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史籍 > 三家注史记 | 上页 下页
绛侯周勃世家(2)


  文帝既立,以勃为右丞相,赐金五千斤,食邑万户。居月馀,人或说勃曰:“君既诛诸吕,立代王,威震天下,而君受厚赏,处尊位,以宠,久之即祸及身矣。”勃惧,亦自危,乃谢请归相印。上许之。岁馀,丞相平卒,上复以勃为丞相。十馀月,上曰:“前日吾诏列侯就国,或未能行,丞相吾所重,其率先之。”乃免相就国。

 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〔集解〕徐广曰:“文帝四年时。”
  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〔集解〕李奇曰:“吏所执簿。”韦昭曰:“牍版。”〔索隐〕簿即牍也。故魏志“秦宓以簿击颊”,则亦简牍之类也。
  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〔集解〕韦昭曰:“尚,奉也。不敢言娶。”
  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〔集解〕徐广曰:“提音弟。”骃案:应劭曰“陌额絮也”。如淳曰“太后恚怒,遭得左右物提之也”。晋灼曰“巴蜀异物志谓头上巾为冒絮”。〔索隐〕服虔云“纶,絮也。提音弟,又音啼”,非也。萧该音底。提者,掷也,萧音为得。恚者,嗔也。遭者,逢也。谓太后嗔,乃逢冒絮,因以提帝。陌音“蛮貊”之“貊”。方言云“幪巾,南楚之间云‘陌额’”也。
  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〔集解〕应劭曰:“言勃诛诸吕,废少帝,手贯玺时尚不反,况今更有异乎?”
  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

  绛侯复就国。孝文帝十一年卒,谥为武侯。子胜之代侯。六岁,尚公主,不相中,〔集解〕如淳曰:“犹言不相合当。”
  坐杀人,国除。绝一岁,文帝乃择绛侯勃子贤者河内守亚夫,封为条侯,〔集解〕徐广曰:“表皆作‘脩’字。”骃案:服虔曰“脩音条”。〔索隐〕地理志条县属渤海郡。〔正义〕括地志云:“故蓧城俗名南条城,在德州蓧县南十二里,汉县。”
  续绛侯後。

  条侯亚夫自未侯为河内守时,许负相之,〔索隐〕应劭云:“负,河内温人,老妪也。”姚氏按:楚汉春秋高祖封负为鸣雌亭侯,是知妇人亦有封邑。
  曰:“君後三岁而侯。侯八岁为将相,持国秉,〔索隐〕音柄。
  贵重矣,於人臣无两。其後九岁而君饿死。”亚夫笑曰:“臣之兄已代父侯矣,有如卒,子当代,亚夫何说侯乎?然既已贵如负言,又何说饿死?指示我。”许负指其口曰:“有从理入口,〔索隐〕从音子容反。从理,横理。
  此饿死法也。”居三岁,其兄绛侯胜之有罪,孝文帝择绛侯子贤者,皆推亚夫,乃封亚夫为条侯,续绛侯後。

  文帝之後六年,匈奴大入边。乃以宗正刘礼为将军,军霸上;〔正义〕庙记云:“霸陵即霸上。”按:霸陵城在雍州万年县东北二十五里。
  祝兹侯徐厉为将军,军棘门;〔正义〕孟康云:“秦时宫也。”括地志云:“棘门在渭北十馀里,秦王门名也。”
  以河内守亚夫为将军,军细柳:〔正义〕括地志云:“细柳仓在雍州咸阳县西南二十里也。”
  以备胡。上自劳军。至霸上及棘门军,直驰入,将以下骑送迎。已而之细柳军,军士吏被甲,锐兵刃,彀弓弩,持满。〔索隐〕彀者,张也。
  天子先驱至,不得入。先驱曰:“天子且至!”军门都尉曰:“将军令曰‘军中闻将军令,不闻天子之诏’。”〔索隐〕六韬云:“军中之事,不闻君命。”
  居无何,上至,又不得入。於是上乃使使持节诏将军:“吾欲入劳军。”亚夫乃传言开壁门。壁门士吏谓从属车骑曰:“将军约,军中不得驱驰。”於是天子乃按辔徐行。至营,将军亚夫持兵揖曰:“介胄之士不拜,请以军礼见。”〔集解〕应劭曰:“礼‘介者不拜’。”〔索隐〕应劭云:“左传‘晋郤克三肃使者而退’,杜预注‘肃,若今撎’。郑众注周礼‘肃拜’云‘但俯下手,今时撎是’。”
  天子为动,改容式车。〔索隐〕轼者,车前横木。若上有敬,则俯身而凭之。
  使人称谢:“皇帝敬劳将军。”成礼而去。既出军门,群臣皆惊。文帝曰:“嗟乎,此真将军矣!曩者霸上、棘门军,若兒戏耳,其将固可袭而虏也。至於亚夫,可得而犯邪!”称善者久之。月馀,三军皆罢。乃拜亚夫为中尉。正义汉书百官表云:“中尉,秦官,掌徼巡京师。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执金吾。”应劭云:“吾者,御也。掌执金吾以御非常。”颜师古云:“金吾,鸟名,主辟不祥。天子出行,职主先导,以备非常,故执此鸟之象,因以名官也。”

