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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佃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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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佃,字农师,越州山阴人。居贫苦学,夜无灯,映月光读书。蹑屩从师,不远千里。过金陵,受经于王安石。熙宁三年,应举入京。适安石当国,首问新政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推行不能如初意,还为扰民,如青苗是也。”安石惊曰:“何为乃尔?吾与吕惠卿议之,又访外议。”佃曰:“公乐闻善,古所未有,然外间颇以为拒谏。”安石笑曰:“吾岂拒谏者?但邪说营营,顾无足听。”佃曰:“是乃所以致人言也。”明日,安石召谓之曰:“惠卿云:‘私家取债,亦须一鸡半豚。’已遣李承之使淮南质究矣。”既而承之还,诡言于民无不便,佃说不行。 礼部奏名为举首。方廷试赋,遽发策题,士皆愕然;佃从容条对,擢甲科。授蔡州推官。初置五路学,选为郓州教授,召补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己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安石子雱用事,好进者坌集其门,至崇以师礼,佃待之如常。 同王子韶修定《说文》。入见,神宗问大裘袭衮,佃考礼以对。神宗悦,用为祥定郊庙礼文官。时同列皆侍从,佃独以光禄丞居其间。每有所议,神宗辄曰:“自王、郑以来,言礼未有如佃者。”加集贤校理、崇政殿说书,进讲《周官》,神宗称善,始命先一夕进稿。同修起居注。元丰定官制,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立,太常请复太庙牙盘食。博士吕希纯、少卿赵令铄皆以为当复。佃言:“太庙,用先王之礼,于用俎豆为称;景灵宫、原庙,用时王之礼,于用牙盘为称,不可易也。”卒从佃议。 是时,更先朝法度,去安石之党,士多讳变所从。安石卒,佃率诸生供佛,哭而祭之,识者嘉其无向背。迁吏部侍郎,以修撰《神宗实录》徙礼部。数与史官范祖禹、黄庭坚争辨,大要多是安石,为之晦隐。庭坚曰:“如公言,盖佞史也。”佃曰:“尽用君意,岂非谤书乎!” 进权礼部尚书。郑雍论其穿凿附会,改龙图阁待制、知颍州。佃以欧阳修守颍有遗爱,为建祠宇。《实录》成,加直学士,又为韩川、朱光庭所议,诏止增秩,徙知邓州。未几,知江宁府。甫至,祭安石墓。句容人盗嫂害其兄,别诬三人同谋。既皆讯服,一囚父以冤诉,通判以下皆曰:“彼怖死耳,狱已成,不可变。”佃为阅实,三人皆得生。绍圣初,治《实录》罪,坐落职,知秦州,改海州。朝论灼其情,复集贤殿修撰,移知蔡。 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。上疏曰:“人君践祚,要在正始,正始之道,本于朝廷。近时学士大夫相倾竞进,以善求事为精神,以能讦人为风采,以忠厚为重迟,以静退为卑弱。相师成风,莫之或止,正而救之,实在今日。神宗延登真儒,立法制治,而元祐之际,悉肆纷更。绍圣以来,又皆称颂。夫善续前人者,不必因所为,否者赓之,善者扬焉。元祐纷更,是知赓之而不知扬之之罪也;绍圣称颂,是知扬之而不知赓之之过也。愿咨谋人贤,询考政事,惟其当之为贵,大中之期,亦在今日也。”徽宗遂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 迁吏部尚书,报聘于辽,归,半道闻辽主洪基丧,送伴者赴临而返,诮佃曰:“国哀如是,汉使殊无吊唁之仪,何也?”佃徐应曰:“始意君匍匐哭踊而相见,即行吊礼;今偃然如常时,尚何所吊?”伴者不能答。 拜尚书右丞。将祀南郊,有司欲饰大裘匣,度用黄金多,佃请易以银。徽宗曰:“匣必用饰邪?”对曰:“大裘尚质,后世加饰焉,非礼也。”徽宗曰:“然则罢之可乎?数日来,丰稷屡言之矣。”佃因赞曰:“陛下及此,盛德之举也。”徽宗欲亲祀北郊,大臣以为盛暑不可,徽宗意甚确。朝退,皆曰:“上不以为劳,当遂行之。”李清臣不以为然。佃曰:“元丰非合祭而是北郊,公之议也。今反以为不可,何耶?”清臣乃止。 御史中丞赵挺之以论事不当,罚金。佃曰:“中丞不可罚,罚则不可为中丞。”谏官陈瓘上书,曾布怒其尊私史而压宗庙。佃曰:“瓘上书虽无取,不必深怒,若不能容,是成其名也。”佃执政与曾布比,而持论多近恕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尤恶奔竞,尝曰:“天下多事,须不次用人;苟安宁时,人之才无大相远,当以资历序进。少缓之,则士知自重矣。”又曰:“今天下之势,如人大病向愈,当以药饵辅养之,须其安平;苟为轻事改作,是使之骑射也。” 转左丞。御史论吕希纯、刘安世复职太骤,请加镌抑,且欲更惩元祐余党。佃为徽宗言不宜穷治,乃下诏申谕,揭之朝堂。谗者用是诋佃,曰:“佃名在党籍,不欲穷治,正恐自及耳。”遂罢为中大夫、知亳州,数月卒,年六十一。追复资政殿学士。 佃著书二百四十二卷,于礼家、名数之说尤精,如《埤雅》、《礼象》、《春秋后传》皆传于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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