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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理宗绍定二年


  已丑绍定二年

  正月庚午朔,御大庆殿,群臣朝贺毕,上诣慈明殿贺。

  甲戌,天基节,群臣上寿。

  乙亥,赐文臣宴于贡院。

  庚辰,大理寺直张珩进对,论州县检验鞫狱四事,上曰:“刑狱人命所系,岂容不谨?”诏景献太子府改讲《毛诗》。

  甲申,臣寮言:“乞诏诸路漕司严家属县丞簿,依时过割二税,从实销注版籍,违者按劾。”从之。

  丁亥,荧惑、岁星入于娄。

  癸巳,雷。

  甲午,诏以权兵部尚书王暨知贡举,吏部莫泽、右谏议大夫李知孝同知。

  ◇

  二月庚子朔,诏:“知贡举王暨等务柬实才,以副朕意。”臣寮言:“乞戒敕中外群臣,各守礼义廉耻之维,坚安靖恬退之节,有不安意者,奏劾以闻。”从之。臣寮奏:“今日士大夫学术之未纯,皆基于岐道,法为二致。乞明示意向,以风在位,变易偏尚,即道以行法,遵法以为政,则学为有用之学,道为常行之道。”从之。

  庚戌,臣寮奏:“乞岁举廉吏,申严保任之法。如犯奸赃,与之同罪,仍令监司、郡守觉察。”从之,辛酉,臣寮言:“近岁书尺干请苞苴之弊,宜加禁绝,以变薄习。”从之。

  甲子,侍讲范楷进讲《易·丰卦》。因奏云:“当丰盛之时,圣人于诸爻有壅蔽不明之忧。”上首肯良久,乃曰:“丰亨盛大之时,侈心易生,其后遂至徇情肆欲,穷奢极靡,如秦皇、汉武,祸乱将作而不自知,此不可不戒也。”侍读乔行简奏:“陛下之言及此,宗庙社稷之福。”上曰:“只要心有所主。”讲、读合辞称赞曰:“圣学高明,此一语尤为切要。若心有所主,则一切不能惑矣。”

  辛巳,监进奏院杨梦信进对,奏论圣学,因及宸翰所书《中庸》“聪明睿知足以有临”一章,一曰:“以其切于君德,故书之。”又奏县宰催科之扰。上曰:“财赋自有常数。”梦信奏:“常数固定,只缘簿书不明,所以有弊。”上曰:“知县在得人。”

  ◇

  三月辛卯,臣寮乞下诸路宪司:“每岁将州县系囚瘐死最多者,具狱官姓名以闻,重与镌降。”从之。又诏:“今后州县催科必遵常制,县令非才,择佐官可任者委之,仍不许差州官及寄居权摄。”从臣寮请也。

  癸巳,监进奏院桂如琥进对,奏沿边民兵可用。上曰:“今日立功多是民兵。”如琥奏:“民兵皆有户籍税产,又谙熟地利,故战则有功。”上曰:“然。”又奏择将,上曰:“今日将才难得。”奏云:“行伍间亦有人,往往军将忌嫉,不得自伸。”上曰:“军将多是相忌。”又奏屯田,上曰:“荆襄所行如何?”奏云:“荆襄才行数年,积谷已逾百万斛,两淮、四蜀岂无可行之处?”上曰:“然。”

  己亥,臣寮奏补试鬻帖之弊,乞令国子监放榜日,取索待补真卷比验,字迹或不同,将中榜及卖贴人一例殿举。从之。

  乙卯,御集英殿策进士。

  ◇

  四月庚申,诏:“州县阙官,不许挟伎术人、豪民、罢吏借补官资权摄;小官请俸,不许积压,及以他物准支。民间二税合输本色,不许抑令折纳,倍数取嬴,令台谏监司觉察。”从臣寮请也。

