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烈祖本纪第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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烈祖光文肃武孝高皇帝名昪,字正伦,小字彭奴。 徐州人,姓李氏,唐宪宗第八子建王恪之玄孙。 恪生超,早卒。 超生志,仕为徐州判司,卒官,因家焉。志生荣,荣性谨厚,喜从浮屠游,多晦迹精舍,时号李道者。 帝以光启四年十二月二日生于彭城,六岁而孤。 遇乱,伯父球携帝及母刘氏,避地淮泗,至濠州。乾宁二年,淮南节度使杨行密见而奇之,养以为子。 行密长子渥恶帝,不以为兄弟。行密乃与大将军徐温曰:“是儿状貌非常,吾度渥终不能容,故以乞汝。”遂冒姓徐氏,名知诰。 帝事温尽子道,温妻李氏,以其同姓,鞠养甚至。及长,身七尺,方颡隆准,修上短下,语声如钟,精彩铄人。 常缓步,而从者疾,行莫能及。 温有疾,与其妇晨夜侍旁不去,温益爱之。行密亦谓温曰:“知诰俊杰,诸将子皆不逮也。”天佑六年六月,自元从指挥使迁升州防遏使、兼楼船军使,治战舰于升。 七年五月,授升州副使、知州事。九年,副柴再用平宣州,以功迁升州刺史。 时江淮初定,守令皆武夫,专事军旅。 帝独褒廉吏,务农桑,求遗书,招延四方士大夫,倾身下之。虽以节俭自励,而轻财好施,无所爱吝。 以宋齐丘、王令谋、王翊主论议,曾禹、张洽、孙饬、徐融为宾客。 马仁裕、周宗、曹倧为亲吏。 十一年,加检校司徒,始城升州。十四年五月,城成。 温来观,喜其制度壮丽。 徙治焉,而以帝为检校太保、润州团练使。 帝本意在宣州,不悦。 时温子知训以内外马步都军副使,专制杨氏,骄淫失众。宋齐丘纳说曰:“知训旦暮且败,是行天所赞也。”十五年,朱瑾杀知训。 马仁裕自蒜山渡,驰告帝,帝即日帅师入广陵定乱,遂代知训为淮南节度行军副使。勤俭宽简,尽反知训之政,上下悦服。 吴王建国,以帝为左仆射,参政事,国人谓之政事仆射。 乘剥乱之后,曾未期岁,纪纲宪度,粲然并举。温虽遥执国政,而人情颇已归属于帝。有徐玠者,事温,为金陵行军司马,工揣摩捭阖,密说温曰:“居中辅政,岂宜假之它姓?请更用嫡子知询。”帝刺知,惶恐,表乞罢政事,出镇江西。 表未上而温疾亟,遂止。温卒,知询为金陵节度使,诸道副都统,数与帝争权。 帝乃使人诱之来朝,留为左统军,悉夺其兵。 而帝以太尉中书令出镇金陵,如温故事。吴命帝开大元帅府,置僚属,进封齐王,永天子制度,改名诰。 升元元年,冬十月,吴帝禅位于我。 甲申,即皇帝位。 改吴天祚二年为升元元年,国号齐。十二月二日为仁寿节,尊吴帝为高尚思玄弘古让皇帝,上册称受禅老臣诰,追尊考温为太祖武皇帝。 丙申,以平章事张延翰为右仆射兼门下侍郎、同平章事。门下侍郎张居咏,中书侍郎李建勋,皆为同平章事。 以建康为西都,广陵为东都,改尚书省为尚书都省,东都尚书省为留守院。 丙戌,改齐明门为朝元门。丁亥,封弟知证为江王,知谔为饶王。 戊子,降吴太子琏为弘农郡公。 辛卯,降吴建安王珙、江夏王璘等十一人爵一等,而加官增户邑。 诏狱讼未经本处论决者毋得诣阙诉。乙未,降吴公主为国君。 甲午,立王后宋氏为皇后。 丙申,封女弟祀国君为广德长公主。 庚子,遣使如汉闽吴越荆南告即位。辛丑,追封吴历阳公蒙为临川王,谥曰灵,以礼改葬。 戊申,封子景通为吴王、诸道副元帅,判六军诸卫事。 十一月庚戌朔,改东都旧第为崇德宫。 癸丑,改承宣院为宣徽院。丙辰,追册故妃魏国君杨氏为顺妃。 丁巳,追封长子景迁为高平郡王,长女为丰城公主。 改辞状司为清讼院。立侄景迈为晋陵郡公,景逊为上饶郡公,景邈为桂阳郡公,景逸为平阳郡公。 封女五人为盛唐、太和、永兴、建昌、玉山公主。 戊午,立子景遂为吉王,景达为寿阳郡公。