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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子韩非列传(4)


  韩非者,〔正义〕阮孝绪七略云:“韩子二十卷。”韩世家云:“王安五年,非使秦。九年,虏王安,韩遂亡。”
  韩之诸公子也。喜刑名法术之学,〔集解〕新序曰:“申子之书言人主当执术无刑,因循以督责臣下,其责深刻,故号曰‘术’。商鞅所为书号曰‘法’。皆曰‘刑名’,故号曰‘刑名法术之书’。”〔索隐〕著书三十馀篇,号曰韩子。
  而其归本於黄老。〔索隐〕按:刘氏云“黄老之法不尚繁华,清简无为,君臣自正。韩非之论诋駮浮淫,法制无私,而名实相称。故曰‘归於黄老’。”斯未为得其本旨。今按:韩子书有解老、喻老二篇,是大抵亦崇黄老之学耳。
  非为人口吃,〔正义〕音讫。
  不能道说,而善著书。与李斯俱事荀卿,〔正义〕孙卿子二十二卷。名况,赵人,楚兰陵令。避汉宣帝讳,改姓孙也。
  斯自以为不如非。

  非见韩之削弱,数以书谏韩王,〔索隐〕韩王安也。
  韩王不能用。於是韩非疾治国不务脩明其法制,执势以御其臣下,富国彊兵而以求人任贤,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於功实之上。以为儒者用文乱法,而侠者以武犯禁。宽则宠名誉之人,急则用介胄之士。〔正义〕介,甲也。胄,兜鍪也。
  今者所养非所用,〔索隐〕言非疾时君以禄养其臣者,乃皆安禄养交之臣,非勇悍忠鲠及折冲御侮之人也。
  所用非所养。〔索隐〕又言人主今临事任用,并非常所禄养之士,故难可尽其死力也。
  悲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,〔索隐〕又悲奸邪谄谀之臣不容廉直之士。
  观往者得失之变,〔正义〕韩非见王安不用忠良,今国消弱,故观往古有国之君,则得失之变异,而作韩子二十卷。
  故作孤愤、五蠹、内外储、说林、说难十馀万言。〔索隐〕此皆非所著书篇名也。孤愤,愤孤直不容於时也。五蠹,蠹政之事有五也。内外储,按韩子有内储、外储篇:内储言明君执术以制臣下,制之在己,故曰“内”也;外储言明君观听臣下之言行,以断其赏罚,赏罚在彼,故曰“外”也。储畜二事,所谓明君也。说林者,广说诸事,其多若林,故曰“说林”也。今韩子有说林上下二篇。说难者,说前人行事与己不同而诘难之,故其书有说难篇。

  然韩非知说之难,为说难书甚具,终死於秦,不能自脱。

  说难曰:〔索隐〕说音税。难音奴干反。言游说之道为难,故曰说难。其书词甚高,故特载之。然此篇亦与韩子微异,烦省小大不同。刘伯庄亦申其意,粗释其微文幽旨,故有刘说也。

  凡说之难,非吾知之有以说之难也;〔正义〕凡说难识情理,不当人主之心,恐犯逆鳞。说之难知,故言非吾知之有以说之乃为难。
  又非吾辩之难能明吾意之难也;〔正义〕能分明吾意以说之,亦又未为难也,尚非甚难。
  又非吾敢横失能尽之难也。〔索隐〕按:韩子“横失”作“横佚”。刘氏云:“吾之所言,无横无失,陈辞发策,能尽说情,此虽是难,尚非难也。”正义横,扩孟反。又非吾敢有横失,词理能尽说己之情,此虽是难,尚非极难。
  凡说之难,在知所说之心,可以吾说当之。〔索隐〕刘氏云:“开说之难,正在於此也。”按:所说之心者,谓人君之心也。言以人臣疏末射尊重之意,贵贱隔绝,旨趣难知,自非高识,莫近几会,故曰“说之难”也。乃须审明人主之意,必以我说合其情,故云“吾说当之”也。〔正义〕前者三说并未为难,凡说之难者,正在於此。言深辨知前人意,可以吾说当之,闇与前人心会,说则行,乃是难矣。

