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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督等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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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督军务总兵官,从一品。掌巩护疆陲,典领甲卒,节制镇、协、营、汛,课第殿最,以听于总督。镇守总兵官,正二品。掌一镇军政,统辖本标官兵,分防将弁,以听于提督。副将,从二品。为提、镇分守险汛曰提标,为总督综理军务曰督标中军,将军标、河标、漕标亦如之。参将,正三品。游击,初制正三品。顺治十年改从。掌防汛军政,充各镇中军官。都司,初制正三品。顺治十年改从。十八年改正四品。康熙九年复故。二十四年定正四品。所掌视参、游,充副将中军官。守备,初制正四品。康熙三十四年定正五品。掌营务粮饷,充参、游中军官。千总,初制正六品。康熙三十四年,营千总改从六品。五十八年复故。把总,正七品。外委把总,正九品。额外外委,从九品。各掌营、哨汛地。 初制,提督、总兵无定品,系左右都督、都督、同知、佥事各衔。乾隆十八年停。始定品秩。提督典兵,自畿辅海甸迄雪山炎徼,星罗棋布。腹地兼以巡抚,承以总兵。副将以下,品目粲然,有事随提、镇为员,如随征、营援、剿营之类。事毕乃省。自三藩之乱,提、镇效用者众。咸、同间,戡定发、捻,湘、淮、楚营士卒,徒步起家,多擢提、镇,参、游以下官,益累累然,保举冗滥,往往记名提、镇,降充末弁,候补千、把,骤膺统将,官职悬殊,至斯已极。光绪间,创设海军,亦置提、镇,无绩罢之。厥后更定陆军官制,河、漕标营,以次并废。绿营岁有汰革,厉行者浙江,次广东、广西、湖南、湖北,谨就可考者著于篇。 直隶提督一人。顺治十八年置,驻大名。康熙二十七年省。三十年复故,徙古北口。总兵七人。天津、真定二镇俱顺治元年置。其真定,康熙二十七年省,雍正四年再置。宣化镇,康熙七年改镇朔将军置。马兰镇,雍正二年改副将置。泰宁镇,乾隆元年置,兼内务府大臣。大名镇,道光元年改副将置。通永镇,二十三年改陕西西安镇置。副将八人。山永协,顺治六年置。通州协,八年改镇置。河间协,康熙八年移真定协改置。开州协,雍正十年改参将置。督标中军,十一年置。河屯协,乾隆元年改营置。大沽协,二十三年改营置。多伦诺尔协,光绪七年改都司置。参将八人。提标、紫荆关、务关路及保定城守、涿州、八沟、昌平、固关诸营。游击二十有七人。都司五十有九人。河标一人。守备七十有二人。河营二人,河营协办一人。千总百五十有七人。所千总二人。把总三百四十有六人。奉天捕盗营把总十有四人。 四川提督一人。初置剿抚提督。顺治五年省。十七年复置,驻省。总兵四人。建昌镇,顺治四年置。川北镇,十五年改保宁镇置。重庆镇,康熙八年移永宁镇改置。松潘镇,十年改副将置。副将八人。夔州协,康熙十年改镇置。督标中军,十九年置。维州协,乾隆十八年改威茂协置。阜和协,四十三年改都司佥书置。将军标中军,四十六年置。懋功协,四十七年改营置。