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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理宗嘉熙四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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庚子嘉熙四年 正月辛未,彗星出于营室。 己卯,御笔:“乃正月辛未,有星出于室宿。朕俯察人事,仰观天文,殆必有因,益深震惧。朕将避殿减膳,令学士院降诏。” 庚辰,诏曰:“朕以眇身,托于天下士民公卿之上。顾德不类,不能上全三光之明,下遂群生之和。变异频仍,咎徵彰灼,夙夜祗惧,不遑康宁。乃正月辛未,有流星见于营室。太史氏占,厥名曰彗,灾孰大焉。天道不远,谴告匪虚。万姓有过,在余一人。今朕痛自克责,岂声利未远而谗谀乘间欤?举错未公而贤否杂进欤?赏罚失当而真伪无别欤?抑牧守非良而狱犴多兴欤?封人弛备而暴客肆志欤?道殣相望而流离无归欤?四方多警而朕不悟、群黎有苦而朕不知欤?谪见上帝,象甚著明。爱避正殿,减常膳,以示侧身修行之意。二三大臣,吾道揆也,其叶恭以辅朕;百尔执事,吾法守也,其竭忠以告朕,使朕得以导和销异,不亦善乎?布告中外,咸知朕意。” 丙戌,诏知无为军万文胜、知安丰军王福赐金带,许服系,旌战御之劳也。 甲午,彗星犯王良西南第二星。 ◇ 二月丙申朔,诏礼部贡举,其务崇长学殖,嚅哜道真。 戊戌,诏曰:“朕绍膺骏命,德不能远,致外夷之有干;而仁弗克周,使黎元之寡遂。昊穹垂谴,彗象示妖,起于营室之躔,迫于王良之次。固已避殿减膳,亦尝下诏责躬。惟是婣蜎高拱,过失何由自知?鳏寡至微,疾苦岂能上达。伊欲遵敢言之路,必也开勿讳之门。凡在臣民,许陈章奏。忠忱者悉加奖纳,峭直者亦务优容。尚虑间阎之间,怨气满腹,囹圄之际,愤声彻霄。是用加惠群方,荡宥多辟,庶销灾异,立召冲和。可大赦天下。” 辛丑,有流星昼陨,白虹贯日。 癸丑,进知连水军萧均官一等,以其修举郡政,葺治城壁故也。 甲辰,诏史嵩之暂赴行在奏事。 戊申,诏督府、制置司、沿江南北郡举行便安流民之政凡十一条。 癸丑,临安府守臣言狱空,诏奖之。以京西湖北路制置使兼知鄂州孟珙为武宁军节度使、四川宣抚使兼知夔州,节制归峡鼎澧州军马。 丙辰,白气亘天。 ◇ 三月壬辰,诏:“边尘未靖,备御方严,必藉人才,相与叶济。令内而侍从、台谏、两省卿监郎官,外而监司、帅守,举文武之臣晓畅兵机练习边事才略卓然可用者各二人。或陆沈常调,或负累家居,著其实状,亟以名闻,以待擢用。”右正言郭磊卿除起居舍人,监察御史谢方叔除宗正少卿,以论史嵩之故也。 壬辰,史嵩之入国门。 癸巳,嵩之奏事。 ◇ 四月己亥,叙复郑损元官,寻以直舍人院程公许奏:“损撤关外五州重屯移之内郡,则丁酉蜀祸,损实为之。使损官可复,不知千亿万之赤子死者可复生乎?乞收成命。”从之。 壬寅,前潼川路运判吴申入奏,抗言蜀事,上戚恻久之。上曰:“蜀从前亦委寄非人。”奏云:“弃边郡不守,郑损也;启溃卒为乱,桂如渊也;忌忠勇不救,赵彦呐也。今彭大雅又险谲变诈,费防闲。宜进孟珙于夔门。夔事力固乏。东南能助之,夔足以自立。”上皆是之。 癸卯,特转史嵩之官三等,令归班。 甲辰,监察御史王万除大理少卿,以尝论嵩之故也。诏:“祖宗盛时,宰执有轮日当笔者。今二相并命,合仿旧规而平章总提其纲,一应军国重事,参酌施行。其三省、枢密院印,并令平章掌之。” 丙午,嵩之奏:“督府日下结局,已札诸制阃、宣司并四川总领所,一应边机军须等事,具申朝廷施行。其督府钱粮器械,乞札别之杰攒结来上。”诏从之。 辛卯,以绍兴府荐饥,诏蠲今年夏税。 ◇ 六月戊戌,诏:“两淮经寇,州郡已举,未该免人,与比京襄例,令赴来年省试一次。” 辛丑,初置国用房。命近臣祷雨于天地、宗庙、社稷、宫观。 