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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仁宗庆历六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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丙戌庆历六年 春正月戊子,知制诰王尧臣罢三司使,为翰林学士承旨。尧臣主计凡三年,前使姚仲孙借内藏钱数百万,久不能偿,尧臣悉按籍偿之,而军国之费犹沛然有余,盖未尝加赋于民也。益、梓、夔三路转运使皆乞增盐井课,岁可为钱十余万,尧臣固不从。上问其说,对曰:“庸蜀僻远,恩泽鲜及,而贡入常倍,民力由此困。朝廷既未有以恤之,而又牟利焉,是重困也。”上善其对。已而言于上曰:“臣之术止于是矣。且臣母老,愿解烦剧。”既罢,上慰劳之。尧臣顿首曰:“非臣之能,惟陛下信用臣尔。” 甲午,命翰林学士孙抃权知贡举。 ◇ 二月癸丑,司天监言:日当食三月朔。上谓辅臣曰:“日食之咎,盖天所以谴告人君。愿罪归朕躬而无及臣庶也。凡民之疾苦,益思询究而安利之。” ◇ 三月辛巳朔,日有食之。 庚寅,登州地震,岠嵎山摧。自是震不已。每岁震,即海底有声如雷。 壬寅,御崇政殿,赐进士贾黯等一百三十人及第,一百九十人出身,一百十七人同出身。 癸卯,赐诸科及第并出身者四百十五人。 夏五月,减邛州盐井岁额缗钱一百万。川峡四路盐课,县官之所仰给,然井源或发或微而责课如旧,任事者以为功,往往贻患于后人。朝廷切于除民疾苦,有司上言,辄为蠲减,前后不可悉数。 ◇ 六月丁巳,流星出营室南,大如杯,其光烛地,隐然有声。占曰:“兵出。” 癸亥,帝谓辅臣曰:“天之谴告人君,使惧而修德,亦犹人君知臣下之过,先亦戒敕,使得自新,则不陷于咎恶也。”贾昌朝等皆引咎再拜。参知政事吴育与宰相贾昌朝不相能,监察御史唐询希昌朝意,上奏曰:“贤良方正直言极谏、茂材异等科由汉涉唐,皆不常置。若天见灾异,政有阙失,则诏在位荐之。请自今不与进士同时设科。”疏上,帝刊其名付中书。育奏疏驳之。上是育言,即诏礼部自今制科随进士贡举,其著为令,仍须近臣论荐,毋得自举。上因谕辅臣曰:“彼上言者乞从内批以行,今乃知欺罔也。”育又奏曰:“阴邪沮事,正当明辨。人臣言涉机密,欲归德于君,成国之美,此类可以刊名付外。制策天下公共,废置可以明述,岂宜阴有沮革,欲自上行?此正奸罔所为。愿出姓名批敕,以明国法。”育本由制策进,上数称其贤,以为得人,故询力排诋,意在育不在制科也。 ◇ 秋七月,三司使王拱辰言:“太祖时兵十二万,太宗时十八万,章圣时四十万,今过倍之。兵在精不在众,冗散坐食,非计也。三司虽总财用大计,而事实在外。请诸道帅臣并任其责。” 乙酉,诏判大名府夏竦、知并州郑戬、知永兴军程琳并兼本路计置粮草事。 丙申,右正言、知制诰、知吉州余靖为将作少监、分司南京,许居韶州。初,靖为谏官,尝劾奏太常博士茹孝标不孝,匿母丧坐废。靖既失势,孝标因与知谏院钱明逸言:靖少游广州,犯法受笞。会朝廷下广州,按得其实。靖初名希古,曲江主簿善遇之。知韶州者疾主簿,捃其罪,唯得与靖接坐。主簿既以违敕停任,而靖受笞,后乃更名,取解他州及第。案牍具在,故有是命。 壬寅,上谓宰相曰:“前日除李用和子璋为阁门副使,今次子珣求为通事舍人。朕已谕之曰:‘朝廷爵赏,所与天下共也。傥戚里之家兄弟迁补如己欲,朕何以待诸勋旧乎?’” ◇ 八月癸卯,御崇政殿,策试贤良方正能直言谏太常博士钱彦远及武举人。彦远策入第四等。彦远,易之子,明逸之兄也。宋兴以来,父子兄弟登制科者,钱氏一家而已。 癸酉,参知政事吴育为枢密副使,丁度参知政事。育在政府,遇事敢言,与宰相贾昌朝争议上前,殿中皆失色,育论辩不已,乃请曰:“臣所辩者,职也。顾力不胜,愿罢臣职。”因与度易位。 ◇ 九月庚寅,户部副使夏安期为陕西转运使。安期与诸路经略安抚司议边费,凡奏省员及汰边兵之不任役者五万人。时数有灾异,侍御史知杂事梅挚引《洪范》上变戒曰:“王省惟岁,谓王总群吏如岁兼四时,有不顺则省其职。今日食于春,地震于夏,雨水于秋,一岁而变及三时,此天意以陛下省职未至而丁宁告戒也。伊洛暴涨,海水入台州,浙江溃防,黄河溢埽,所谓‘水不润下’。陛下宜责躬修德,以回上帝之眷佑。阴不胜阳,则灾异衰止而盛德日起矣。” 冬十一月,权御史中丞张方平权三司使。河北盐务在沧、滨二州,岁课凡千一百四十五名,以给一路。自开宝以来,听人贸易,官收其算,岁为额十五万缗。王拱辰为三司使,复建议悉榷二州盐,于是三司更立榷法,而未下也。方平见上,问曰:“河北再榷盐,何也?”上曰:“始议立法,非再也。”方子曰:“周世宗榷河北盐,犯辄处死。世宗北伐,父老遮道泣诉,愿以盐课均之两税钱而弛其禁。世宗许之。今两税盐钱是也,岂非再榷乎?”上大悟,曰:“卿语宰相立罢之。”方平曰:“法虽未下,民已户知之。当直以手诏罢之,不可自有司出也。”上命方平密撰手诏,下之河朔,父老相率拜迎于澶州,为佛老会七日,以报上恩,且刻诏书北京。其后父老过诏书下,必流涕。 辛丑,猎于城南东韩村。是时道傍居民或畜狐兔凫雉驱入场中,上因谓辅臣曰:“畋猎所以训武事,非专务获也。”悉令纵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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