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史籍 > 宋史 | 上页 下页 |
宇文绍节传 |
|
宇文绍节,字挺臣,成都广都人。祖虚中,签书枢密院事。父师瑗,显谟阁待制。父子皆以使北死,无子,孝宗愍之,命其族子绍节为之后,补官仕州县。九年,第进士。累迁宝谟阁待制、知庐州。 时侂胄方议用兵,绍节至郡,议修筑古城,创造砦栅,专为固圉计。淮西转运判官邓友龙谮于侂胄,谓绍节但为城守,徒耗财力,无益于事。侂胄以书让绍节,绍节复书谓:“公有复仇之志,而无复仇之略;有开边之害,而无开边之利。不量国力,浪为进取计,非所敢知。”侂胄得书不乐,乃以李爽代绍节,召还,为兵部侍郎兼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,以宝文阁待制知镇江府。 吴曦据蜀,趣绍节赴阙,任以西讨之事。绍节至,谓大臣曰:“今进攻,则瞿唐一关,彼必固守;若驻军荆南,徒损威望。闻随军转运安丙者素怀忠义,若授以密旨,必能讨贼成功。”大臣用其言,遣丙所亲以帛书达上意,丙卒诛曦。 权兵部尚书,未几,除华文阁学士、湖北京西宣抚使、知江陵府。统制官高悦在戍所,肆为杀掠,远近苦之。绍节召置帐前,收其部曲。俄有诉悦纵所部为寇者,绍节杖杀之,兵民皆欢。升宝文阁学士,试吏部尚书,寻除端明殿学士、签书枢密院事。 安丙宣抚四川,或言丙有异志,语闻,廷臣欲易丙。绍节曰:“方诛曦初,安丙一摇足,全蜀非国家有,顾不以此时为利,今乃有他耶?绍节愿以百口保丙。”丙卒不易。朝廷于蜀事多所咨访,绍节审而后言,皆周悉事情。 嘉定六年正月甲午卒,讣闻,上嗟悼,为改日朝享。进资政殿学士致仕,又赠七官为少师,非常典也。谥曰忠惠。 |
梦远书城(guxuo.com) |
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