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刺客列传(2)


  专诸者,吴堂邑人也。〔索隐〕地理志临淮有堂邑县。
  伍子胥之亡楚而如吴也,知专诸之能。伍子胥既见吴王僚,说以伐楚之利。吴公子光曰:“彼伍员父兄皆死於楚而员言伐楚,欲自为报私雠也,非能为吴。”吴王乃止。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杀吴王僚,乃曰:“彼光将有内志,未可说以外事。”〔索隐〕言其将有内难弑君之志,且对外事生文。吴世家曰“知光有他志”。
  乃进专诸於公子光。

  光之父曰吴王诸樊。诸樊弟三人:次曰馀祭,〔索隐〕祭音侧界反。
  次曰夷眛,〔索隐〕亡葛反。公羊作“馀末”。
  次曰季子札。诸樊知季子札贤而不立太子,以次传三弟,欲卒致国于季子札。诸樊既死,传馀祭。馀祭死,传夷眛。夷眛死,当传季子札;季子札逃不肯立,吴人乃立夷眛之子僚为王。公子光曰:“使以兄弟次邪,季子当立;必以子乎,则光真適嗣,当立。”故尝阴养谋臣以求立。

  光既得专诸,善客待之。九年而楚平王死。〔索隐〕春秋昭二十六年“楚子居卒”是也。吴世家云“十二年”,此云“九年”,并误。据表乃左传合在僚之十一年也。
  春,吴王僚欲因楚丧,使其二弟公子盖馀、属庸〔索隐〕属音烛。二子,僚之弟也。左传作掩馀、属庸。掩盖义同,属烛字相乱耳。
  将兵围楚之灊;索隐事在鲁昭二十七年。地理志庐江有灊县,天柱山在南。音潜。杜预左传注云“灊,楚邑,在庐江六县西南也”。〔正义〕灊故城在寿州霍山县东二百步。
  使延陵季子於晋,以观诸侯之变。楚发兵绝吴将盖馀、属庸路,吴兵不得还。於是公子光谓专诸曰:“此时不可失,不求何获!且光真王嗣,当立,季子虽来,不吾废也。”专诸曰:“王僚可杀也。母老子弱,而两弟将兵伐楚,楚绝其後。方今吴外困於楚,而内空无骨鲠之臣,是无如我何。”〔索隐〕左传直云“王可杀也,母老子弱,是无若我何”。则是专设诸度僚可杀,言其少援救,故云“无柰我何”。太史公采其意,且据上文,因复加以两弟将兵外困之辞。而服虔、杜预见左氏下文云“我尔身也”,“以其子为卿”,遂彊解“是无如我何”犹言“我无若是,谓专诸欲以老弱讬光”,义非允惬。王肃之说,亦依史记也。
  公子光顿首曰:“光之身,子之身也。”

  四月丙子,〔索隐〕注僚之十二年夏也,吴系家以为十三年,非也。左氏经传唯言“夏四月”,公羊、穀梁无传,经更与左氏、吴系家同。此传称“丙子”,当有所据,不知出何书。
  光伏甲士〔索隐〕左传曰“伏甲”,谓甲士也。下文云“出其伏甲以攻王”。
  於窟室中,〔集解〕徐广曰:“窟,一作‘空’。”
  而具酒请王僚。王僚使兵陈自宫至光之家,门户阶陛左右,皆王僚之亲戚也。夹立侍,皆持长铍。〔集解〕音披。〔索隐〕音披,兵器也。刘逵吴都赋注“铍,两刃小刀”。
  酒既酣,公子光详为〔索隐〕上音阳,下如字。左传曰“光伪足疾”,此云“详”,详即伪也。或读此“为”字音伪,非也。岂详伪重言耶?
  足疾,入窟室中,使专诸置匕首鱼炙之腹中〔集解〕徐广曰:“炙,一作‘砲’。”〔正义〕炙,者夜反。
  而进之。既至王前,专诸擘鱼,因以匕首刺〔索隐〕刺音七赐反。
  王僚,王僚立死。左右亦杀专诸,王人扰乱。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,尽灭之,遂自立为王,是为阖闾。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。

  其後七十馀年而晋有豫让之事。〔集解〕徐广曰:“阖闾元年至三晋灭智伯六十二年。豫让一作‘襄’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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