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史籍 > 三家注史记 | 上页 下页 |
陈涉世家(1) |
|
〔索隐〕按:胜立数月而死,无後,亦称“系家”者,以其所遣王侯将相竟灭秦,以其首事也。 陈胜者,阳城人也,〔索隐〕韦昭云属颍川,地理志云属汝南。不同者,按郡县之名随代分割。盖阳城旧属汝南,今为汝阴,後又分隶颍川,韦昭据以为说,故其不同。他皆放此。〔正义〕即河南阳城县也。 字涉。吴广者,阳夏人也,〔索隐〕夏音贾。韦昭云:“淮阳县,後属陈。”〔正义〕括地志云:“陈州太康县,本汉阳夏县也。” 字叔。陈涉少时,尝与人佣耕,〔索隐〕广雅云:“佣,役也。”按:谓役力而受雇直也。 辍耕之垄上,怅恨久之,曰:“苟富贵,无相忘。”庸者笑而应曰:“若为庸耕,何富贵也?”陈涉太息曰:“嗟乎,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!”〔索隐〕尸子云“鸿鹄之鷇,羽翼未合,而有四海之心”是也。按:鸿鹄是一鸟,若凤皇然,非谓鸿雁与黄鹄也。鹄音户酷反。 二世元年七月,发闾左〔索隐〕闾左谓居闾里之左也。秦时复除者居闾左。今力役凡在闾左者尽发之也。又云,凡居以富强为右,贫弱为左。秦役戍多,富者役尽,兼取贫弱者也。 適戍渔阳,〔索隐〕適音直革反,又音磔。故汉书有七科適。戍者,屯兵而守也。地理志渔阳县名,在渔阳郡也。〔正义〕括地志云:“渔阳故城在檀州密云县南十八里,在渔水之阳也。” 九百人屯大泽乡。〔集解〕徐广曰:“在沛郡蕲县。” 陈胜、吴广皆次当行,为屯长。会天大雨,道不通,度已失期。失期,法皆斩。陈胜、吴广乃谋曰:“今亡亦死,举大计亦死,等死,死国可乎?”〔索隐〕谓欲经营图国,假使不成而败,犹愈为戍卒而死也。 陈胜曰:“天下苦秦久矣。吾闻二世少子也,〔索隐〕姚氏按:隐士遗章邯书云“李斯为二世废十七兄而立今王”,则二世是始皇第十八子也。 不当立,当立者乃公子扶苏。扶苏以数谏故,上使外将兵。今或闻无罪,二世杀之。百姓多闻其贤,未知其死也。〔索隐〕如淳云“扶苏自杀,故人不知其死”。或以为不知何坐而死,故天下冤二世杀之,其意亦得。今宜依文而解,直是扶苏为二世所杀,而百姓未知,故欲诈自称之也。 项燕为楚将,数有功,爱士卒,楚人怜之。或以为死,或以为亡。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、项燕,为天下唱,〔索隐〕汉书作“倡”,倡谓先也。说文云:“倡,首也。” 宜多应者。”吴广以为然。乃行卜。〔索隐〕行者,先也。一云行,往也。 卜者知其指意,曰:“足下事皆成,有功。然足下卜之鬼乎!”〔集解〕苏林曰:“狐鸣祠中则是也。”瓚曰:“假讬鬼神以威众也,故胜、广曰‘此教我威众也’。”〔索隐〕裴注引苏林、臣瓚义亦当矣。而李奇又云“卜者戒曰‘所卜事虽成,当死为鬼’,恶指斥言之,而胜失其旨,反依鬼神起怪”,盖亦得本旨也。 陈胜、吴广喜,念鬼,索隐念者,思也。谓思念欲假鬼神事耳。 曰:“此教我先威众耳。”乃丹书帛曰“陈胜王”,置人所罾鱼腹中。〔集解〕汉书音义曰:“罾音曾。”文颖曰:“罾,鱼网也。” 卒买鱼烹食,得鱼腹中书,固以怪之矣。又间令〔索隐〕服虔云“间音‘中间’之‘间’”。郑氏云“间谓窃令人行也”。孔文祥又云“窃伺间隙,不欲令众知之也”。 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,〔集解〕张晏曰:“戍人所止处也。