  所说出於为名高者也,〔索隐〕按:谓所说之主,中心本出欲立高名者也。,故刘氏云“稽古羲黄,祖述尧舜”是也。
  而说之以厚利,则见下节而遇卑贱,必弃远矣。〔索隐〕谓人主欲立高名,说臣乃陈厚利,是其见下节也。既不会高情,故遇卑贱必被远斥矣。
  所说出於厚利者也。而说之以名高,则见无心而远事情,必不收矣。〔索隐〕亦谓所说之君,出意本规厚利,而说臣乃陈名高之节,则是说者无心,远於我之事情,必不见收用也。故刘氏云“若秦孝公志於彊国,而商鞅说以帝王,故怒而不用”。
  所说实为厚利而显为名高者也,〔索隐〕按:韩子“实”字作“隐”。按:显者,阳也。谓其君实为厚利,而详作欲为名高之节也。〔正义〕前人必欲厚利,诈慕名高,则阳收其说,实疏远之。
  而说之以名高,则阳收其身而实疏之;若说之以厚利,则阴用其言而显弃其身。〔索隐〕谓若下文云郑武公阴欲伐胡,而关其思极论深计,虽知说当,终遭显戮是也。〔正义〕前人好利厚,诈慕名高,说之以厚利,则阴用说者之言而显不收其身。说士不可不察。
  此之不可不知也。

  夫事以密成,语以泄败。未必其身泄之也,而语及其所匿之事,〔正义〕事多相类,语言或说其相类之事,前人觉悟,便成漏泄,故身危也。
  如是者身危。贵人有过端,而说者明言善议以推其恶者,则身危。〔正义〕人主有过失之端绪,而引美善之议以推人主之恶,则身危。
  周泽未渥也而语极知,说行而有功则德亡,〔索隐〕按:谓人臣事上,其道未合,至周之恩未霑渥於下,而辄吐诚极言,其说有功则其德亦亡。亡,无也。韩子作“则见忘”,然“见忘”胜於“德亡”也。〔正义〕渥,霑濡也。人臣事君未满周至之恩泽,而说事当理,事行有功,君不以为恩德,故德亡。
  说不行而有败则见疑,如是者身危。〔索隐〕又若说不行而有败则见疑,如是者身危。是恩意未深,辄评时政,不为所信,更致嫌疑,若下文所云邻父以墙坏有盗,卻为见疑,即其类也。〔正义〕说事不行,或行有败坏,则必致危殆,若此者身危也。
  夫贵人得计而欲自以为功,说者与知焉,则身危。〔正义〕与音预。人主先得其计己功,说者知前发其踪迹,身必危亡。
  彼显有所出事,乃自以为也故,说者与知焉,则身危。〔索隐〕谓人主明有所出事乃自以为功,而说者与知,是则以为间,故身危也。〔正义〕人主明所出事,乃以有所营为,说者预知其计,而说者身亡危。
  彊之以其所必不为,〔索隐〕刘氏云:“若项羽必欲衣锦东归,而说者彊述关中,违旨忤情,自招诛灭也。”〔正义〕彊,其两反。人主必不欲有为,而说者彊令为之。
  止之以其所不能已者,身危。〔索隐〕刘氏云:“若汉景帝决废栗太子,而周亚夫强欲止之,竟不从其言,後遂下狱是也。”〔正义〕人主已营为,而说者彊止之者,身危。
  故曰:与之论大人,则以为间己;〔正义〕间音纪苋反。说彼大人之短,以为窃己之事情,乃为刺讥间也。
  与之论细人,则以为粥权。〔索隐〕按:韩非子“粥权”作“卖重”。谓荐彼细微之人,言堪大用,则疑其挟诈而卖我之权也。〔正义〕粥音育。刘伯庄云:“论则疑其挟诈卖己之权。”
  论其所爱,则以为借资;〔正义〕说人主爱行,人主以为借己之资籍也。
  论其所憎,则以为尝己。〔正义〕论说人主所憎恶,人主则以为尝试於己也。
  径省其辞,则不知而屈之;〔索隐〕按:谓人主意在文华,而说者但径捷省略其辞,则以说者为无知而见屈辱也。〔正义〕省,山景反。
  汎滥博文,则多而久之。〔索隐〕按:谓人主志在简要,而说者务於浮辞汎滥,博涉文华,则君上嫌其多迂诞,文而无当者也。〔正义〕汎滥,浮辞也。博文,广言句也。言浮说广陈,必多词理,时乃永久,人主疲倦。
  顺事陈意,则曰怯懦而不尽;正义懦音乃乱反。说者陈言顺人主之意,则或怯懦而不尽事情也。
  虑事广肆,则曰草野而倨侮。〔正义〕草野犹鄙陋也。广陈言词,多有鄙陋,乃成倨傲侮慢。
  此说之难,不可不知也。

