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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医院


  太医院管理院事王大臣一人。特简。院使,初制正五品。宣统元年升正四品。左、右院判,初制正六品。宣统元年升正五品。俱汉一人。其属:御医十有三人,内兼首领厅事二人。初制正八品。雍正七年升七品,给六品冠带。宣统元年升正六品。吏目二十有六人,内兼首领厅事一人。初制八、九品各十有三人。宣统元年,改八品为七品,九品为八品。医士二十人,内兼首领厅事一人,给从九品冠带。医生三十人。

  院使、院判掌考九科之法,帅属供医事。御医、吏目、医士各专一科,曰大方脉、小方脉、伤寒科、妇人科、疮疡科、针灸科、眼科、咽喉科、正骨科,是为九科。初设十一科。后痘疹科归小方脉,咽喉、口齿并为一科。掌分班侍直,给事宫中曰宫直,给事外廷曰六直。西苑寿乐房以本院官二人直宿。

  顺治元年,置院使,左、右院判各一人,吏目三十人,十八年省二十人,康熙九年复故。十四年省十人,雍正元年又复。豫授吏目十人,十八年省。康熙九年复故,三十一年又省。御医十人,康熙五十三年省二人。雍正元年复故,七年增五人。道光二十三年省二人。医士二十人。十八年省二十人。康熙九年复故,十四年省十人。雍正元年增二十人。凡药材出入隶礼部。十六年,改归本院。十八年,生药库复隶礼部。康熙三年,定直省岁解药材,并折色钱粮,由户部收储付库。雍正七年,定八品吏目十人,九品二十人。后定各十三人。乾隆五十八年,命内府大臣领院务。宣统元年,院使张仲元疏请变通旧制,特崇院使以次各官品秩。初制,入院肄业,考补恩粮,历时甚久,军营、刑狱医士悉由院简选。光绪末叶,民政部医官,陆军部军医司长,与院使、院判品秩相等。至是釐定,崇内廷体制也。又定制,院官迁转不离本署。同治间,曾议吏目食俸六年,升用按察司经历、州判。嗣以与素所治相剌,乃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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