绥宁协,嘉庆二年改营置。马边协,九年改绥定协置。参将七人。提标及峨边、普安、永宁、漳腊、越巂、会川诸营。游击二十有三人。都司三十有二人。守备五十有一人。千总百十有四人。把总二百有七人。 广东提督一人。顺治八年置。十八年,徙惠州。康熙三年,置水师一人,驻顺德。七年省。嘉庆十四年,改陆路提督,复置水师一人,驻虎门。光绪三十三年,并为一。寻以海盗警复故。宣统三年,仍省水师提督。总兵七人。潮州镇、琼州水师镇,俱顺治八年置。高州镇,十二年置。碣石水师镇,十一年置。康熙三年省,八年复故。南澳水师镇,二十四年改海防参将置。南韶连镇,嘉庆十五年改左翼镇置。北海镇,光绪十二年改平阳水师镇置。其琼州、南澳、碣石俱宣统三年省。副将十有三人。南雄协,顺治八年置。龙门水师协、督标中军,俱康熙四年置。中军初分左、右翼,后并为一。广州、惠州、黄岗、肇庆诸协,俱八年置。罗定协,十二年置。三江口协,四十一年置。顺德水师协,四十三年改虎门协置。大鹏水师协,道光二十年改澄海协置。崖州水师协,二十二年改参将置。赤溪水师协,同治七年改广海寨游击置。宣统三年止留中军及广州协,余俱省。参将十有二人。督标中军左营、增城营。其督标右营、前营、提标中军、肇庆海口水师、钦州、新会、平海、海门、澄海诸营,俱宣统三年省。游击二十有七人。内、外海水师八人。内河水师三人。宣统三年止留琼州镇中军、南韶连镇中军、靖远营,各一人。都司三十有四人。外海水师二十人。内河水师八人。宣统三年止留广州协左营兼中军右营、佛山、饶平营、黄冈,各一人。守备八十有二人。外海水师二十人。内河水师八人。宣统三年止留增城营、从化、肇庆协、那扶,各一人。千总百六十有八人。宣统三年止留陆路提标中营北城一人。把总三百二十有七人。宣统三年止留广州协右营缆路尾一人。 广西提督一人。顺治八年置,十七年省,寻复故,驻柳州。光绪十一年徙龙州。宣统三年徙南宁。总兵三人。左江镇,康熙元年改右翼总兵置。右江镇,雍正二年改泗城副将置。柳庆镇,嘉庆十二年置。光绪三十年省,移右江镇驻柳州,左江镇驻百色。宣统三年复移百色驻龙州。副将七人。乐平协,顺治十二年置。梧州协、浔州协,康熙二十一年改梧浔协分置。庆远协,雍正七年置。新太协,八年置。镇安协,十三年置。义宁协,乾隆六年置。宣统三年俱省。参将四人。宣统三年省融怀、全州二营,止留提标中军左、增城二营。游击十人。都司十有一人。守备二十有九人。千总六十有五人。把总百二十有一人。光绪二十九年后,止留抚标都、守各一人,提标守、千、把各一人,两镇游、千各一人。宣统三年俱议省。 云南提督一人。顺治十八年置,驻永昌。康熙元年徙大理。总兵六人。临元镇,顺治十年置。开化镇,康熙六年置。鹤丽镇,七年置。昭通镇,雍正九年改东蒙镇置。普洱镇,十年改元普镇置。腾越镇,乾隆四十一年改副将置。副将六人。督标中军,顺治十六年置。维西协,乾隆十二年置。曲寻协、楚雄协,俱三十五年改镇置。永昌协,四十年改永顺镇置。顺云协,道光二十九年改营置。参将十有一人。提标及寻霑、武定、元新、镇雄、东川、永北、威远、广南、龙陵、镇边诸营。游击二十有一人。都司十有六人。守备五十有一人。千总百有三人。把总二百十有四人。 贵州提督一人。顺治十六年置,驻省。康熙六年徙安顺。总兵四人。镇远镇,康熙元年置,七年省。乾隆二年改台拱镇置。