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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廉传


  黄廉,字夷仲,洪州分宁人。第进士,历州县。熙宁初,或荐之王安石。安石与之言,问免役事,廉据旧法以对,甚悉。安石曰:“是必能办新法。”白神宗,召访时务,对曰:“陛下意在便民,法非不良也,而吏非其人。朝廷立法之意则一,而四方推奉纷然不同,所以法行而民病,陛下不尽察也。河朔被水,河南、齐、晋旱,淮、浙飞蝗,江南疫疠,陛下不尽知也。”帝即命廉体量振济东道,除司农丞。还报合旨,擢利州路转运判官,复丞司农。

  为监察御史里行,建言:“成天下之务,莫急于人才,愿令两制近臣及转运使各得举士。”诏各荐一人。继言:“寒远下僚,既得名闻于上,愿令中书审其能而表用,则急才之诏,不虚行于天下矣。”又言:“比年水旱,民蒙支贷倚阁之恩,今幸岁丰,有司悉当举催。久饥初稔,累给并偿,是使民遇丰年而思歉岁也,请令诸道以渐督取之。”

  论俞充结王中正致宰属,并言中正任使太重。帝曰:“人才盖无类,顾驾御之何如耳。”对曰:“虽然,臣虑渐不可长也。”

  河决曹村,坏田三十万顷、民庐舍三十八万家。受诏安抚京东,发廪振饥,远不能至者,分遣吏移给,择高地作舍以居民,流民过所毋征算,转行者赋粮,质私牛而与之钱,养男女弃于道者,丁壮则役其力,凡所活二十五万。

  相州狱起,邓温伯、上官均论其冤,得谴去,诏廉诘之,竟不能正。未几狱成,始悔之。加集质校理,提点河东刑狱。

  辽人求代北地,廉言:“分水画境,失中国险固,启豺狼心。”其后契丹果包取两不耕地,下临雁门,父老以为恨。王中正发西兵,用一而调二,转运使又附益之,廉曰:“民朘剥至骨,斟酌不乏兴,足矣!忍自竭根本邪?”即奏云:“师必无功,盍有以善其后?”既,大军溃归,中正嫁罪于转饷。廉指上党对理,坐贬秩。

  元祐元年,召为户部郎中。陆师闵茶法为川、陕害,遣廉使蜀按察,至则奏罢其太甚者。且言:“前所为诚病民,若悉以予之,则边计不集,蜀货不通,园甿将受其敝。请榷熙、秦茶勿罢,而许东路通商;禁南茶毋入陕西,以利蜀货。定博马岁额为万八千匹。”朝廷可其议,使以直秘阁提举。

  明年,进为左司郎中,迁起居郎、集贤殿修撰、枢密都承旨。上官均论其往附蔡确为狱,改陕西都转运使。拜给事中,卒,年五十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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