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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宗致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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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兴国元年十二月己未,诏群臣论列者,即时引对。 富弼曰:太宗求治之切,故诏群臣论事,欲面奏者,即时引对,此言路所以无壅也。自后臣僚非差遣合上殿者不得对,亦有朝臣乞上殿敷奏边事,逾月不得报。边事尚拘常例,况他事乎! 二年春正月戊辰,帝亲试礼部举人。初,太祖幸洛阳,张齐贤以布衣献策,条陈十事,内四说称旨,齐贤坚执其余策皆善,太祖怒,出之。及还,语帝曰:“我幸西都,惟得一张齐贤耳。我不欲爵之以官,异时可使辅尔为相也。”至是,齐贤亦在选中,有司误寘下第,帝览之,故一榜尽赐进士及第。又诏礼部阅其十五举以上及诸科,并赐出身。召邢昺升殿,讲《师》、《比》二卦,又问以群经发题,帝嘉其精博,擢《九经》及第。又《九经》七人不中格,特赐同《三传》出身。帝谓侍臣曰:“朕欲博求俊彦于科场中,非敢望拔十得五,止得一二,亦可为致治之具矣。” 辛未,诏曰:“《虞书》考绩,爰及三年。汉官奏课,聿分九等。应诸道、州、府曹掾及县令、簿、尉,先是吏部南曹给印纸历子,俾州县长吏书其绩用、过(僭)[愆],据《宋史》一六〇《选举志》改。秩满,有司详视而差其殿最,斯旧章也,执事者其申明之,毋或蔽欺以紊经制。” 三年二月丙辰,立崇文院,凡古今书籍尽贮之。 六月癸未,诏:“职官赃罪,虽会赦不得叙,着为令。” 五年二月,定差役法。初,太祖因前代之制,以衙前主官物,以里正、户长、乡书手课督赋税,以耆长、弓手、壮丁逐捕盗贼,以承符、人力、手[力]、据《宋史》一七七《食货志》补。散从官给使令,后有贫富,随时升降。至是,从京西转运使程能请,定诸州户为九等,上四等充役,下五等免之。 六年二月,诏曰:“朝廷申劝惩之道,立经久之规,应群臣掌事外州,悉给御前印纸,所贵善恶无隐,殿最必书,俾因秩满之时,用行考绩之典。迩闻官吏颇紊纲条,朋党比周,迭相容蔽,米盐细碎,妄有指言,蠹有巨而不章,劳虽微而必录。宜行戒谕,用儆因循。自今应出使臣僚在任日劳绩,非尤异者不得批书,曾有殿犯不得引匿,其余经常事不在批书之限。” 九月,左拾遗田锡上封事,言军国要机一,朝廷大体四。其一以议平汉之功,驾驭戎臣为要机。而大体之一,“乞修德以来远,宜罢交州兵”。其二言:“今谏官不闻廷争,给事中不闻封驳,左右史不闻升陛纪言动,御史不敢弹奏,中书舍人未尝访以政事,集贤院虽有书籍而无职官,秘书省虽有职官而无图籍。愿择才任人,使各司其局。”其三言:“尚书省诸曹苟简,非太平之制度,宜修省寺以列职官。”其四言:“按狱官[令],据《宋史》二九三《田锡传》、《续纲目》、薛《鉴》补。狱具皆有定式,未闻以铁为枷也。昔唐太宗观《明堂图》,见五脏皆丽于背,遂禁鞭背,减徒刑。况隆平之时,将措刑不用,于法所无,去之可也。”帝览疏,优诏褒答。 置京朝官差遣院。旧制,京朝官属吏部,国初以来皆[出]据《续纲目》补。中书。至是,诏京朝官奉使从政于外受代归者,并令中书舍人考校劳绩,品量材器,以中书所下(员)阙[员]据《宋史》一五八《选举志》、《续纲目》、薛《鉴》改。引对而授之,谓之差遣院。 雍熙元年六月,诏求直言。知睦州田锡上疏言:“时久升平,天下混一,故左取右奉,致陛下以功业自多。然临御九年,四方虽宁,而刑罚未甚措,水旱未甚调,陛下谓之太平,谁敢不谓之太平!陛下谓之至理,谁敢不谓之至理!”又言:“宰相不得用人而委员外差遣,近臣不专受责而求令录封章。”又言:“听用太广则条制必繁,条制既繁则依从者少。自今凡有奏陈,宜令大臣议而行之,毋使垂之空言,示之寡信。”