丛,鬼所凭焉。”〔索隐〕次,师所次舍处也。墨子云“建国必择木之修茂者以为丛位”。高诱注战国策云“丛祠,神祠也。丛,树也。” 夜篝火,〔集解〕徐广曰:“或作‘带’也。篝者,笼也,音沟。”〔索隐〕篝音沟。汉书作“搆”。郭璞云:“篝,笼也。” 狐鸣呼曰“大楚兴,陈胜王”。卒皆夜惊恐。旦日,卒中往往语,皆指目陈胜。 吴广素爱人,士卒多为用者。将尉〔索隐〕官也。汉旧仪“大县二人,其尉将屯九百人”,故云将尉也。 醉,广故数言欲亡,忿恚尉,令辱之,以激怒其众。尉果笞广。尉剑挺,〔集解〕徐广曰:“挺犹脱也。”〔索隐〕徐广云“挺,夺也”。按:夺即脱也。说文云“挺,拔也”。案:谓尉拔剑而广因夺之,故得杀尉。 广起,夺而杀尉。陈胜佐之,并杀两尉。召令徒属曰:“公等遇雨,皆已失期,失期当斩。藉弟令毋斩,〔集解〕服虔曰:“藉,假也。弟,次弟也。”应劭曰:“藉,吏士名藉也。今失期当斩,就使藉弟幸得不斩,戍死者固十六七。此激怒其众也。”苏林曰:“弟,且也。”〔索隐〕苏林云“藉第,假借。且令失期不斩,则戍死者固十七八”。然弟一音“次第”之“第”。又小颜云“弟,但也”;刘氏云“藉音子夜反”;应劭读如字,云“藉,吏士之名藉也”。各以意言,苏说为近之也。 而戍死者固十六七。且壮士不死即已,死即举大名耳,〔索隐〕大名谓大名称也。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!”徒属皆曰:“敬受命。”乃诈称公子扶苏、项燕,从民欲也。袒右,称大楚。为坛而盟,祭以尉首。陈胜自立为将军,吴广为都尉。攻大泽乡,收而攻蕲。〔索隐〕音机,又音祈,县名,属沛郡。 蕲下,〔索隐〕下,降也。谓以兵临而即降也。 乃令符离〔索隐〕韦昭云:“属沛郡。” 人葛婴将兵徇蕲〔索隐〕李奇云:“徇,略也。音辞峻反。” 以东。攻铚、酂、苦、柘、谯皆下之。〔集解〕徐广曰:“苦、柘属陈,馀皆在沛也。” 行收兵。比至陈,〔索隐〕地理志陈县属淮阳。 车六七百乘,骑千馀,卒数万人。攻陈,〔正义〕今陈州城也。本楚襄王筑,古陈国城也。 陈守令皆不在,〔索隐〕张晏云“郡守及令皆不在”,非也。按:地理志云秦三十六郡并无陈郡,则陈止是县。言守令,则守非官也,与下守丞同也,则“皆”字是衍字。 独守丞与战谯门中。〔索隐〕盖谓陈县之城门,一名丽谯,故曰谯门中,非上谯县之门也。谯县守已下讫故也。 弗胜,守丞死,乃入据陈。数日,号令召三老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。三老、豪杰皆曰:“将军身被坚执锐,伐无道,诛暴秦,复立楚国之社稷,功宜为王。”陈涉乃立为王,号为张楚。〔索隐〕按:李奇云“欲张大楚国,故称张楚也”。 当此时,诸郡县苦秦吏者,皆刑其长吏,杀之以应陈涉。乃以吴叔为假王,监诸将以西击荥阳。令陈人武臣、张耳、陈馀徇赵地,令汝阴人邓宗徇九江郡。当此时,楚兵数千人为聚者,不可胜数。 葛婴至东城,〔索隐〕地理志属九江。〔正义〕括地志云:“东城故城在濠州定远县东南五十里也。” 立襄彊为楚王。婴後闻陈王已立,因杀襄彊,还报。至陈,陈王诛杀葛婴。陈王令魏人周市北徇魏地。吴广围荥阳。李由为三川守,〔索隐〕三川,今洛阳也。地有伊、洛、河,故曰三川。秦曰三川,汉曰河南郡。李由,李斯子也。 守荥阳,吴叔弗能下。陈王徵国之豪杰与计,以上蔡人房君蔡赐为上柱国。〔集解〕汉书音义曰:“房君,官号也,姓蔡,名赐。”