  ◇

  五月,诏:“成都、潼川路旱歉,令制置司及各路监司疾速措置赈恤,务要实惠及民,仍考察郡县奉行勤惰以闻。”从臣寮请也。

  辛巳,御集英殿,赐正奏名进士黄朴以下及第、出身,凡五百五十七人。

  乙未,赐特奏名进士缪蟾以下同出身、文学助教一千一百二十一人。臣寮奏:“近年文气萎茹,乞申饬胄监师儒之官专意训导,使之痛习经传,考订义理。课试选抡,须合体格,去浮华穿凿之弊,转移士风。”从之。

  甲辰,诏:“户绝之家,许从条立嗣,不得妄行籍没。”从臣寮请也。

  辛亥,臣寮奏:“浙西漕运,惟恃吴江石塘以堤水。近年修塘塞兵尽为他役,堤岸颓毁。乞下漕司抽回,以时补葺,委平江府通判主管,不得辄有抽差,违许奏劾。”从之。

  ◇

  六月丁巳,御射殿,引见正奏名进士射。臣寮奏:“乞今后非军期、大辟、劫寇等事,州不得差人下县,县不得差人下乡,常令监司觉察。”从之。

  戊午,引特奏进士射。

  癸亥,赐闻喜宴于贡院。以久雨,命从臣日一人祷于天竺山。诏沂靖惠王府改讲《孟子》。

  ◇

  七月丙寅,诏广西州县应阙官,毋得以白身借补人充摄。

  戊辰,臣僚奏:“乞宣示二三大臣,自今起复士大夫,必甚不得已出于特旨,监司、帅守不得陈乞。若州若县常程差遣倅令、幕属之类,搀辟吏部使阙。见以起复在任日、服内月日,并不许作实历。选人受举削,亦不得放散,已放散者,悉与驳正。”从之。

  辛未,臣寮言:“乞申饬有位,非休假不许出谒。或实有干故,先申尚书省,方许出城。”从之。

  癸酉,新知常德府袁申儒朝辞,奏至州县重催税赋害民事,上曰:“民力甚贫,皆是州县不体爱民之意。卿到任,当以爱民为先。”

  辛巳,臣寮奏:“乞明诏户、刑部严行约束二广监司、郡守,用刑须遵法律,毋得轻视人命。漕司买银,须依时直,不得低价敷买。舶司每岁差官机察,就委逐州通判,不许吏卒越界追扰生事。”从之。

  ◇

  八月丙申朔,诏户部遍下诸路州军:不得增收苗米,多量斛面。许越诉,仍令漕司觉察。从臣寮请也。

  丁酉,臣寮奏:“州县典狱官吏,或淹延久系,或牵惹无辜,或奉上官而失本情,或行暴虐而取贿赂。乞饬诸路宪司禁戢惩劝。”从之。

  辛丑,进知静江府赵崇模直敷文阁因任,以职事修举故也。

  壬寅,监察御史留元英奏:“二广列郡及福建、上四州惟盐是利,守令克剥于常赋之外,籍户口以敷盐,民被其扰。近者召寇,亦基于此。乞戒饬二广、福建漕司,严察州县。痛革前弊,仍令宪司岁行所部,许人陈诉。”从之。

  丙午,臣寮奏:“州县供摊、告讦二害,乞今后凡追究不实者,许被害人越诉,仍令监司觉察。”从之。

  丁巳,诏通义郡夫人谢氏进封美人。二年八月封贵妃,十一月立为皇后。

  ◇

  九月乙丑朔,诏礼部、国子监下等上舍,必循旧法守年,不得用例径赴殿试。从臣寮请也。

  丁卯,台州水。

  壬申,臣寮奏:“乞明饬吏部,应曾经论罢之人,虽免约法而赃状显白,并须经郊,方许参注。或被论未久遇赦,令待后郊,庶令畏惮。”从之。

  丙子,秘书省正字王会龙奏:“圣学深造自得,本之于致知格物,达之于治国平天下。”上曰:“如是,则人主之学当以致知力行为本。”又奏乞裕民力、固邦本,上曰:“朕未尝无爱民之心,但州县不能奉行尔。”

