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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王传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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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明诸藩,分封而不锡土,列爵而不临民,食禄而不治事,史称其制善。清兴,诸子弟但称台吉、贝勒;既乃斅明建亲、郡王,而次以贝勒、贝子,又次以公爵,复别为不入八分。盖所以存国俗,而等杀既多,屏卫亦益广,下此则有将军,无中尉,又与明小异;诸王不锡土,而其封号但予嘉名,不加郡国,视明为尤善。然内襄政本,外领师干,与明所谓不临民、不治事者乃绝相反。 国初开创,栉风沐雨,以百战定天下,繄诸王是庸。康熙间,出讨三藩,胜负互见,而卒底荡平之绩。其后行师西北,仍以诸王典兵。雍正、乾隆谅闇之始,重臣宅揆,亦领以诸王。嘉庆初,以亲王为军机大臣,未几,以非祖制罢。穆宗践阼,辍赞襄之命,而设议政王,寻仍改直枢廷。自是相沿,爰及季年,亲贵用事,以摄政始,以摄政终。论者谓有天焉,诚一代得失之林也。 今用诸史例,以皇子为宗,子孙袭爵者从焉;子孙别有功绩复立爵者亦从焉。其爵世,备书之;其爵不世,则具详于表。表曰皇子,传曰诸王,亦互文以见义焉。自公以下,别被除拜具有事实者,及疏宗登追列高位著名绩者,皆散与诸臣相次。清矫明失,宗子与庶姓并用,通前史之例以存其实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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