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史籍 > 宋史纪事本末 | 上页 下页 |
陈邦瞻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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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宋史纪事本末》者,论次宋事而比之,以续袁氏《通鉴》之编者也。先是,宗伯冯公欲为是书而未就,侍御斗阳刘先生得其遗稿若干帙,以视京兆徐公,徐公以授门下沈生,俾雠正之,因共属不佞续成焉。凡不佞所增辑几十七,大都则侍御之旨而宗伯之志也。编成宜有叙,叙曰: 史自纪传而外,益以编年,代有全书,尚矣。事不改于前,词无增于旧,胪列而汇属之,以为讨论者径,斯于述作之体不已末乎?而非然也。善乎杨氏之言曰:“提事之微以先于其明,搴事之成以后于其萌,其情匿而泄,其故悉而约。”是述本末者,旨也;而不佞于宋事,尤重有慨焉。 夫史者征往而训来,考世而定治者也。五帝、三王之事既已若存若亡,而汉、唐之盛,智名勇功独为诵说者所艳慕,然而未暇考其世已。宇宙风气,其变之大者有三:鸿荒一变而为唐、虞,以至于周、七国为极;再变而为汉,以至于唐,五季为极;宋其三变,而吾未睹其极也。变未极则治不得不相为因,今国家之制,民间之俗,官司之所行,儒者之所守,有一不与宋近者乎?非慕宋而乐趋之,而势固然已。舟行乎水而不得不视风以为南北,治出乎人而不得不视世以为上下。故周而上持世者式道德,汉而下持世者式功力,皆其会也。逮于宋,则仁义礼乐之风既远,而机权诈力之用亦穷,艺祖、太宗睹其然,故举一世之治而绳之于格律,举一世之才而纳之于准绳规矩,循循焉守文应令,雍容顾盼,而世已治。 大抵宋三百年间,其家法严,故吕、武之变不生于肘腋;其国体顺,故莽、卓之祸不作于朝廷;吏以仁为治,而苍鹰乳虎之暴无所施于郡国;人以法相守,而椎埋结驷之侠无所容于闾巷。其制世定俗,盖有汉、唐之所不能臻者。独其弱势宜矫而烦议当黜,事权恶其过夺而文法恶其太拘,要以矫枉而得于正则善矣,非必如东西南北之不相为而寒暑昼夜之必相代也。故曰,世变未及,则治不得不相为因。善因者鉴其所以得与其所以失,有微,有明,有成,有萌,有先,有后,则是编者,夫亦足以观矣。余故不揣而叙之,俾论世之君子有考焉。 万历乙巳仲春,南京吏部稽勋清吏司郎中高安陈邦瞻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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