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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高宗绍兴十九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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己巳绍兴十九年 春正月丁亥,诏绍兴府第四、第五等户去年未纳租税并权与倚阁,以旱伤最甚,用提举常平宫秦昌时请也。 甲午,将作监丞黄敏行面对,乞戒州县谨务限之制,毋得夤缘追呼,以妨东作。诏申严行下。 ◇ 二月丁卯,左奉议郎范如圭添差权通判邵州。如圭为校书郎,以论讲和事去国,闲居凡十年。 乙亥,诏自今监司、守臣代还入见,并令以民事奏陈。先是,上谕大臣曰:“监司、郡守得替上殿,本欲知民间利病。近来所奏,姑应文书,多不及民事。宜行告谕。”故有是旨。 辛巳,诏临安府日下给米赈济流民。时浙东大饥,其小民行乞都市,有馁死者。上闻闵焉,故有是命。 ◇ 三月癸未朔,日有食之,阴云不见。上不视事,百官守职,过时乃罢。 庚寅,宰执进呈普安、恩平二王得旨令温习旧书。上曰:“《春秋》乃旧所习读,尝问以经中数事,欲其通解,盖其义渊奥,须能识圣人之用心,方有自得处。若泥诸儒之说,拘而不通,失经旨矣。”时普安郡王在藩邸,绝意声色,常以经史自娱,凡六籍之文,悉加讲读,夜则观古人文集,暇则握笔赋诗、鼓琴习射而已。 丙申,上语秦桧:“闻诸郡奏狱空,例皆以禁囚于县狱,或厢界寄藏,此风不可滋长。自今有奏狱空者,当令监司验实,如有妄诞,即行按治,仍命御史台察之。若不惩戒,则奏甘露、芝草之类,崇饰虚诞,无所不至矣。” 庚子,上谕大臣曰:“淮甸久平,宜加经理。民复业者,令守令多方恤之,使尽力田亩,数午后方可起税。” 甲辰,诏责授团练副使、复州安置郑刚中许用议减特免禁锢,移封州安置。初,秦桧怒刚中不已,捕其子良嗣与将吏宾客,即江州同系,掠治无全肤。狱成,特有是命。良嗣贷死,送柳州。刚中至贬所,守臣赵成之希桧意,每窘辱之,刚中竟卒于贬所。 《讲义》曰:秦桧之取三大将兵权也,刚中阿于桧曰:“前所共忧者,一日变为安平之道。庙堂不动声色,而三大将惟恐奉上兵籍之不先。彼曲士不通世务挟口以议败者,亦皆言塞意顺。”谓此非常之举,因为桧陈善后之策凡七事,非不忠于桧也。一旦积怒,贬死遐荒,将吏宾客无得免者,则世之附丽非人、以媒进取者,亦可以为商鉴矣。 戊申,知普州王辅代还,言:“仁政必自经界始,尚恐蜀远,未闲指画。或有谬误,乞诫敕有司刻意奉行。”上曰:“四川道远,倘如辅所陈,则税愈不实矣。可令措置经界官觉察奏劾。”巳酉进呈,上曰:“州县官奉行如法,其推恩勿限员数,庶人人知劝。正经界、均税赋极为便民,推行之初,臣僚有肆异议图沮坏者。暨平江均税毕,纷纷之议始息。” ◇ 夏四月己未,上曰:“治道民事为急,数十年来,吏习苟简,民受其弊。必令监司、守臣遵奉诏条,留意拊循,使民乐其生。”秦桧曰:“保正耆户长元立法,止令管烟火桥道。今承文书市物雇夫,以至县官之所私用,种种责办,革而去之,其利不减于经界。”上曰:“朕顷在河朔,亲见其弊。若县令不得人,民一充役即破产。能去此弊,极为便民。” 庚申,诏御史、监司、守臣如前旨。 丙寅,主管台州崇道观张邵言:“师臣桧有阴功隐德,世所未及知者。臣被旨出使敌军,有荣州团练使李子厚言:秦公曾为徽宗皇帝撰长书抵金帅尼雅满,引大义以譬晓谯责之,黏罕有惭色。