壬子,录行在系囚。诏:“六月亢阳,日事祷祈,邈无报应。且闻飞蝗为孽,朕心惕然。自七月一日避正殿,减常膳,应中外臣僚,并许直言朝廷阙失。” ◇ 七月甲子,出封桩库缗钱三十万贯赈临安府贫民。 乙丑,诏曰:“朕德不肃,天示常畅,以戒不德。入夏以来,膏泽阙少,遍走群望,穆卜雩祀,神听愈邈,岂积行多愧,无以对越神明欤?施政多舛,无以感召和气欤?抑优游牵拘,法制日玩而威令浸弛欤?将阳微阴盛。直不胜枉欤?贪残相师而元气益削,巽懦成习而边祸浸迫欤?不然,何其不雨至此极也!朕苦不自觉,群公卿士大夫未有极口力朕告者,三复《云汉》之诗而流涕焉。且朕自亲政以来,未尝罪一言者。今人情皇皇,大命近止,上下犹顾望蓄缩,隐情惜已,是未谅朕之衷也。令至,无问中外臣庶,凡朕躬之失、朝政之疵关于时务之钜、民瘼之切者,其旬以启朕,朕且采择施行之。悉意以陈,毋有所讳。”诏令中外决系囚,杖以下释之。仍蠲赃赏钱。 癸酉,主管官告院方来进对,言及诸阃官贩,上曰:“诸司欲之。”奏云:“正不当如此。”因及科降事,上曰:“不如明与之钱。”奏云:“正要明白。诸司但说能自措置,为朝廷备边,不愿科降。世岂有是理?徒使不廉者得以罔利耳。”上是之。 戊寅,以岳珂权户部尚书、淮南江浙荆湖制置茶盐使。 壬午,右谏议大夫徐荣叟奏:“北使王楫之来,恐三边将士意和议将成,或弛秋防,有误国事。虽朝廷札令宣司馆之江外,又恐辞必欲入。见宜敕孟珙思破其奸。”上然之。 己丑,荧惑、太白会于鬼。 庚寅,诏:“秋成在望,雨泽愆期。令诸道宪臣按部,将番异驳勘之狱酌情决遣以闻。其失当官吏特免推结。”客星见于尾。 ◇ 八月壬辰,诏诸路苗米毋得多量斛面及过数增收。 ◇ 九月壬戌朔,沂王夫人俞氏薨,辍视朝五日,令礼部、太常寺讨论典故。寻检点国朝会要以闻。太常寺议奏:宜用孝宗为皇伯母秀王夫人张氏举哀成服故事。诏从之。 癸亥,以乔行简为少师、保宁军节度使、醴泉观使,进封鲁国公。 乙丑,诏知招信军余玠进宫三等,以边报敌造船于汴,玠提师溯淮入河连获捷故也。 丙戌,都省言:“比奉御笔,楮币折阅虽自于民,奸幸多生于守令。今措置十八界会子,收换十六界,将十七界以五准十八界一券行用。如民间辄行减落,或官司自有违戾,许经台省越诉,必置于罚。”上从之。 ◇ 十月辛卯朔,赠入内内侍省陈洵益昭庆军节度使。 癸巳,诏以明年正月一日为淳祐元年。 丙申,诏平江、嘉兴府、安吉州禁贩米下海,其贩至临安府者,毋得遏籴。寻诏赵与欢提领其事,应浙东州县并许浦金山水军一体遵守,违者权听按刺。 丁酉,诏曰:“朕惟我朝以仁厚待士大夫,惟于赃吏,罚未尝少贷。比岁以来,贪浊成风,椎剥滋甚。民穷而溪壑不餍,国匮而囊橐自丰。今兹新楮之行,未必不为罔利之地。其令内而台谏,外而监司,常切觉察,其有赃状著者,必加鞫勘,悉遵建隆、淳熙典刑,断在必行,毋贻后悔。” ◇ 十一月甲子,荧惑入太微垣。 ◇ 十二月己未,诏曰:“乃者丙辰之夕,京城地震。地道贵静,动则有变,岂朕不德而致欤?今民生不遂,边戍未休,变不虚生,必有其证。可令中外臣寮各上封章,凡朕躬之阙失、朝政之愆违,极言无隐,将见之施行,以为消弭之道。” ◇ 闰十二月乙丑,宰执乞罢政,不许。诏赏京湖将士有差,以制司奏去冬寇由忠、万透波,南岸守险而捷故。 丙寅,以李宗勉薨,辍视朝三日,寻赠少师,赐谥曰文清。以游似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,范钟参知政事,权吏部尚书徐荣叟为端明殿学士、签书枢密院事。 乙亥,诏民间赋输旧用钱会中半者,其会半以十八界直纳,半以十八界纽纳。诏淮东西、京湖、沿江制置使副并兼本路屯田使。 壬午,阅军头司武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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