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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应麟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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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应麟,字亚伯,浙江钱塘人。以举人入赀为中书。道光六年,成进士,授刑部主事,总办秋审,先后从大臣谳狱四川、湖北、山西。累擢郎中,改御史,迁给事中。疏请修改刑例,于斗殴、报盗、劫囚、诬告、私铸、服舍违式、断罪引律、奴婢殴主、故禁故勘平人、应捕人追捕罪人、犯罪存留养亲、官司出入人罪、徒流迁徙地方、外省驻防逃人,逐条论列,多被采取改定;又论铜船恣横不法及驿站扰累诸弊,并下各省督抚禁革。先后封事数十上,劾疆臣琦善、河臣吴邦庆尤为时称。宣宗嘉其敢言,擢太常寺少卿。遭忧归,服阕,授鸿胪寺卿。疏论水师废弛,漕政颓紊。十九年,出为直隶按察使,鞫护理长芦盐运使杨成业等得赃狱,论遣戍,前运使陈崇礼等并罣议。寻召为大理寺少卿。 二十二年,疏言:“海疆诸臣欺罔,其故由于爵禄之念重,而趋避之计工。欲破其欺,是在乾断。资格不可拘,嫌疑不必避,旧过不妨宥,重赏不宜惜。近顷长江海口镇兵足守,而敌船深入,逃溃时闻。竭亿万氓庶之脂膏。保一二庸臣之躯命。议者诿谓无人无兵无饷无械。窃以无人当求,无兵当练,无饷械亦当计度固有,多则持重,少则用谋,作三军之气,定边疆之危,在皇上假以事权,与任事者运用一心而已。”复疏进预计度支图、火器图、筹海战方略甚悉。二十三年,以亲老乞归省,不复出。著有廌华堂奏议及骈体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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