桧耻自炫,不欲言于人,是以世不得知之。伏望宣付史馆。”上曰:“得此书,庶几不致暖昧。可付史馆。” 戊辰,秦桧奏:“昨日蒙御前降到曹勋所藏臣向在北廷代徽宗作书藁,书中开陈,与今日事无一不合,因知讲和本出徽宗圣意。”上曰:“自顷用兵,朕知其必至于讲和。而后止在元帅府时,朕不知有身,但知有民,故惟和好是念。”桧曰:“此所以诞受天命。”上曰:“用兵盖不得已,岂可乐攻战?中国之有夷狄,犹阳之有阴,自古无殄灭之理。使可殄灭,秦皇、汉武为之矣。本朝真宗与契丹通和百有余年,民不知兵;神宗虽讲武练兵,实未尝用。朕自始至今,惟以和好为念,盖兼爱南北之民,以柔道御之也。”是日,日左右生青赤黄珥。太史局言:系是祥应,乞付史馆。从之。 庚寅,张邵充敷文阁待制、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,制词略曰:“惟时秉节之臣,亲见特书之事。诵说贤宰,彭明尤切。”邵自北方还即被逐,闲居凡七年,乃上此奏焉。建康府言甘露降。是月,太白蚀月。 ◇ 五月壬午朔,诏汀、漳、泉三州且据见今耕种田土纽计顷亩,收纳二税,其未耕种田段,二税权行倚阁。时初行经界法于诸路,而剧盗何白旗扰汀、漳、泉三州,故有是旨。 乙酉,户部员外郎周庄仲面对,请复蜡祭之礼。其礼东西方百神视感生帝,南北方视岳渎,皆以腊前一日祭之。 丁未,王大宝知连州代还,言:“连、英、循、惠、新、恩六州,居民才数百,非商贩之地。月输免行钱,望更审量裁减。”上谓大臣曰:“守臣上殿,令以民事奏陈,遂得民间疾苦。所陈五六,得一可行,为利不细。”乃命本路漕司具合减数申省。 ◇ 六月丁巳,左迪功郎王庭珪特勒停,送辰州编管。胡铨之贬也,庭珪为衡州茶陵县丞,以诗送之,有曰:“疾儿不了公家事,男子要为天下奇。”铨乡人欧阳安永告之,以为谤讪朝政,庭珪遂坐贬。 戊午,太师、尚书左仆射兼提举详定一司敕令秦桧上《吏部续降七司通用法》四百三十五卷。 丙子,王普添差通判邵州,代范如圭也。二人尝官馆学,为秦桧所怒,终其身以郡倅处之。 ◇ 秋七月辛巳,杨惇知舒州代还,乞诫监司、守臣修水利。诏付户部。上曰:“平江堤堰不修,岁输米比旧亏十万斛。临安西湖,民间灌溉所资,其利不细,岁久亦填淤,宜悉令修治。” 辛卯,秦桧以甘雨应祈,乞拜表称贺。上曰:“更五日不雨则伤稼,如浙东田高,得此雨极济,秋成可必。”主管台州崇道观许忻知邵州。忻以论事忤秦桧意,屏居临川,闲居少所宾接。学人陆九龄年尚少,忻一见,亟折辈行与深语,至是遂与之俱。九龄,金溪人。陆入郡学时,场屋无道程氏学者,九龄从故编得其说,独委心焉,因结茅舍旁讲习,兼晨夜不怠。如此者十余年。 壬寅,右谏议大夫巫伋论镇江府见于民间科借苗米,追呼捶挞,不胜其扰,乞禁止其官吏,重赐黜责。 癸卯,秦桧奏事毕,上曰:“巫伋言镇江预借事,不知何故,阙乏乃尔。可令监司经理,其守臣先罢。”时曾惇为秦桧所厚,骤用知镇江,至是才数月也。 ◇ 八月辛亥,敕令所言臣僚札子,乞详议民事一罪,欲乞并依见行条法施行。从之。自张浚当国,始议州县官缘民事致罪者,终身不许治民。行之数岁,论者数以不便为言,然终不能改。 辛酉,宗正寺丞王葆面对,论役法。上令户部详其的确利害。本部乞女户无子及得解举人、太学生单丁,并免身役,即特旨及因恩免解人,听募人充役,官司毋得追正身。从之。 ◇ 九月癸巳,诏新通判汀州李璹特放罢,坐尝与新州编置人胡铨交结,为守臣张棣所劾也。 戊申,上命绘秦桧像,自为赞曰:“维师益公,识量渊冲。