  庚辰,雷。

  壬辰,进知临安府赵立夫官一等,以和籴有劳也。有流星大如太白。

  ◇

  十月乙未朔,诏诸道提点刑狱以十一月按部理囚徒。

  癸卯,太学录陈埙进奏:“方张之患、未亡之金、叵测之忠义、跳梁之群盗,皆所当虑。”上曰:“此正治不忘乱,安不忘危之意。”埙奏:“正为国体未为治且安耳。”又奏用人贵乎公,上曰:“今人才亦自难得。”

  丁未,臣寮奏:“乞申饬监司、郡守,自今所属阙官,以次摄事,毋得差非见任官。如有违戾,其受差及差之人并镌斥。”从之。

  庚戌,诏庄文太子府改讲《荀子》。进知吉州赵汝愚官一等,以和籴有劳也。

  己未,臣寮奏:“百司庶府循例而忘法,监司守令枉人而徇情。乞饬内外,奉行法令。”从之。

  壬戌,诏赈赡台州被水之民,蠲诸色赋租有差。

  丁卯,臣寮言:“乞下国子监,内外学校之官,今于士子程课之外,迪以义理之学,厉以行艺之实。”从之。新知婺州莫泽朝辞,上曰:“婺州正要得人扶持。记得向时守臣魏豹文曾理会经界,行得如何?”泽奏:“婺州向时凋弊,皆缘税籍不明。今经界既正,赋役均平,故不费力。”上曰:“义役闻尚未了。”泽奏:“义役乃民间自乐为,州县不能扶助耳。”读至盗贼处,上曰:“峒寇尚未消弭,正要理会。”泽奏:“盗贼不足虑,全要州县得人。”上从之。

  戊辰,新知庆元府郑损辞,奏事,上曰:“卿当防遏海道,爱养军民。”损奏:“谨遵圣训。”

  己巳,太府少卿、知临安府赵立夫进对,乞将海内茶漕、下沙合为一寨。上曰:“每寨几人?”立夫奏:“多者百二十人。”上曰:“京城民讼如何?”奏云:“臣幸与民相安。”上曰:“都民当抚摩,使常在春风和气中,不可使有愁叹。”上问刑狱如何,奏云:“本府三狱,两狱常空。”上曰:“民命所关,不可淹延。”

  己卯,臣寮奏:“乞令户部下诸路监司:凡民讼,依次第官司结绝。如未经予夺,不得索案改送,先从台部,常切遵守。”从之。已丑,荧惑入氐。赐刘光祖谥文节。

  ◇

  十二月丙申,雪。蠲大理寺、三衙、临安府点检缴赏酒库监赃赏钱,给诸军薪炭钱,出戍官兵倍之。赐喜雪宴于尚书省。

  丙午,前知安吉州赵必观进对,奏楮卷破损腐烂,人不以为重。上曰:“此缘铜钱稀少。”奏事毕,上曰:“苕霅之民,今已安业否?”必观奏:“臣初至郡,民不聊生。圣恩赈给,连岁小稔,民粗安业。”

  辛亥,以翰林学士郑清之为端明殿学士、签书枢密院事。

  乙卯,军器监度正进对,奏江西、福建、湖南灾伤,老弱转于沟壑,壮者遂为盗贼。上曰:“此是州县不得人,以至于此。”正奏:“自今选任之际,更宜谨之。”上曰:“选任诚不可不审。”读至“近来放散忠义军及破落士人去为贼用”,上曰:“亦闻得如此。”正奏:“乞行下诸将,随宜招收,籍以为军。士人在贼中者,亦宜招谕之。”上曰:“朝廷见如此施行。”正奏:“如此正合事宜,更宜示之以信。”又奏:“宜力行节俭,以阜财用,以化贪鄙。”上曰:“恭者不悔人,俭者不夺人。朕平日力行此。”正奏:“既已如此,则自不至于侈泰。然臣犹望陛下节俭之中,更加节俭。”

  丙辰,再给诸军薪炭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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