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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琮朱寿隆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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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琮,字献甫,江宁人。登进士第,调宁国军推官。州庾积谷腐败,转运使移州散于民,俾至秋偿新者。守将行之,琮曰:“谷不可食,强与民责而偿之,将何以堪。”持不下,守愧谢而止。 吕公著尹开封,荐知阳武县。役法初行,琮处画尽理,旁近民相率挝登闻鼓,愿视以为则。徽宗召对,擢利州路、江东转运判官。行部至宣城,按民田诡称逃绝者九千户,他县皆然。言于朝,命以户部判官使江、浙,选强明吏立赏剔抉。吏幸赏,以多为功,琮亦因是希进,民患苦之,得缗钱百余万。进度支判官,颁职式于诸道。淮南赋入甲它部,以为转运副使,徙梓州路。 元祐初,言者论其括隐税之害,黜知吉州。御史吕陶又言巴蜀科折已重,琮复强民输税,且无得以奇数并合,人尤咨怨。于是凡以括田受赏者悉夺之。历相、洪、潞三州。潞有谋乱者,为书期日揭道上,部使者闻之,惧,檄索奸甚亟。琮置不问,以是日置酒高会,讫无他。入为太府卿,迁户部侍郎,以宝文阁待制知杭州、永兴军、河南、瀛州。卒,年七十五。 琮长于吏治,而所至主于掊克,为士论嗤鄙。子回,绍兴初参知政事。 *** 朱寿隆,字仲山,密州诸城人。以荫知九陇县。吏告民一家七人以火死,寿隆曰:“宁有尽室就焚无一脱者,殆必有奸。”逾月获盗,果杀其人而纵火也。知宿州,宿多剧盗,至白昼被甲剽攻,郡县不能制。寿隆设方略耳目,捕斩千余人。 擢提点广西刑狱。岭外新经侬寇,修营城障,贵州虐用其人,不能聊生。寿隆驰诣州,械守送狱,奏黜之。老稚妇女遭乱,流转不能自还者,檄所在资送其还。旧制,溪蛮侵暴羁縻州,虽杀人无得仇报,寿隆请听相偿,蛮始畏戢。 历盐铁度支判官、夔路转运使。巴峡地隘,民困于役,免其不应法者千五百人。复为盐铁判官、京东转运使,赐三品服。岁恶民移,寿隆谕大姓富室畜为田仆,举贷立息,官为置籍索之,贫富交利。以少府监知扬州,卒,年六十八。 寿隆为人和厚,接谈怡怡,必当于理,而不屈于权贵。狄青讨贼,欲杀裨将不用命者数人,寿隆极论罪不当死。孙沔在坐,曰:“侬贼害民万计,此何足惜。”寿隆曰:“王师之来以除民害,顾可效贼为暴邪?”青感其言而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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