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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又曾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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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又曾,字受铭,秀水人。乾隆十六年,南巡召试,赐举人,授内阁中书。十九年,成进士,授刑部主事。同县钱载论诗宗黄庭坚,务縋深凿险,不堕臼科。又曾与朱沛然、陈向中、祝维诰和之,号“南郭五子”。又有万光泰、汪孟鋗、仲鈖皆与同时相镞砺,力求捐弃尘壒,毋一语相袭取。为诗不异指趣,亦不同体格。时目为秀水派,而又曾与维诰、光泰尤工。 又曾卒,其子复乞载定其诗,号丁辛老屋集。毕沅为之序,谓于汉、魏、六朝及唐、宋诸家外,能融会变化自成一家,取材于众所不经见,用意于前人所未发,尤又曾所独到云。 维诰,字宣臣。乾隆三年举人,官内阁中书。有绿谿诗钞。光泰,字循初。乾隆元年举人。有柘坡居士集。维诰诗,全祖望称其俊雅,李锴称其醇静。光泰诗,杭世骏称其秀朗,载亦称其绮丽。盖虽宗庭坚,而锻炼精到,绝无西江槎枒诘屈之习。沛然,举人,知高安县,卒官。向中客死凉州,诗传者差少。孟鋗,进士,吏部主事;仲鈖,举人:皆有集。而复与载子世锡,维诰子喆相与称。诗守家法。世锡已见载传,有麂山老屋集。 复,字敦初。官河南鄢陵知县。有树萱堂、晚晴轩二集。沅采入吴会英才集。 喆,字明甫。乾隆二十五年举人。有西涧诗钞。 孟鋗子如洋,乾隆四十五年会试,廷试皆第一,亦与复等唱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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