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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张林卢蒯二陈列传第十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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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廷谓,字信臣,彭城人。 父全义,仕为濠州观察使。 廷谓幼好学,善书札骑射,补殿前承圣旨,出为濠州中门使。 全义卒,擢庄宅使,即为州监军。周侵淮南,廷谓与州将黄仁谨约以死守。 籍州民不逞者,聚于僧寺,严兵守之,日给食,随所能,使造守具。 故周师终不知城中虚实,久不可下。元宗叹其忠,不发战棹,命与林仁肇援寿州。 周世宗闻之,徙下蔡浮桥于涡口,筑垒。 夹淮东西以护桥,扼濠、寿之冲。 淮涨,廷谓不备,轻舟溯流,急趋涡口,将麾兵断笮。周人觇知,设伏待之。 廷谓将至,揣得其情,驻军不进。 袭败周将武行德、周务敕于定远,斩首数百。 行德挺身遁,卒焚浮桥,周兵死者不可计。遂尽焚军资,取良马数百,进武功殿使就迁州刺史。 犹以为赏薄,又迁团练使,兼上淮水陆应援使。 及紫金山战,唐将帅多降于周,廷谓独还军守濠州。治壁垒,缮戈甲,为守备。 世宗复南征,廷谓表金陵请援,且言周师日张,愿卑辞请和,以俟机会。 夜出敢死士千余,袭破周营,焚云梯洞屋。 周人大惊,相蹂践死者甚众。然援师不至,世宗亲攻城,焚战舰数百艘,杀二千人。 进攻牛马城,又杀数百人。 遣谍持诏谕降廷谓,廷谓度不能支,奉表于周。言世受本国爵命,家在江南,欲遣使禀命国主。 世宗许之,为缓攻。 及廷谓使还,知金陵卒不能救,集将士于垒门,南向恸哭再拜,乃降。世宗见廷谓,赐宴劳之曰:“兵兴以来,江南败亡相踵,惟卿能犯涡口浮桥、破定远寨,足报国矣!濠州小城,使汝主自守,岂能固哉?”赐袭衣、金带、良马及器皿万余,拜亳州防御使,以其弟廷赞为和州刺史。因命帅濠州兵东攻天长,下之,迁楼橹战棹左右厢都监。 入朝,官至静江军节度、观察留后、知梓州。 代归,此第东都,卒年五十四。 廷谓事母孝,朝夕束带立侍,寒暑不变。为政亦有惠爱。 方廷谓降周时,令其录事参军鄱阳李延邹草降表,延邹责以忠义,不为具草。 廷谓愧其言,然业已降,必欲得表,以兵胁之。延邹投笔曰:“大丈夫终不负国,为叛臣作降表!”遂遇害。 元宗闻之,召见延邹子,命以官。 张彦卿,史失其乡里世家。 保大末,周世宗南侵,彦卿为楚州防御使。 周师锐甚,旬日间,海、泰州、静海军皆破。 元宗亦命焚东都官寺民庐,徙其民渡江。世宗亲御旗鼓攻楚州,自城外皆已下。 发州民浚老鹳河,遣齐云战舰数百。 自淮入江,势如震霆烈焰,彦卿独不为动。及梯冲临城,凿城为窟室,实薪而焚之,城皆摧圮,遂陷。 彦卿犹列阵城内,誓死奋击,谓之巷斗。 日暮,转至州廨,长短兵皆尽。彦卿取绳床搏战,及兵马都监郑昭业等千余人皆死之,无一人生降者。 周兵死伤亦甚众。 世宗怒,尽屠城中诸民,焚其室庐。 然得彦卿子光佑,不杀也。元宗下诏,赠彦卿侍中。 天长县时升为雄州,刺史建武军使易文赟亦固守,闻楚州陷,遂降。 彦卿,马元康书以彦能,亦莫知孰是也。 论曰:彦卿守楚州,孤垒无援,当百倍之师,身可碎,志不可窬。 虽刘仁赡殆不能竭,而史家传裁独略,至其名亦或不同。 於乎! 