 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敬,〔索隐〕按:所说谓所说之主也。饰其所敬者,说士当知人主之所敬,而时以言辞文饰之。
  而灭其所丑。〔索隐〕丑谓人主若有所避讳而丑之,游说者当灭其事端而不言也。
  彼自知其计,则毋以其失穷之;〔正义〕前人自知其失误,说士无以失误穷极之,乃为讪上也。
  自勇其断,则毋以其敌怒之;〔索隐〕按:谓人主自勇其断,说士无以己意而攻间之,是以卑下之谋自敌於上,以致谴怒也。〔正义〕断音端乱反。刘伯庄云:“贵人断甲为是,说者以乙破之,乙之理难同,怒以下敌上也。”
  自多其力,则毋以其难概之。索隐按:概犹格也。刘氏云:“秦昭王决欲攻赵,白起苦说其难,遂己之心,拒格君上,故致杜邮之僇也。”正义概,古代反。
  规异事与同计,誉异人与同行者,则以饰之无伤也。〔正义〕刘伯庄云:“贵人与甲同计,与乙同行者,说士陈言无伤甲乙也。”
  有与同失者,则明饰其无失也。〔索隐〕按:上文言人主规事誉人,与某人同计同行,今说者之词不得伤於同计同行之人,仍可文饰其类也。又若人主与同失者,而说者则可以明饰其无失也。〔正义〕人主与甲同失,说者文饰甲之无失。
  大忠无所拂悟,〔索隐〕拂音佛。言大忠之人,志在匡君於善,君初不从,则且退止,待君之说而又几谏,即不拂悟於君也。正义拂悟当为“咈忤”,古字假借耳。咈,违也。忤,逆也。
  辞言无所击排,〔索隐〕谓大忠说谏之辞,本欲归於安人兴化,而无别有所击射排摈。按:韩子作“击摩”也。
  乃後申其辩知焉。此所以亲近不疑,〔正义〕言大忠之事,拟安民兴化,事在匡弼。君初亦不击排,乃後周泽霑濡,君臣道合,乃敢辩智说焉。此所以亲近而不见疑,是知尽之难。
  知尽之难也。〔集解〕徐广曰:“知,一作‘得’。难,一作‘辞’。”〔索隐〕谓人臣尽知事上之道难也。按:徐广曰“知,一作‘得’,难,一作‘辞’”。今按韩子作“得尽之辞”也。〔正义〕言说士知谈说之难也,为能尽此谈说之道,得当人主之心,君臣相合,乃是知尽之难也。
  得旷日弥久,索隐谓君臣道合,旷日已久,是诚著於君也。
  而周泽既渥,〔索隐〕谓君之渥泽周浃於臣,鱼水相须,盐梅相和也。
  深计而不疑,交争而不罪,乃明计利害以致其功,直指是非以饰其身,以此相持,此说之成也。〔正义〕夫知尽之难,则君臣道合,故得旷日弥久。而周泽既渥,深计而君不疑,与君交争而不罪,而得明计国之利害以致其功,直指是非,任爵禄於身,以此君臣相执持,此说之成也。

