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史书 > 清史列传 | 上页 下页 |
沈起元 |
|
沈起元,江苏太仓州人。父受宏,岁贡生。 起元中康熙六十年进士,改翰林院庶吉士;以父病,乞归终养。 入京,雍正四年未散馆,授吏部验封司员外郎;寻兼考功。时严六部缺主之禁,不自首者死;直隶学政缺主事发,起元争曰:“学政衡文,缺主不能舞弊;与六部不同。宜减死为流。”从之。 五年,以知府,指分福建;权福州府,调摄兴化。莆田有黄、陈二姓争讼,久不决,结党互殴;士官虑酿祸,将悉捕治之。起元责两人而解其余,报曰:“衅由主者,惩之毕矣;余不足问也。”巡抚常安委摄海关,关役与洋舶岁有例献各数千金;起元并革之。巡抚有家奴守关,阻二十余船,欲浮收糖税。起元立督收税如额,放船行,而白其事;常安召家奴,切责之。常安去,代者询常奴赃状;起元不对。强之,则曰:“但悉常抚任内革除浮税四千,他非所知也。” 总督高其倬奏开南洋,已贴黄晓示;有旨禁内地商人羁留外国,其倬犹豫,命商人戚里具“原船往回”结。起元曰:“此法立,将一船不得行。”其倬问故;起元曰:“出洋者,生死疾病无常数,货物利钝无常期;岂内地戚里所能逆料者!苟无出洋之示,商无怨也;今商造船者费若干、制货者费若干,忽以结状相嬲,商必怨。且走南洋者须北风,今立春已半月,倘结状来、北风不来,彼失业商聚集厦门,或为盗贼,害将何已!”其倬曰:“然则如何?”起元曰:“但令出洋商自具状,以三年为期;过期,不听回籍。即以此状咨部,足矣。”故事:验放商船为兴泉永道及泉防同知;洋船人数多寡,视梁头大小。民惧纳税,大辄报小;及出口,船不得行,乃求增船夫。同知启督、抚;起元摄道篆,曰:“此启误矣!船夫,工部所定;督、抚不能增,势必咨请部示。从此驳诘不已,奈何!”俄而众商具牒,愿自掉船,免增船夫。同知不可;起元曰:“南风起矣,众商惧不得行,故为此请。再固执,必生他变。”同知不得已,验放之。船中商果已集无赖,袖瓦石,将堵公门;当是时,微起元,几不测。督、抚闻之,嘉奖者再。 时史贻直奉使至闽,以牧守第一,荐摄台湾府。台湾赋重:上则一甲收榖八石,中六石,下四石,视内地加数倍。然向多隐占,不甚困。时丈量法行,占者不得匿。高其倬语起元曰:“欲使台田悉按同安下则起赋,但恐不及故额,致部驳;奈何?”起元曰:“此事筹之熟矣;宜令着籍田且仍旧额,重者均于新额之上,赋不亏而民不病。”其倬以为然。及至台,会大风坏海船,庐舍、人民多漂溺。起元单骑按视,振济流民,多所全活。而按察使潘体丰中以他事,部议降四级用。盖同安县民有冤狱,潘不能察;狱成,起元直其冤:故衔之也。旋引疾,归。 高宗纯皇帝御极,召入京,授江西驿盐道。 乾隆二年,授河南按察使。河南多盗,半由流丐;起元檄州、县递送回籍,盗案顿减。夏大水,灾被四十六县,饥民四走,布政使欲阑之;起元曰:“民饥且死,奈何禁他徙!惟州、县有被水者,安插流民,给以口粮,俾勿出境可矣。”属吏报盐枭拒捕伤人,已而获二十余人,法皆当斩;讯之,自四、五人外,余皆饥民。起元请于巡抚雅尔图,斩三人而戍其二,余杖遣而已。旧例:命案凶犯未获,令州、县于三月内结报是仇、是盗。有司欲避处分,辄含混具结;得凶后,则牵合附会,以符前结。起元详巡抚,具折请免;得旨允行。雅尔图令府、州各立书院,属起元总其事。起元以教士当先实行,颁乡贤陈瑚“敬怠日程”,自大梁书院始。进诸生,示以省身克己之学,核其程而差等焉。又请立章善坊,令诸州县举孝子、悌弟、义夫、贞妇,登其名;并采访事实,著“章善录”刊行之。 七年,迁直隶布政使。直隶政烦吏猾,号难治;起元至,事无巨细,悉由手定。又绝盐纲之例馈,却库封之羡余;省州县解项之苛驳,宽盗案三月之率结。 八年夏,旱。时总督高斌方自江南视河工还,起元迎于途,议赈事;斌欲迟至仲冬,起元曰:“饥民朝不谋夕,岂能久待!请先普赈一月;再查户口,分别加赈。”斌愠曰:“必如此,尔自奏之!”起元出语清河道方观承曰:“普赈,万不可缓;时之安危、民之生死,于此决矣!”观承入言于斌,卒从起元请。所属有倡言赈户、不赈口者,严斥之;灾民俱得实惠。时户部尚书海望奏清查直隶旗地,有司违限,奉旨严饬;高斌命起元劾数州、县以自解。起元不可,曰:“旗地非旦夕可清;州、县方灾,何暇了此!必欲劾官,请自藩司始。” 九年,转光禄寺卿,并稽察右翼宗学。京职事较简,暇则键户著书,于“周易”尤邃。其说以彖象文言系辞,乃孔子所作;离孔子而别有推阐,均失其宗也。 十一年,上幸五台。 十二年,幸木兰。 十三年,巡狩山东:起元皆扈从。旋以事,干部议,降一级调用。 十四年,乞假归。 二十二年,上南巡;起元接驾,赐缎匹、墨刻。 二十七年,上南巡,再赐缎匹;谕曰:“尔年老,在家休养,不必常来伺候。” 二十八年九月,卒;年七十九。 著有“周易孔义集说”二十卷,“敬亭文稿”九卷、“诗稿”八卷、“唐诗钥”一卷、“古学录”四卷、“古文”八卷、“诗”四卷。 起元自少覃心理学,谓学须知行合一,从五伦起。张伯行、李绂,皆其座主也;张主朱,李主陆、王。起元则谓“孔门弟子自颜、曾外,入门各异,同归于“闻道。”今但守定经书,实实做人;不必高言做圣。”尤严义利之辨;自为诸生,不妄取一非义之物。及由郡守、历藩司十五年,未尝置屋一椽、田一亩。所至深求利弊,次第酌行之。心切爱民,而以宁静不扰为主。归田后,授徒自给。晚岁杜门,日诵先儒书;病中,犹手钞“明道语录。”临终,语人曰:“生平学力无住手处;年来日夕检点身心,仰不愧、俯不怍,或庶几焉。” 嘉庆九年,题祀乡贤祠。 ——卷七十五《循吏传》(二)。 |
梦远书城(guxuo.com) |
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