何其重不幸也。 林仁肇,建阳人。 事闽为裨将,沈毅果敢,文身为虎,军中谓之林虎子。 闽亡,久不见用。 会周侵淮南,元宗遣使至福建募勇士,得仁肇及陈德诚、郑元华,皆拔为将。仁肇率偏师援寿州,攻城南大寨有功,又破濠州水栅,推淮南屯营应援使。 时周人正阳浮桥初成,扼援师道路。 仁肇率敢死士千人,以舟实薪刍,乘风举火焚桥。周将张永德来争,会风回,火不得施,我兵少却。 永德鼓噪乘之,遂败。 仁肇独骑一马为殿,永德引弓射之,屡将中,仁肇辄格去。永德惊曰:“此壮士,不可逼也!”遂舍之而还。 及割地,元宗以为润州节度使。 徙鄂州,又徙南都留守。开宝中,密言于后主曰:“宋淮南诸州,戍守单弱,而连年出兵,灭蜀、平荆湖。今又取岭表,往返数千里,师旅罢弊,此在兵家为有可乘之势。请假臣兵数万,出寿春,渡淮,据正阳,因思旧之民以复故境。彼纵来援,吾形势已固,必不得志。兵起之日,请以臣举兵外叛闻。事成,国家衅其利;不成,族臣家,明陛下不预谋。”后主惧,不敢从。时皇甫继勋、朱全赟掌兵柄,忌仁肇雄略,谋有以中之。 会朝贡使自京师回,擿使言仁肇密通中朝,见其画像于禁中,且已为筑大第,以待其至。后主方任继勋等惑其言,使人持鸩往毒之。 仁肇少病风,口气常臭,医运肺掩不正。 及遇鸩,家人怪其不臭,俄卒。 初,仁肇尤为陈乔所知。至时,乔叹曰:“国势如此,而杀忠臣,吾不知所税驾也!”然不能白其诬。 仁肇卒,逾年,后主遂见讨。 又逾年,国为墟矣。 卢绛,字晋卿,宜春人。 自言唐中书舍人、歙州刺史肇之后。 初名兖,慕晋魏绛,更焉。 读书略通大旨,喜论当世利病,然脱略绳检,每以博弈角抵为事。举进士,不中,为吉州回运务计吏。 盗库金,事觉,当伏危法,乃更儒服亡去。 至新淦,客于土豪陈氏,与其子弟共学。 绛好纵横兵书,日夜读之。陈氏察其非士流,谓曰:“朝廷方求贤豪,吾子其可久留此乎?”因厚具装遣行。 绛将还宜春,中途饮博,尽费其装。 比至家,母及兄弟皆鄙诮之。绛乃入庐山白鹿洞书院,犹亡赖,以屠贩为事。 多胁取同舍生金,又持摧货诬山中浮屠,以邀贿谢,人皆患苦之。 与诸葛涛、蒯鳌,号庐山三害。朱弼为国子助教,将捕治其罪,复亡去。 往来金陵、丹阳间,遇大寒,平地跃起,折檐角为薪以自济。 守仓吏召归,使跃仓檐,自气楼入仓中盗米,一夕往返数十。久之,乃上书论事。 未报,诣枢密使陈乔,口陈所上书,词辩纵横。 乔悚然异之,用为本院承旨,授沿江巡检。募亡命习水战,使马雄王川军等分将之,要吴越兵于海门,屡获舟舰,以善战闻。开宝中,密说后主曰:“吴越仇雠,腹心之疾也,他日必为北兵向导以攻我。臣屡与之角,知其易与,不如先事不不意灭之。”后主曰:“然则大朝且见讨奈何?”绛曰:“臣请诈以宣、歙叛,陛下声言伐叛,且赂吴越乞兵。吴越之兵,势不得不出。俟其来,拒击之,而臣蹑其后,国可覆也。灭吴越,则国威大振,北兵不敢动矣!”后主不听。及王师来讨,以绛为凌波都虞侯、沿江都郡署,守秦淮水栅,战屡胜。 诸将忌其能,共说后主,遣绛出援润州。乃授昭武军节度留后,帅八千人阵于润州城下,北军不敢逼,入城拒守。而节度使刘澄,谋因计事斩绛,以城降,绛觉之,澄乃谓绛曰:“都城危甚,万一不守,此何为?”绛曰:“君为守不可弃城,宜赴难者绛也!”是夕,澄遣裨将出送降款。绛帅部下驰出,欲冒围入金陵,围坚不可入,乃走保宣州。 金陵城陷,诸郡皆降。 绛独不降,谋南据闽中。 过歙州,怒刺史龚慎仪不出迎,杀之而行。太祖使绛弟袭招绛,初欲杀袭,以明不屈,已而卒降。 至京师,授冀州团练使。 遇龚慎仪兄子赞善大夫颖于朝,诟绛曰:“是杀我叔父者!”