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郡主于归礼


  崇德间,定亲王嫁女聘仪,鞍马、甲胄十有五。如嫁外藩,亲王以下纳采用驼、马、羊,准七九数。媵婢八,男、妇五户。顺治时,朝臣聘仪,鞍马、甲胄各七。乾隆时,定郡王媵婢六,男、妇四户。嫁朝臣聘用鞍马七,外藩纳采视崇德时为减。郡主以下,县主、郡君、县君、乡君于归礼,以次递杀。康熙八年,定郡主、县主归宁,禁母家给满洲人口,限用蒙、汉人八名,郡君至乡君,蒙、汉人六名,将军至宗室女,四名。

  乾隆三十五年,罢朝臣进纳采礼,外藩如故。不设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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