  伊尹为庖,〔正义〕殷本纪云“乃为有莘氏媵臣,负鼎俎,以滋味说汤致王道”是也。
  百里奚为虏,〔正义〕晋世家云袭灭虞公,及大夫百里以媵秦穆姬也。
  皆所由干其上也。故此二子者,皆圣人也,犹不能无役身而涉世如此其汙也,〔正义〕汙音乌故反。庖虏是汙。
  则非能仕之所设也。〔索隐〕按:韩子作“非能士之所耻也”。

  宋有富人,天雨墙坏。其子曰“不筑且有盗”,其邻人之父亦云,暮而果大亡其财,其家甚知其子而疑邻人之父。〔正义〕其子邻父说皆当矣,而切见疑,非处知则难乎!
  昔者郑武公欲伐胡,〔正义〕世本云:“胡,归姓也。”括地志云:“胡城在豫州郾城县界。”
  乃以其子妻之。因问群臣曰:“吾欲用兵,谁可伐者?”关其思曰:“胡可伐。”乃戮关其思,曰:“胡,兄弟之国也,子言伐之,何也?”胡君闻之,以郑为亲己而不备郑。郑人袭胡,取之。此二说者,其知皆当矣,〔正义〕当,当浪反。
  然而甚者为戮,薄者见疑。非知之难也,处知则难矣。

  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

  夫龙之为蟲也,〔正义〕龙,蟲类也。故言“龙之为蟲”。
  可扰狎而骑也。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,人有婴之,则必杀人。人主亦有逆鳞,说之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,则几矣。〔索隐〕按:几,庶也。谓庶几於善谏说也。〔正义〕说者能不犯人主逆鳞,则庶几矣。

  人或传其书至秦。秦王见孤愤、五蠹之书,曰:“嗟乎,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,死不恨矣!”李斯曰:“此韩非之所著书也。”秦因急攻韩。韩王始不用非,及急,乃遣非使秦。秦王悦之,未信用。李斯、姚贾害之,毁之曰:“韩非,韩之诸公子也。今王欲并诸侯,非终为韩不为秦,此人之情也。今王不用,久留而归之,此自遗患也,不如以过法诛之。”秦王以为然,下吏治非。李斯使人遗非药,使自杀。韩非欲自陈,不得见。秦王後悔之,使人赦之,非已死矣。〔集解〕战国策曰:“秦王封姚贾千户,以为上卿。韩非短之曰:‘贾,梁监门子,盗於梁,臣於赵而逐。取世监门子梁大盗赵逐臣与同社稷之计,非所以励群臣也。’王召贾问之,贾答云云,乃诛韩非也。”

  申子、韩子皆著书,传於後世,学者多有。余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耳。

  太史公曰:老子所贵道,虚无,因应变化於无为,故著书辞称微妙难识。庄子散道德,放论,要亦归之自然。申子卑卑,〔集解〕自勉励之意也。〔索隐〕刘氏云:“卑卑,自勉励之意也。”
  施之於名实。韩子引绳墨,切事情,明是非,其极惨礉〔集解〕礉,胡革反。用法惨急而鞠礉深刻。〔索隐〕惨,七感反。礉,胡革反。按:谓用法惨急而鞠礉深刻也。
  少恩。皆原於道德之意,而老子深远矣。

  〔索隐述赞〕伯阳立教,清净无为。道尊东鲁,迹窜西垂。庄蒙栩栩,申害卑卑。刑名有术,说难极知。悲彼周防,终亡李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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