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跋通鉴纪事本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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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南宋]朱熹 古史之体可见者,《书》、《春秋》而已。《春秋》编年通纪,以见事之先后,《书》则每事别记,以具事之首尾。意者当时史官既以编年纪事,至于事之大者,则又采合而别记之。若二典所记,上下百有馀年,而《武成》、《金縢》诸篇,其所纪载或更数月,或历数年,其间岂无异事?盖必已具于编年之史而今不复见矣。故左氏于《春秋》既依经以作传,复为《国语》二十馀篇,国别事殊,或越数十年而遂其事,盖亦近《书》体以相错综云尔。 然自汉以来,为史者一用太史公纪传之法,此意固不复讲。至司马温公受诏纂述《资治通鉴》,然后千三百六十二年之事编年系日,如指诸掌。虽托始于三晋之侯,而追本其原,起于智伯,上系《左氏》之卒章,实相受授。伟哉书乎!自汉以来,未始有也。然一事之首尾或散出于数十百年之间,不相缀属,读者病之。今建安袁君机仲乃以暇日作为此书,以便学者。其部居门目、始终离合之间,又皆曲有微意,于以错综温公之书,其亦《国语》之流矣。或乃病其于古无初而区别之外无发明者,顾第弗深考耳。机仲以摹本见寄,熹始得而读之,为之抚卷太息,因记其后如此,以晓观者。 淳熙二年秋七月甲寅,新安朱熹书于云谷之晦庵云 〔《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》卷八一。又见《文献通考》经籍考卷二〇,《南宋文范》卷六〇。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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