咸宁镇,康熙三年置,六年省。乾隆元年复故。古州镇,雍正七年置。安义镇,嘉庆二年置。副将十人。铜仁协,顺治十六年置。乾隆三年省,五年复故。定广协,康熙三年置。平远协,八年改镇置。大定协,雍正三年改镇置。遵义、清江、都匀三协,俱七年置。上江协,十三年置。松桃协,乾隆三年置。永安协,六年置。其都匀、上江,宣统三年俱省。参将七人。抚标、提标及罗斛、丹江、台拱、黎平、朗洞诸营。游击二十有五人。都司二十有三人。守备五十有二人。千总百二十有二人。把总二百有五人。 江南提督兼水师一人。顺治二年,置江南提督,驻江宁。四年,置苏松提督,驻松江,专辖苏、松、常、镇四府。康熙元年,省江宁一人,以苏松一人辖全省。十四年,更名江宁提督,辖下江七府一州。增置安徽提督,分辖上江七府三州。十七年,省安徽一人,仍辖全省。总兵四人。苏松镇兼水师,顺治二年置。狼山镇,十八年改副将置。徐州镇,嘉庆十四年改河标左营协置。崇明镇兼水师,道光二十三年置。副将五人。督标中军,顺治五年置。江宁城守协,康熙七年改镇置。太湖水师协兼辖浙江太湖游击,乾隆十一年改参将置。里河淞北水师协,海门水师协,俱同治七年置。参将七人。抚标、提标、水师右营,又苏州城守、镇江、吴淞、川沙诸营。游击二十有五人。水师十人。都司三十有四人。水师九人。守备五十有五人。水师十有五人。千总百十有六人。把总百八十有九人。卫守备一人。 安徽巡抚兼提督一人。康熙十四年置提督,十七年省。嘉庆八年,巡抚始兼衔。总兵二人。寿春镇,乾隆二年改副将置。皖南镇,咸丰五年置。副将一人。安庆协,顺治四年改镇置。参将五人。抚标及徽州、芜采、宁国、六安诸营。游击六人。都司八人。守备十有七人。千总二十有五人。把总五十有六人。卫守备九人。 江北提督一人。咸丰十年,置淮扬镇总兵。光绪三十一年改置。副将一人。提标中军左营。参将三人。提标右营,淮安城守、海州诸营。游击五人。都司六人。守备十有二人。千总二十有八人。把总六十有一人。 长江水师提督一人。同治元年置。太平、岳州互驻,江南、湖广两总督辖之。总兵四人。江南瓜州镇,江西湖口镇,湖北汉阳镇,湖南岳州镇,俱同治五年置。副将五人。提标中军,安庆营,江阴营,田镇营,荆州营,俱同治五年置。参将六人。裕溪、金陵、吴城、饶州、猈州、沅州诸营。游击十人。都司四十有二人。守备四十有三人。千总百五十有八人。把总百九十有五人。 山东巡抚兼提督一人。康熙元年置提督,驻青州。四年徙济南,二十一年省。乾隆八年,巡抚始兼衔。总兵三人。登州镇,顺治十八年改临清镇置,辖陆路,康熙六年兼水师,道光三十年改辖水师兼陆路。兖州镇,雍正三年改参将置。曹州镇,嘉庆二十二年改参将置。副将三人。胶州协,顺治十年置。沂州协,康熙二十二年改镇置。临清协,道光二十三年改文登协置。参将十人。抚标及莱州、即墨、青州、泰安、台庄、德州、东昌、单县、济南城守诸营。游击九人。水师二人。都司十有二人。守备二十有六人。水师三人。千总五十有六人。把总百十有二人。东河营副将、参将各一人。都司三人。守备十有一人。协办五人。千总十有三人。把总二十人。卫守备三人。领运千总二十有四人。 山西巡抚兼提督一人。顺治十八年置提督。康熙元年徙平阳,四年改徙太原,七年省,十三年复故,二十年又省。雍正十二年,巡抚始兼衔。总兵二人。大同镇,顺治元年置,六年省,十一年复故。太原镇,康熙十一年改副将置。