执至殿陛诉冤,诏属吏。枢密使曹彬言其才略可用,愿宥其死,使自效。 太祖曰:“是貌类侯霸荣,何可留也!”斩于西市。绛临刑大呼曰:“陛下不记以铁券誓书招臣乎!”霸荣河东将,尝来降,已而复叛归,弑其主刘继恩者,故太祖深恶之。 蒯鳌,宣城人,善属文。 南唐承唐末文体织丽之弊,士率不能自振。 鳌独不事华藻,以理趣为本,有承平余风。 然居乡饮博无行,不为人士所容,乃去。入庐山国学,亡赖尤甚。 晚乃励风操、尚信义,一言之出,必复而后已。 尝蓄龙尾砚,友人欲之而不言,鳌亦心许之,未及予也。一日友人不告而归,鳌悔恨,徒步数百里追之,授砚而还。 犹以素行为有司所摈,终国亡不仕。 久之,游京师,擢进士第,仕至殿中丞。 樊若水欲荐于朝,鳌耻之。亟致仕,归隐庐山,数年卒。 陈乔,字子乔,庐陵玉笥人。 父浚,事吴为翰林学士。 烈祖时,以兵部尚书卒。 乔幼敏悟,文辞清丽,事亲以孝。 闻浚死,抚恤族党,均财给之,亲疏无间。起家为太常寺奉礼郎,历屯田员外郎、中书舍人。 淮南兵兴,元宗忧蹙,不知所为。 陈觉、李征古请以宋齐丘摄政,元宗怒。 度群臣必持不可,乃促召乔草诏,如觉、征古言。乔请对,未报,排宫门入,顿首曰:“陛下既署此,则百官请朝,皆归齐丘,尺地一民,非陛下有。陛下纵脱履万乘,独不念先帝中兴大业之艰难乎?让皇幽囚丹阳宫,陛下所亲见也。他日垂涕求为田舍翁不可得矣!”元宗笑而止。引乔入见后及诸子曰:“此忠臣也,他日国家急难,汝母子可托之,我死无恨矣!”及齐丘党与皆斥,乔与齐丘尤亲厚,独得不坐。 迁都豫章,以乔辅太子留金陵。后主嗣位,历吏部侍郎、翰林学士承旨、枢密副使。 遂以门下侍郎兼枢密使,贬制度改右内史侍郎,兼光政院使辅政。 乔风度淹雅,小心守法度,然短于才略。吏胥多交通权幸,侮文法,不能察也。太祖遣使召后主入朝,后主欲往,以乔为介,乔曰:“往必见留,如社稷何?”后主惧见讨,乔曰:“陛下不得已,当以臣为解!”及兵围金陵,太祖又遣进奉使江国公从镒论指,欲后主自归,且命曹彬缓攻以俟之,而乔坚持不可。刘澄以润州降,后主方惶惑,欲置其家不问。 乔愤切曰:“人臣受重寄,一旦开门迎敌,此岂可容?”悉取其父母妻子斩之。 于是人皆知乔必死国事矣。及城将陷,后主自为降款,命乔与清源郡公仲寓诣曹彬。乔持款归府,投承溜中,复入见云:“自古无不亡之国,降亦无由得全,徒取辱耳!请背城一战而死!”后主握乔手涕泣,不能从。乔曰:“如此则不如诛臣,归臣以拒命之罪!”后主又不从,乃掣手而去。 至政事堂,召二亲吏,解所服金带与之曰:“善藏吾骨。”遂自缢。 二吏彻榻瘗之。金陵平,家人谋改葬,求尸不获。 或见一丈夫衣黄半臂,举手障面,及发瘗,如所见云。 陈起,蕲州人。 性刚硬,尤恶妖异。 升元中,以进士起家为黄梅令。 时县境独木村有妖人诸佑,挟左道。 自言数世不食肉能使富者贫、贫者富,俚民稍从之。初有徒数十人,积数年,从者至数百,男女无别,号曰忍辱。 夜行尽伏,取资于盗。 相与倡言佑有神术,能升虚空,入水火,州县亦惮之不敢问。起到官,邑人举贺,佑独延蹇不至。 起乃按户籍,取佑为里正,不服,嫚言曰:“吾且断令头!”起告巡检使州邺,出兵捕佑等,获之,不能神,皆就执缚。搜其家,得乘兴服器,遂斩之。 邺欲宥其妇女童稚,起曰:“此皆渎乱人伦,不可使有遗育!”并斩之。 由是知名,官至监察御史,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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