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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之遴传


  陈之遴,字彦升,浙江海宁人。明崇祯进士,自编修迁中允。顺治二年,来降,授秘书院侍读学士。五年,迁礼部侍郎。六年,加右都御史。八年,擢礼部尚书。御史张煊劾大学士陈名夏,语涉之遴,鞫不实,免议,加太子太保,九年,授弘文院大学士。

  时捕治京师巨猾李应试,王大臣会鞫,之遴默不语,王大臣诘之,之遴曰:“上立置应试于法则已,如或免死,则必受其害,是以不言。”王大臣等以闻,上以诘之遴,疏引罪。上以之遴既悔过,宥之。调户部尚书。议总兵任珍罪,与名夏及金之俊持异议,坐罪,宽贷如名夏。十二年,奏请依律定满臣有罪籍没家产、降革世职之例,下所司议行。复授弘文院大学士,加少保兼太子太保。

  十三年,上幸南苑,召诸大臣入对,谕之遴曰:“朕不念尔前罪,屡申诰诫,尝以朕言告人乎?抑自思所行亦曾少改乎?”之遴奏曰:“上教臣,臣安敢不改?特臣才疏学浅,不能仰报上恩。”上曰:“朕非不知之遴等朋党而用之,但欲资其才,故任以职。且时时教饬之者,亦冀其改过效忠耳。”因责左副都御史魏裔介等媕阿缄默,裔介退,具疏劾之遴植党营私,当上诘问,但云“才疏学浅”,良心已昧;并言之遴讽礼部尚书胡世安举知府沈令式,旋为总督李辉祖所劾,是为结党之据。给事中王桢又劾之遴市权豪纵,昨蒙诘责,不思闭门省罪,即于次日遨游灵佑宫,逍遥恣肆,罪不容诛。之遴疏引罪,有云:“南北各亲其亲,各友其友。”上益不怿,下吏部严议,命以原官发盛京居住。是冬,复命回京入旗。十五年,复坐贿结内监吴良辅,鞫实,论斩,命夺官,籍其家,流徙尚阳堡,死徙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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