又言:“宰相若贤,当信而用之;非贤,当择而任之。奈何置之为具臣而疑之若众人也!”帝韪其论。 帝尝语侍臣曰:“朕何如唐太宗?”参知政事李昉微诵白居易《七德舞》词曰:“怨女三千放出宫,死囚四百来归狱。”帝闻之遽起曰:“朕不及,朕不及,卿言警朕矣!” 二年秋七月,诏诸道转运使及长吏,乘丰储廪,以防水旱。 端拱元年春正月乙亥,亲耕耤田。 五月辛酉,诏就崇文院中堂建秘阁,分三馆书籍置其中,以吏部侍郎李至兼秘书监。帝谓至曰:“人君当淡然无欲,勿使嗜好形见于外,则奸邪无自入。朕无他好,但喜读书,多见古今成败,善者从之,不善者改之,如斯而已。”至每与同官观书阁下,帝必遣使赐宴,且命三馆学士皆预焉。 虞部郎中张佖建议复置左右史之职,乃命梁周翰与李宗谔分领之。周翰兼起居郎,因上言:“自今御朝,皇帝宣谕之言,侍臣论列之事,依旧中书修为时政记。其枢密院事涉机密,亦令本院编纂,每月终,送史馆。自余封拜、除改、沿革、制置之事,悉条送,以备编录。仍令郎与舍人分直崇政殿,以记言动,别为起居注,进御后,降付史馆。”起居注进御自周翰始。 内侍侯莫陈利用以幻术得幸,骄恣不法,赵普按其罪,请诛之。帝曰:“岂有万乘之主,不能庇一人乎!”普曰:“陛下不诛则乱天下法,法可惜,此一竖子何足惜哉!”帝不得已,命诛之。 淳化元年十二月,诏中外所上书疏及面奏制可者,并下中书、枢密、三司,申覆颁行。帝谓宰相曰:“治国之道,宽猛得中,宽则政令不成,猛则民无所措手足。”吕蒙正进曰:“《老子》称:‘治大国若烹小鲜。’夫鱼扰之则乱。近日内外上封事求更制度者甚众,望陛下渐行清净之化。”上曰:“朕不欲塞人言路。夫狂夫言而圣人择焉,亦古训也。”赵昌言曰:“今朝廷无事,边境宁谧,正当行好事之时。”上喜曰:“朕终日与卿等论此事,何忧天下不治!苟天下亲民之官皆存此心,则刑清讼息矣!” 二年,帝以旱蝗,召近臣问以得失,众以天数对。寇准独曰:“《洪范》天人之际,应若影响。大旱之证,盖刑有所不平也。”帝怒,起入禁中。顷之,复召准问不平状,准曰:“愿召二府至,臣即言之。”二府入,准乃曰:“顷者祖吉、王淮皆侮法受赇,吉赃少,乃伏诛;淮以参政沔之弟,盗主守财至千万,止杖之,仍复其官,非不平而何!”帝以问沔,沔顿首谢。于是切责沔,而以准可大用,遂自枢密直学士拜枢密副使。准尝奏事殿中,语不合,帝怒起,准辄引帝衣请复坐,事决乃退。帝嘉之曰:“朕得寇准,犹文皇之得魏徵也。” 时王禹偁上言:“请自今庶官候谒宰相,并须朝罢于政事堂枢密使预坐接见,将以杜私请。”诏从之。左正言谢泌疏驳曰:“伏睹明诏,不许宰相、枢密使见宾客,是疑大臣以私也。《书》曰:‘任贤勿贰,去邪勿疑。’张说谓姚元崇外则疏而接物,内则谨以事君,此真大臣之体。今天下至广,万机至烦,陛下以聪明寄辅臣,自非接下,何以悉知外事?若令都堂候见,则庶官请见咨事,略无解衣之暇。幸今世道清明,朝廷无巧言之士,方面寡姑息之臣,奈何疑执政为衰世之事乎?”帝览奏,即追还前诏,仍以泌所上章付史馆。 八月己卯,置审刑院。帝虑大理、刑部吏舞文深刻,乃置审刑院于禁中,置详议官六员。凡狱上奏,先达院印讫,付大理、刑部断覆以闻,乃下院详议,申覆裁决讫,以付中书省行之。其未允者,宰相复以闻,始命论决。 四年二月,置审官院。初,帝虑中外官吏,清浊混淆,命官考课,号磨勘院。至是,梁鼎上言曰:“《虞书》三载考绩,三考黜陟幽明。三代以还,率由此道。唐有考功之司,明考课之令,下自簿尉,上至宰臣,皆岁计功过,较定优劣,故人思激励,绩效著闻。五代兵革相继,名存实亡。且夫今之知州即古之刺史,治状显著者朝廷不知,方略蔑闻者任用如故,大失劝惩之体,浸成苟且之风。是致水旱荐臻,狱讼填溢,欲望天下承平,岂可得也!望陛下特诏有司,申明考绩之法,庶几官得其人,民受其赐。”于是改磨勘院为审官院,掌审京朝官。其幕职、州县官,别置考课院主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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