瓚曰:“房邑君也。”〔索隐〕房,邑也。爵之於房,号曰房君,蔡赐其姓名。晋灼按张耳传,言“相国房君”者,盖误耳。涉始号楚,因楚有柱国之官,故以官蔡赐。盖其时草创,亦未置相国之官也。〔正义〕豫州吴房县,本房子国,是所封也。 周文,陈之贤人也,〔集解〕文颖曰:“即周章。” 尝为项燕军视日,〔集解〕如淳曰:“视日时吉凶举动之占也。司马季主为日者。” 事春申君,自言习兵,陈王与之将军印,西击秦。行收兵至关,车千乘,卒数十万,至戏,军焉。〔正义〕即京东戏亭也。 秦令少府章邯免郦山徒、人奴产子生,〔集解〕服虔曰:“家人之产奴也。”〔索隐〕按:汉书无“生”字,小颜云“犹今言家产奴也”。 悉发以击楚大军,尽败之。周文败,走出关,止次曹阳〔索隐〕晋灼云:“亭名也,在弘农东十二里。”小颜云“曹水之阳也。其水出陕县西南岘头山,北流入河。魏武帝谓之好阳”也。〔正义〕括地志云:“曹阳故亭亦名好阳亭,在陕州桃林县东南十四里。崔浩云‘曹阳,阬名,自南出,北通於河’。按:魏武帝改曰好阳也。” 二三月。章邯追败之,复走次渑池〔正义〕渑池,河南府县是也。 十馀日。章邯击,大破之。周文自刭,〔集解〕徐广曰:“十一月。”〔索隐〕越系家“句践使罪人三行,属剑於颈,曰‘不敢逃刑’,乃自刭”。郭璞注三苍,以为刭,刺也。 军遂不战。 武臣到邯郸,自立为赵王,陈馀为大将军,张耳、召骚为左右丞相。陈王怒,捕系武臣等家室,欲诛之。柱国曰:“秦未亡而诛赵王将相家属,此生一秦也。不如因而立之。”陈王乃遣使者贺赵,而徙系武臣等家属宫中,而封耳子张敖为成都君,〔正义〕成都,蜀郡县,涉遥封之。 趣赵兵〔索隐〕上音促。促谓催促也。 亟入关。〔索隐〕亟音棘。亟,急也。 赵王将相相与谋曰:“王王赵,非楚意也。楚已诛秦,必加兵於赵。计莫如毋西兵,使使北徇燕地以自广也。赵南据大河,北有燕、代,楚虽胜秦,不敢制赵。若楚不胜秦,必重赵。赵乘秦之弊,可以得志於天下。”赵王以为然,因不西兵,而遣故上谷卒史韩广将兵北徇燕地。 燕故贵人豪杰谓韩广曰:“楚已立王,赵又已立王。燕虽小,亦万乘之国也,原将军立为燕王。”韩广曰:“广母在赵,不可。”燕人曰:“赵方西忧秦,南忧楚,其力不能禁我。且以楚之彊,不敢害赵王将相之家,赵独安敢害将军之家!”韩广以为然,乃自立为燕王。居数月,赵奉燕王母及家属归之燕。 当此之时,诸将之徇地者,不可胜数。周市北徇地至狄,〔集解〕徐广曰:“今之临济。” 狄人田儋杀狄令,自立为齐王,以齐反击周市。市军散,还至魏地,欲立魏後故甯陵〔索隐〕晋灼云“今在梁国也”。按:今梁国有宁陵县是也,字转异耳。〔正义〕括地志云:“宋州宁陵县城,古甯陵城也。” 君咎为魏王。〔集解〕应劭曰:“魏之诸公子,名咎。欲立六国後以树党。” 时咎在陈王所,不得之魏。魏地已定,欲相与立周市为魏王,周市不肯。使者五反,陈王乃立甯陵君咎为魏王,遣之国。周市卒为相。 将军田臧等相与谋曰:“周章军已破矣,秦兵旦暮至,我围荥阳城弗能下,秦军至,必大败。不如少遗兵,〔索隐〕按:遗谓留馀也。 足以守荥阳,悉精兵迎秦军。今假王骄,不知兵权,不可与计,非诛之,事恐败。”因相与矫王令以诛吴叔,献其首於陈王。陈王使使赐田臧楚令尹印,使为上将。田臧乃使诸将李归等守荥阳城,自以精兵西迎秦军於敖仓。与战,田臧死,军破。章邯进兵击李归等荥阳下,破之,李归等死。 |
梦远书城(guxuo.com) |
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