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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士麟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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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士麟,字麟伯,云南河阳人。康熙三年进士,授贵州平远推官。改直隶容城知县,缉盗卫民,创正学书院,与诸生讲学。行取,授吏部主事。历郎中,擢光禄寺少卿,三迁至左副都御史。疏请台湾改郡县比内地,设总兵镇守,省沿海之戍卒,诏报可。 二十三年,授浙江巡抚。杭州民贷于驻防旗兵,名为“印子钱”,取息重,至鬻妻孥卖田舍;不偿,则閧于官。营兵马化龙殴官,成大狱。士麟移会将军掣缴券约,捐资代偿。将军令减子归母,母复减十之六。事遂解,民大称颂。诏裁浙江总督,总督驻衢州,督标兵三千被汰,乏食譁掠,民罢市。士麟仍济以饷,因奏设副将一,定额兵八百余,留拨各营缺额。众乃定。浙中豪右衙蠹,骄悍不法,为民害。士麟廉得其状,悉置之法,强暴敛迹。省城河道久淤,督役疏濬,半载讫工,民以为便。复缮城隍,修学校,亲莅书院,与诸生讲论经史及濂、洛、关、闽之学,士风大振。禁革规费,积弊一清。二十五年,移抚江苏。浙人怀之,绘图以志去思,并于西湖敬一书院肖像祀之。寻召为兵部督捕侍郎,调吏部,皆能举其职。三十七年,卒。祀浙江名宦。 士麟潜心正学,以朱子为归。躬行实践,施于政事,士悫民恬,所至皆有声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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