雍正六年升提督,九年复故。副将三人。杀虎口协,康熙三十年改宁武协置。蒲州协,雍正二年改游击置。潞安协,咸丰十一年改潞泽营参将置。参将九人。抚标及太原城守、平阳、汾州、泽州、新平路、助马路、东路诸营。游击八人。都司十有七人。守备二十有九人。千总五十有一人。把总百十有二人。 河南巡抚兼提督一人。顺治十八年置提督,驻河南府。康熙三年徙开封,七年省。乾隆五年,巡抚始兼衔。总兵三人。南阳镇、河北镇,俱顺治元年置。归德镇,咸丰八年置,旧有参将隶之。副将二人。荆子关协,嘉庆六年置。信阳协,咸丰八年改营置。参将五人。抚标中军及河南城守、汝宁、永城、彭德诸营。游击七人。都司十人。守备二十有三人。千总四十有六人。把总八十有二人。领运千总四人。 陕西提督一人。顺治二年置西安提督兼乌金超哈。康熙三年改固原提督。乾隆二十九年复故。嘉庆六年徙汉中,七年还驻固原。总兵三人。延绥镇,顺治元年置。汉中镇,嘉庆三年改汉羌协置。陕安镇,五年改兴汉镇置。副将五人。西安城守协、洮岷协、靖远协,俱顺治二年置。其洮岷,六年改参将,十四年复故。西安协,康熙四十年改参将,道光二十三年复移神木协改置。定边协,顺治六年移延绥镇西协改置。潼关协,咸丰十年移靖宁协改置。参将十人。抚标、提标及西凤、宜君、静宁、神木、延安、宁陕、循化、兰城城守诸营。游击二十有七人。都司三十有八人。守备四十有四人。千总七十有二人。把总百七十有四人。 甘肃提督一人,旧为总镇。康熙二年改置,二十二年省,三十年复故,驻甘州。二十四年徙凉州。二十九年徙张掖。总兵五人。宁夏镇,顺治元年置,康熙十五年升提督,二十年复故。西宁镇,顺治十五年置。凉州镇,康熙二年改副将置,二十六年省,三十年复置,乾隆二十四年又省,越五年又置。肃州镇,康熙三十年置。河州镇,乾隆四十七年置。参将九人。督标左、右营,提标中营,及静宁、甘州城守、灵州、花马池、平罗、灵武诸营。游击三十有六人。都司三十有七人。守备五十有六人。千总百有五人。把总二百四十有六人。 新疆提督一人。雍正十三年置哈密提督。乾隆二十四年省,移安西提督驻巴里坤,更名巴里坤提督。二十三年徙乌鲁木齐。光绪十一年徙喀什噶尔,更名喀什噶尔提督。总兵三人。巴里坤镇,乾隆二十九年移乌鲁木齐镇改置。伊犁镇,四十四年置。阿克苏镇,光绪十年移喀什噶尔换防总兵置。副将七人。哈密协,乾隆二十四年置。玛纳斯协,四十二年置。乌什协,道光二十六年置。伊犁军标塔城协,光绪九年置。乌鲁木齐城守协,十三年置。回城协、莎车协,俱十四年置。参将八人。抚标、提标及济木萨、精河、英吉沙尔、和阗、喀喇沙尔、霍尔果斯诸营。游击二十人。都司十有七人。伊犁军标四人。守备六十有一人。伊犁军标六人。千总七十有五人。伊犁军标八人。把总二百二十有八人。伊犁军标二十人。 福建提督二人。辖陆路者,顺治四年置,驻泉州。辖水师者,康熙元年置,驻海澄,七年省。十六年,以海澄公领之。十七年复故,驻厦门。总兵四人。汀州镇,顺治六年改左路总兵置,七年省,康熙三十六年改兴化镇复置。福宁镇,顺治十四年改参将置。漳州镇,康熙二十七年改漳浦镇置。建宁镇,雍正十一年改副将置。副将八人。福州、兴化、延平三城守协,俱顺治七年置。督标中军,十五年置。闽安水师协,康熙二十七年改镇置。顺昌协,咸丰八年置。金门水师协,同治五年改镇置。海坛水师协,光绪十三年移澎湖协改置。