,其事不一,亦如长勺、尾氏、终葵之属也。初,安帝统国,诸部有九十九姓。至献帝时,七分国人,使诸兄弟各摄领之,乃分其氏。自后兼并他国,各有本部,部中别族,为内姓焉。年世稍久,互以改易,兴衰存灭,间有之矣,今举其可知者。 献帝以兄为纥骨氏,后改为胡氏。 次兄为普氏,后改为周氏。 次兄为拓拔氏,后改为长孙氏。 弟为达奚氏,后改为奚氏。 次弟为伊娄氏,后改为伊氏。 次弟为丘敦氏,后改为丘氏。 次弟为侯氏,后改为亥氏。 ——七族之兴,自此始也。 又命叔父之胤曰乙旃氏,后改为叔孙氏。 又命疏属曰车焜氏,后改为车氏。 凡与帝室为十姓,百世不通婚。太和以前,国之丧葬祠礼,非十族不得与也。高祖革之,各以职司从事。 神元皇帝时,余部诸姓内入者。 丘穆陵氏,后改为穆氏。 步六孤氏,后改为陆氏。 贺赖氏,后改为贺氏。 独孤氏,后改为刘氏。 贺楼氏,后改为楼氏。 勿忸于氏,后改为于氏。 是连氏,后改为连氏。 仆兰氏,后改为仆氏。 若干氏,后改为苟氏。 拔列氏,后改为梁氏。 拨略氏,后改变为略氏。 若口引氏,后改为寇氏。 叱罗氏,后改为罗氏。 普陋茹氏,后改为茹氏。 贺葛氏,后改为葛氏。 是贲氏,后改为封氏。 阿伏于氏,后改为阿氏。 可地延氏,后改为延氏。 阿鹿桓氏,后改为鹿氏。 他骆拔氏,后改为骆氏。 薄奚氏,后改为薄氏。 乌丸氏,后改为桓氏。 素和氏,后改为和氏。 吐谷浑氏,依旧吐谷浑氏。 胡古口引氏,后改为侯氏。 贺若氏,依旧贺若氏。 谷浑氏,后改为浑氏。 匹娄氏,后改为娄氏。 俟力伐氏,后改为鲍氏。 吐伏卢氏,后改为卢氏。 牒云氏,后改为云氏。 是云氏,后改为是氏。 叱利氏,后改为利氏。 副吕氏,后改为副氏。 那氏,依旧那氏。 如罗氏,后改为如氏。 乞扶氏,后改为扶氏。 阿单氏,后改为单氏。 俟几氏,后改为几氏。 贺儿氏,后改为儿氏。 吐奚氏,后改为古氏。 出连氏,后改为毕氏。 庾氏,依旧庾氏。 贺拔氏,后改为何氏。 叱吕氏,后改为吕氏。 莫那娄氏,后改为莫氏。 奚斗卢氏,后改为索卢氏。 莫芦氏,后改为芦氏。 出大汗氏,后改为韩氏。 没路真氏,后改为路氏。 扈地于氏,后改为扈氏。 莫舆氏,后改为舆氏。 纥干氏,后改为干氏。 俟伏斤氏,后改为伏氏。 是楼氏,后改为高氏。 尸突氏,后改为屈氏。 沓卢氏,后改为沓氏。 嗢石兰氏,后改为石氏。 解枇氏,后改为解氏。 奇斤氏,后改为奇氏。 须卜氏,后改为卜氏。 丘林氏,后改为林氏。 大莫干氏,后改为郃氏。 尔绵氏,后改为绵氏。 盖楼氏,后改为盖氏。 素黎氏,后改为黎氏。 渴单氏,后改为单氏。 壹斗眷氏,后改为明氏。 叱门氏,后改为门氏。 宿六斤氏,后改为宿氏。 馥邗氏,后改为邗氏。 土难氏,后改为山氏。 屋引氏,后改为房氏。 树洛于氏,后改为树氏。 乙弗氏,后改为乙氏。 东方宇文、慕容氏,即宣帝时东部,此二部最为强盛,别自有传。 南方有茂眷氏,后改为茂氏。 宥连氏,后改为云氏。 次南有纥豆陵氏,后改为窦氏。 侯莫陈氏,后改为陈氏。 库狄氏,后改为狄氏。 太洛稽氏,后改为稽氏。 柯拔氏,后改为柯氏。 西方尉迟氏,后改为尉氏。 步鹿根氏,后改为步氏。 破多罗氏,后改为潘氏。 叱干氏,后改为薛氏。 俟奴氏,后改为俟氏。 辗迟氏,后改为展氏。 费连氏,后改为费氏。 其连氏,后改为綦氏。 去斤氏,后改为艾氏。 渴侯氏,后改为缑氏。 叱卢氏,后改为祝氏。 和稽氏,后改为缓氏。 冤赖氏,后改为就氏。 嗢盆氏,后改为温氏。 达勃氏,后改为褒氏。 独孤浑氏,后改为杜氏。 凡此诸部,其渠长皆自统众,而尉迟已下不及贺兰诸部氏。 北方贺兰,后改为贺氏。 郁都甄氏,后改为甄氏。 纥奚氏,后改为嵇氏。 越勒氏,后改为越氏。 叱奴氏,后改为狼氏。 渴烛浑氏,后改为味氏。 库褥官氏,后改为库氏。 乌洛兰氏,后为兰氏。 一那蒌氏,后改为蒌氏。 羽弗氏,后改为羽氏。 凡此四方诸部,岁时朝贡,登国初,太祖散诸部落,始同为编民。 太和十九年,诏曰:“代人请胄,先无姓族,虽功贤之胤,混然未分。故官达者位极公卿,其功衰之亲,仍居猥任。比欲制定姓族,事多未就,且宜甄擢,随时渐铨。其穆、陆、贺、刘、楼、于、嵇、尉八姓,皆太祖已降,勋著当世,位尽王公,灼然可知者,且下司州、吏部,勿充猥官,一同四姓。自此以外,应班士流者,寻续别敕。原出朔土,旧为部落大人,而自皇始已来,有三世官在给事已上,及州刺史、镇大将,及品登王公者为姓。若本非大人,而皇始已来,职官三世尚书已上,及品登王公而中间不降官绪,亦为姓。诸部落大人之后,而皇始已来官不及前列,而有三世为中散、监已上,外为太守、子都,品登子男者为族。若本非大人,而皇始已来,三世有令已上,外为副将、子都、太守,品登侯已上者,亦为族。凡此姓族之支亲,与其身有緦麻服已内,微有一二世官者,虽不全充美例,亦入姓族;五世已外,则各自计之,不蒙宗人之荫也。虽緦麻而三世官不至姓班,有族官则入族官,无族官则不入姓族之例也。凡此定姓族者,皆具列由来,直拟姓族以呈闻,朕当决姓族之首末。其此诸状,皆须问宗族,列疑明同,然后勾其旧籍,审其官宦,有实则奏,不得轻信其言,虚长侥伪。不实者,诉人皆加‘传旨问而诈不以实’之坐,选官依‘职事答问不以实’之条。令司空公穆亮、领军将军元俨、中护军广阳王嘉、尚书陆琇等详定北人姓,务今平均。随所了者,三月一列簿帐,送门下以闻。” 于是升降区别矣。 世宗世,代人犹以姓族辞讼,又使尚书于忠、尚书元匡、侍中穆绍、尚书元长等量定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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