  孝文且崩时,诫太子曰:“即有缓急,周亚夫真可任将兵。”文帝崩,拜亚夫为车骑将军。

  孝景三年,吴楚反。亚夫以中尉为太尉,〔正义〕汉书百官表云:“太尉,秦官,掌武。元狩四年置大将军大司马。”即今十二卫大将军及兵部尚书也。
  东击吴楚。因自请上曰:“楚兵剽轻,〔索隐〕汉书亚夫至淮阳,问邓都尉,为画此计,亚夫从之。今此云“自请”者,盖此亦闻疑而传疑,汉史得其实也。剽音疋妙反。轻读从去声。
  难与争锋。原以梁委之,〔索隐〕谓以梁委之於吴,使吴兵不得过也。亦有作餧音,亦通。
  绝其粮道,乃可制。”上许之。

  太尉既会兵荥阳,吴方攻梁,梁急,请救。太尉引兵东北走昌邑,深壁而守。梁日使使请太尉,太尉守便宜,不肯往。梁上书言景帝,景帝使使诏救梁。太尉不奉诏,坚壁不出,而使轻骑兵弓高侯等〔索隐〕韩穨当也。〔正义〕弓高,沧州县也。
  绝吴楚兵後食道。吴兵乏粮,饥,数欲挑战,终不出。夜,军中惊,内相攻击扰乱,至於太尉帐下。太尉终卧不起。顷之,复定。後吴奔壁东南陬,集解如淳曰:“陬,隅也。”〔索隐〕音子侯反。
  太尉使备西北。已而其精兵果奔西北,不得入。吴兵既饿,乃引而去。太尉出精兵追击,大破之。吴王濞弃其军,而与壮士数千人亡走,保於江南丹徒。〔索隐〕地理志县属会稽。〔正义〕括地志云:“丹徒故城在润州丹徒县东南十八里,汉丹徒县也。晋太康地志云‘吴王濞反,走丹徒,越人杀之於此城南’。徐州记云‘秦使赭衣凿其地,因谓之丹徒。凿处今在故县西北六里。丹徒岘东南连互,盘纡屈曲,有象龙形,故秦凿绝顶,阔百馀步,又夹阬龙首,以毁其形。阬之所在,即今龙、月二湖,悉成田也’。”
  汉兵因乘胜,遂尽虏之,降其兵,购吴王千金。月馀,越人斩吴王头以告。正义越人即丹徒人。越灭吴,丹徒地属楚。秦灭楚後,置三十六郡,丹徒县属会稽郡,故以丹徒为越人也。
  凡相攻守三月,而吴楚破平。於是诸将乃以太尉计谋为是。由此梁孝王与太尉有卻。

  归,复置太尉官。五岁,迁为丞相,景帝甚重之。景帝废栗太子,丞相固争之,不得。景帝由此疏之。而梁孝王每朝,常与太后言条侯之短。

  窦太后曰:“皇后兄王信可侯也。”景帝让曰:“始南皮、章武侯〔集解〕瓚曰:“南皮,窦彭祖,太后兄子。章武侯,太后弟广国。”
  先帝不侯,及臣即位乃侯之。信未得封也。”窦太后曰:“人主各以时行耳。〔索隐〕谓人主各当其时而行事,不必一一相法也。〔正义〕人主作“人生”。
  自窦长君在时,竟不得侯,死後乃其子彭祖顾得侯。〔索隐〕许慎注淮南子云:“顾,反也。”
  吾甚恨之。帝趣侯信也!”景帝曰:“请得与丞相议之。”丞相议之,亚夫曰:“高皇帝约‘非刘氏不得王,非有功不得侯。不如约,天下共击之’。今信虽皇后兄,无功,侯之,非约也。”景帝默然而止。