参将九人。水师、陆路提标及督标左、右,泉州、邵武二城守、水师,闽安烽火门水师诸营。游击三十人。都司二十有五人。内、外海水师八人。守备六十人。水师十有七人。千总八十有四人。把总百七十有九人。旧置台湾总兵一人,副将三人,参将、游击各四人,都司九人,守备十人,千总十有七人,把总十有一人。光绪二十一年弃省,革。 浙江提督兼水师一人。顺治三年罝,驻宁波。康熙元年置水师提督,七年省,十四年复故,十八年又省。总兵五人。衢州镇,顺治四年置。温州镇兼水师,十二年置。处州镇,康熙四十九年改平阳镇置。定海镇兼水师,雍正八年改左路总兵置。海门镇兼水师,同治十一年置。副将十有一人。杭州城守兼水师,嘉兴、湖州、绍兴、金华、严州六协,俱顺治五年置。乐清协,康熙元年置。象山协兼水师,八年改宁波协置。台州协,九年置。瑞安水师协,雍正二年置。乍浦水师协,道光二十三年改参将置。参将六人。抚标、提标及镇海水师、玉环兼水师,宁海、太平诸营。游击二十人。外海水师十人。内河一人。都司二十有三人。外海水师三人。内河二人。守备五十有二人。外海水师十有七人。内河一人。千总百有九人。把总二百十有三人。自提督以次各官,俱宣统二年省。 江西巡抚兼提督一人。旧为总兵,驻南昌。顺治三年改置提督。十八年徙赣州。康熙元年徙建昌,五年还驻南昌,七年省。十三年复故,徙九江,二十一年复省。乾隆十八年,巡抚始兼衔。总兵二人。九江镇,顺治二年置,康熙七年改南瑞镇,十三年省,二十一年复置,嘉庆九年还驻九江。南赣镇,顺治三年省。副将二人。袁州协,顺治三年置,康熙十三年升总兵,二十一年复故。南昌城守协,嘉庆五年改九江协置。参将、抚标及广信、饶州、宁都、南安、吉安诸营。游击各六人。都司二十有三人。水师二人。守备十有五人。水师一人。千总三十有一人。把总八十人。卫守备三人。领运千总二十有五人。 湖北提督一人。嘉庆六年置,驻襄阳。总兵二人。宜昌镇,雍正十三年改彝陵镇置。郧阳镇,嘉庆六年改襄阳镇置。副将五人。黄州协,顺治三年置,宣统元年省。施南协,乾隆元年置。督标中军、竹山协,俱嘉庆六年置。汉阳协,同治四年置,宣统三年省。参将七人。提标,荆州、武昌二城守,均光、德安诸营。其兴国营、抚标中军,俱宣统三年省。游击十有二人。都司八人。守备二十有九人。千总七十有二人。把总百四十有三人。卫守备十人。 湖南提督一人。旧为湖广提督,驻辰州。嘉庆六年改置,徙常德。道光十八年还驻辰州。宣统三年省。总兵三人。永州镇,康熙九年改副将置。镇筸镇,三十八年移沅州镇改置。绥靖镇,嘉庆二年置。副将九人。沅州协,顺治元年置,八年改镇,后复如故。宝庆协,十一年改都司置。靖州协,十五年置。长沙协、衡州协,俱康熙五年置。永顺协,雍正七年置。永绥协,八年置。乾州协、常德协,俱嘉庆二年置。其宝庆、永顺、常德,宣统元年俱省。参将七人。抚标及澧州、宜章、桂阳三营。其岳州城守、临武二营,俱宣统元年省。提标中军,三年省。游击十有五人。都司十有七人。守备三十有四人。千总七十有七人。把总百五十有四人。屯守备、千总各六人。把总十人。卫守备一人。水师二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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