尽辟异议,决策和戎。长乐温清,寰宇阜丰。永永相予,凌烟元功。”因出示群臣,藏于秘阁。 ◇ 冬十月癸丑,提举万寿观秦熺为郊祀礼奉使。渡江后,五使以祠官为之,盖自此始。 己未,干办行在诸军粮料院王珏提举两浙西路常平茶盐公事。先是,秀州岁以钱给亭民煮盐,至十五年,积十九万七千余缗不给,亭民无以煮盐,诉于朝。上曰:“亭户宜恤,不则逃去,其害非细。可令户部究实。”于是用珏。珏至官逾年,尽偿所负,又开华亭、海盐河二百余里,盐滋得通流,其溢以溉田。经界之法行,甚害者三百六十九事,其七千二百二十七户尤为病,珏奏除之。珏,安石曾孙也。知新州张棣提举荊湖北路常平茶盐公事,以其再劾胡铨也。棣至官一日卒。时责授濠州团练使洪皓在英州,闽人祝詧为守。詧老矣,闻棣以巧中迁客取使节,欲效之,即捕皓家奴置狱中,酿成其罪。未及发而詧死,事乃解。降授文州刺史辛永宗特勒停,送肇庆府编管。永宗已尝立军功,给真俸。守臣吕稽中知永宗为秦桧所恶,劾其冒请全俸,当计以赃。稽中先以计取永宗所受御札送桧矣,永宗由是不能自明。诏支过请给,令稽中依条追理。稽中选郡僚之苛刻者,籍其家以偿欠,一簪不得留。 庚午,知平江府王晌直秘阁、知建康府兼行宫留守司公事。建康自置留守后以庶官为之,盖自晌始。 ◇ 十一月癸未,秘书省著作佐郎刘章面对,言:“元丰尝编郊庙奉祀礼文,乞命官为绍兴郊庙奉祀礼文,以续元丰之书。”上嘉纳之。 壬辰,合祀天地于南郊。太史局令胡平奏帝座及三台星体明耀。礼毕,还御丽正门,建金鸡,赦天下。 辛丑,尚书户部侍郎李椿年罢。椿年首陈经界之议,及是始毕。 甲辰,诏诸郡行乡饮酒之礼以取士。先是,司农卿汤鹏举请对,论举人多冒贯求试。乞于未下科诏前,令州县籍定来岁当应举人名,预先引保,委无伪冒,然后许赴乡饮酒。若临时投状射保者,并不收试。事下礼部,至是乃颁行焉。 丙午,上谓秦桧曰:“经界人户多诉不均,当与受理。若不受重税,将无以输纳。” ◇ 十二月壬子,秘书省著作佐郎林机面对,言:“访闻有异意之人匿迹近地,窥伺朝廷,作为私史,以售其邪谋伪说。欲望密加搜索,严为禁绝。” 甲寅,上谓秦桧曰:“此事不应有,宜行禁止,许人陈告,仍令州县觉察,监司按劾,御史台弹奏,并取旨优加赏罚。”于是李光之狱遂起。 丁巳,金人杀其主亶,金主亮即位。 戊午,知潭州刘昉乞更名旦,从之。 丁丑,祠部员外郎胡宁、秘书省著作佐郎刘章并罢。章有士望,秦桧疑其不附己;而宁本因其父兄与桧厚,故召用之。至是,桧知宁兄致仕寅之贫,因其往建州省觐世母,遗以白金。寅报书曰:“愿公修政任贤,勿替初志,尊王攘狄,以开后功。”桧以为讥己,始怒之。寅尝游岳麓寺,大书壁间云:“是何南海之鳄鱼,来作长沙之鵩鸟。”于是帅臣刘旦方欲捃摭张浚诸人之罪,而且潮阳人也,亦大怒,复讼寅于桧。侍御史曹筠即奏宁兄弟阿附赵鼎。章居衢州,与鼎宾客交通,私相朋比。乃以章通判均州,而宁充夔州路安抚司参议。责授濠州团练副使解潜居南安军,至是疾剧。张九成往省之,谓曰:“太尉平日所怀,亦有不足者否?”潜泣曰:“平生惟仗忠义,誓与敌死,以雪国耻,而不肯议和,遂为秦公所斥。此心惟天知之!”九成曰:“无愧此心足矣,何必令人知?”潜曰:“闻此言,心中豁然矣。”即逝。九成壮之。时秦桧犹怒潜,故丧不得归,逮桧薨,乃听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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