  其後匈奴王徐卢等五人降,景帝欲侯之以劝後。丞相亚夫曰:“彼背其主降陛下,陛下侯之,则何以责人臣不守节者乎?”景帝曰:“丞相议不可用。”乃悉封徐卢等为列侯。〔索隐〕功臣表唯徐卢封容城侯。
  亚夫因谢病。景帝中三年,以病免相。

  顷之,景帝居禁中,召条侯,赐食。独置大胾,〔集解〕韦昭曰:“胾,大脔也。音侧吏反。”〔索隐〕脔音李转反。谓肉脔也。
  无切肉,又不置櫡。条侯心不平,顾谓尚席取櫡。〔集解〕应劭曰:“尚席,主席者。”〔索隐〕顾氏按舆服杂事云“六尚,尚席,掌武帐帷幔也”。櫡音箸。汉书作“箸”。箸者,食所用也。留侯云“借前箸以筹之”。礼曰“羹之有菜者用梜”。梜亦箸之类,故郑玄云“今人谓箸为梜”是也。
  景帝视而笑曰:“此不足君所乎?”〔集解〕孟康曰:“设胾无箸者,此非不足满於君所乎?嫌恨之。”如淳曰:“非故不足君之食具也,偶失之。”索隐言不设箸者,此盖非我意,於君有不足乎?故如淳云“非故不足君之食具,偶失之耳”。盖当然也,所以帝视而笑也。若本不为足,当别有辞,未必为之笑也。孟康、晋灼虽探古人之情,亦未必能得其实。顾氏亦同孟氏之说,又引魏武赐荀彧虚器,各记异说也。
  条侯免冠谢。上起,条侯因趋出。景帝以目送之,曰:“此怏怏者非少主臣也!”

 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〔集解〕徐广曰:“一作‘西’。”〔索隐〕工官即尚方之工,所作物属尚方,故云工官尚方。
  甲楯五百被〔集解〕徐广曰:“音披。”骃案:如淳曰“工官,官名也”。张晏曰“被,具也。五百具甲楯”。
  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〔索隐〕县官谓天子也。所以谓国家为县官者,夏王畿内县即国都也。王者官天下,故曰县官也。
  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〔索隐〕汙音乌故反。
  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〔集解〕如淳曰:“簿问责其情。”
  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〔集解〕孟康曰:“不用汝对,欲杀之也。”如淳曰:“恐狱吏畏其复用事,不敢折辱。”〔索隐〕孟康、如淳已备两解,大颜以孟说为得。而姚察又别一解,云“帝责此吏不得亚夫直辞,以为不足任用,故召亚夫别诣廷尉,使责问”。
  召诣廷尉。〔正义〕景帝见条侯不对簿,因责骂之曰:“吾不任用汝也。”故召诣廷尉,使重推劾耳。馀说皆非也。
  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

  绝一岁,景帝乃更封绛侯勃他子坚为平曲侯,续绛侯後。十九年卒,谥为共侯。子建德代侯,十三年,为太子太傅。坐酎金不善,元鼎五年,有罪,国除。〔集解〕徐广曰:“诸列侯坐酎金失侯者,皆在元鼎五年,但此辞句如有颠倒。”〔索隐〕既云“坐酎金不善”,复云“元鼎五年有罪国除”,似重有罪,故云颠倒。而汉书云“为太子太傅,坐酎金免官。後有罪,国除”,其文又错也。按:表坐免官,至元鼎五年坐酎金又失侯,所以二史记之各有不同也。

  条侯果饿死。死後,景帝乃封王信为盖侯。

  太史公曰:绛侯周勃始为布衣时,鄙朴人也,才能不过凡庸。及从高祖定天下,在将相位,诸吕欲作乱,勃匡国家难,复之乎正。虽伊尹、周公,何以加哉!亚夫之用兵,持威重,执坚刃,穰苴曷有加焉!足己而不学,〔索隐〕亚夫自以己之智谋足,而虚己学古人,所以不体权变,而动有违忤。
  守节不逊,索隐守节谓争栗太子,不封王信、徐卢等;不逊谓顾尚席取箸,不对制狱是也。
  终以穷困。悲夫!

  〔索隐述赞〕绛侯佐汉,质厚敦笃。始击砀东,亦围尸北。所攻必取,所讨咸克。陈豨伏诛,臧荼破国。事居送往,推功伏德。列侯还第,太尉下狱。继相条侯,绍封平曲。惜哉贤将,父子代辱!


梦远书城(guxuo.com)
上一页 回目录 回首页 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