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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津侯主父列传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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丞相公孙弘者,齐菑川国薛县人也,〔索隐〕案:薛县属鲁国,汉置菑川国,後割入齐也。〔正义〕表云菑川国,文帝分齐置,都剧。括地志云:“故剧城在青州寿光县南三十一里。故薛城在徐州滕县界。地理志云薛县属鲁国。”按:薛与剧隔兗州及太山,未详。公孙弘墓又在青州北鲁县西二十里也。 字季。少时为薛狱吏,有罪,免家贫,牧豕海上。年四十馀,乃学春秋杂说。养後母孝谨。 建元元年,天子初即位,招贤良文学之士。是时弘年六十,徵以贤良为博士。使匈奴,还报,不合上意,上怒,以为不能,弘乃病免归。 元光五年,有诏徵文学,菑川国复推上公孙弘。弘让谢国人曰:“臣已尝西应命,以不能罢归,原更推选。”国人固推弘,弘至太常。太常令所徵儒士各对策,百馀人,弘第居下。策奏,天子擢弘对为第一。召入见,状貌甚丽,拜为博士。是时通西南夷道,置郡,巴蜀民苦之,诏使弘视之。还奏事,盛毁西南夷无所用,上不听。 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〔索隐〕谓以儒术饰文法,如衣服之有领缘以为饰也。 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〔集解〕徐广曰:“一云一岁。” 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 元朔三年,张欧免,以弘为御史大夫。是时通西南夷,东置沧海,北筑朔方之郡。弘数谏,以为罢敝中国以奉无用之地,原罢之。於是天子乃使朱买臣等难弘置朔方之便。发十策,弘不得一。〔集解〕韦昭曰:“以弘之才,非不能得一也,以为不可,不敢逆上耳。”〔索隐〕按:韦昭以弘之才非不能得一,以为不可,不敢逆上故耳。〔正义〕颜师古曰:“言其利害十条,弘无以应。” 弘乃谢曰:“山东鄙人,不知其便若是,原罢西南夷、沧海而专奉朔方。”上乃许之。 汲黯曰:“弘位在三公,奉禄甚多。然为布被,此诈也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有之。夫九卿与臣善者无过黯,然今日庭诘弘,诚中弘之病。夫以三公为布被,诚饰诈欲以钓名。且臣闻管仲相齐,有三归,侈拟於君,桓公以霸,亦上僭於君。晏婴相景公,食不重肉,妾不衣丝,齐国亦治,此下比於民。〔索隐〕比音鼻。比者,近也。小颜音“比方”之“比”。 今臣弘位为御史大夫,而为布被,自九卿以下至於小吏,无差,诚如汲黯言。且无汲黯忠,陛下安得闻此言。”天子以为谦让,愈益厚之。卒以弘为丞相,封平津侯。〔集解〕徐广曰:“大臣表曰元朔五年十一月乙丑,公孙弘为丞相。功臣表曰元朔年十一月乙丑,封平津侯。”骃案汉书,高成之平津乡也。〔索隐〕案:汉书曰“汉兴,皆以列侯为丞相,弘本无爵,乃诏封弘高成之平津乡六百五十户为平津侯。丞相封侯,自弘始也”。 弘为人意忌,外宽内深。〔索隐〕谓弘外宽内深,意多有忌害也。 诸尝与弘有卻者,虽详与善,阴报其祸。杀主父偃,徙董仲舒於胶西,皆弘之力也。食一肉脱粟之饭。〔索隐〕案:一肉,言不兼味。脱粟,才脱穀而已,言不精凿也。 故人所善宾客,仰衣食,弘奉禄皆以给之,家无所馀。士亦以此贤之。 淮南、衡山谋反,治党与方急。弘病甚,自以为无功而封,位至丞相,宜佐明主填抚国家,使人由臣子之道。今诸侯有畔逆之计,此皆宰相奉职不称,恐窃病死,〔索隐〕案:人臣委质於君,死生由君。今若一朝病死,是窃死也。 无以塞责。乃上书曰:“臣闻天下之通道五,所以行之者三。〔索隐〕案:此语出子思子,今见礼记中庸篇。 曰君臣,父子,兄弟,夫妇,长幼之序,此五者天下之通道也。智,仁,勇,此三者天下之通德,所以行之者也。故曰‘力行近乎仁,好问近乎智,知耻近乎勇’。知此三者,则知所以自治;知所以自治,然後知所以治人。天下未有不能自治而能治人者也,此百世不易之道也。今陛下躬行大孝,鉴三王,建周道,兼文武,厉贤予禄,〔集解〕徐广曰:“厉,一作‘广’也。” 量能授官。今臣弘罢驽之质,无汗马之劳,陛下过意擢臣弘卒伍之中,封为列侯,致位三公。臣弘行能不足以称,素有负薪之病,恐先狗马填沟壑,终无以报德塞责。原归侯印,乞骸骨,避贤者路。”天子报曰:“古者赏有功,褎有德,守成尚文,遭遇右武,〔索隐〕小颜云:“右亦上也。言遭遇乱时则上武也。” 未有易此者也。朕宿昔庶几获承尊位,惧不能宁,惟所与共为治者,君宜知之。盖君子善善恶恶,君若谨行,常在朕躬。君不幸罹霜露之病,何恙不已,〔集解〕汉书音义曰:“何恙,喻小疾不以时愈。”〔索隐〕恙,忧也。言罹霜露寒凉之疾,轻,何忧於病不止。礼曰“疾止复初”也。 乃上书归侯,乞骸骨,是章朕之不德也。今事少间,君其省思虑,一精神,辅以医药。”因赐告牛酒杂帛。居数月,病有瘳,视事。 元狩二年,弘病,竟以丞相终。〔集解〕汉书曰:“年八十。”〔索隐〕汉书云凡为御史、丞相六岁,年八十终。 子度嗣为平津侯。度为山阳太守十馀岁,坐法失侯。〔索隐〕汉书云坐不遣钜野令史成诣公车,论为城旦。元始中诏复弘後为关内侯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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