以景遂为东都留守、江都尹,赴东都。 已未,升东都海陵县为泰州,割监城、泰兴、如皋、兴化县属焉。 丁卯,高从诲表请置邸建康,从之。已巳,吴越王使将军袁韬来贺即位。 乙亥,追封故高平王景迁妃、吴上饶公主为燕国君,谥贞庄。 十二月庚寅,上太祖武皇帝陵曰定陵。追尊高祖以下皆为公王,而称宗,配皆称国君及妃,墓皆称陵。 惟武皇帝之配李氏曰明德皇后。 丙午,有星孛北方。 升元二年,春正月已酉朔,日有食之,避殿,停朝贺。 甲子,高从诲使庞守规来贺即位。 甲戌,诏臣僚三品以上追赠父母,将相赠三世。二月壬戌,闽使内客省使朱文进来贺即位。 夏五月,让皇屡请徙居。 南平王李德诚等亦引汉隋故事,有请。 戊午,改润州州治为丹阳宫,以平章事李建勋充迎奉让皇使。已未,汉使集贤殿学士邹禹来贺即位。 甲寅,徙让皇居丹阳宫。 丁卯,广济仓灾,焚米二十万,作浑天仪。 六月庚辰,月入太微西华门,犯右执法。 辛巳,犯东垣上相。甲申,升池州为康化军。 是月,高丽使正朝广评侍郎柳勋律来朝贡。 秋七月壬申,以左丞相宋齐丘为平章事。 八月戊寅,升洪州潇滩镇为清江县,不隶州。丁亥,契丹使梅里捺卢古来聘。 冬十月丙子,立太学,命删定礼乐。 癸未,新罗使来朝贡。 壬辰,命吴王璟勒步骑八万,讲武铜驼桥。 十二月辛丑,让皇殂。诏不视朝二十七日,帝率百官素服举哀。 是岁,徙吴王璟为齐王。 升元三年,春正月庚戌,江王知证、饶王知谔,表请帝复姓李氏,不许。 癸亥,右丞相齐丘、平章事居咏、建勋、枢密使同平章事宗等,表请复姓。 甲子,御札详议复姓。乙丑,齐丘等议,宜如所请,从之。 丙寅至壬申,齐王璟等三上尊号曰应干绍圣文武孝明皇帝,不许。诏曰:“昔者干戈相寻,地茀而不蓺,桑殒而弗蠽,衣食日耗,朕甚闵之。”民有乡风来归者,授之土田,仍给复三岁。 二月乙亥,改太祖武皇帝庙号义祖。已卯,帝御兴祥殿,复姓。 为考妣发哀,与皇后皆服斩缞,居庐,如始丧礼。 服考妣丧各二十七日凡五十四日不视朝,旦暮临。诏国事委宋齐丘,惟军旅以闻,群臣固谏,诏以墨缞听政。 帝初欲更名昂,以犯文宗讳,乃名晃。 或云朱全忠名也,又更名坦。 御史王鹄言字从旦,犯睿宗讳。庚寅,诏更名昪。 甲午,月犯南斗第六星。 乙未,契丹使曷鲁来,以兄礼事帝。 蜀使来贺即位。 追尊高祖建王恪曰定宗孝静皇帝,贞妃程氏曰贞静皇后。曾祖超曰成宗孝平王,配崔氏曰平贞妃。 祖志曰惠宗孝安王,配虞氏曰安庄妃。 考荣曰庆宗孝德皇帝,配刘氏曰德恭皇后。 庚午,作南郊行宫千间。夏四月庚辰,朝享于太庙。 辛巳,有事于南郊。 以高祖神尧皇帝配。 用上辛也,大赦。 百官进位,将士劳赐有差。民三年艺桑及三千本书,赐帛五十匹;每丁垦田及八十亩者,赐钱二万,皆五年勿收租税。诏曰:“朕以眇躬,托于民上,常惧弗类,以羞高祖太宗之遗业。群公卿士,顾欲举上尊号之礼,朕甚不取。其勿复以闻。”戊子,进封李德诚赵王、徐知证韩王、知谔梁王。辛亥,进封景遂寿王,景达宣城王。 丙寅,以齐王璟为诸道兵马大元帅。 丁未,吴越王使左武卫上将军沈韬文,荆南高从诲使王崇嗣来贺南郊。 作北郊于玄武湖西。荧惑犯月。 秋七月丙午,放诸州所献珍禽奇兽于钟山,命有司作升元格,与吴令并行。 甲寅,岁星昼见,自五月不雨,至于闰七月。 冬十月丁丑,御后楼,阅战马。 升元四年,春二月,诏罢营造力役,毋妨农时。 三月丁未,颁中正历,历官陈承勋所撰也。 丙戌,汉人闽人来聘。 夏五月,晋按州节度副使李金全来降。六月癸亥,罢宣州岁贡木瓜杂果,太师中书令赵王李德诚卒。 秋八月,立齐王璟为皇太子,仍兼大元帅、录尚书事。 璟固让,从之。 丁卯,月掩岁星。九月戊辰,契丹使梅里掠姑米里来聘,献狐白裘。 冬十月癸巳朔日,荧惑填岁星。 聚于南斗。 壬寅,以齐王璟让储贰,赦殊死以下。京师赐酺,内外诸军给优赐,禁表奏言圣睿二字,违者以大不敬论。 乙丑,诏幸东都,命齐王璟监国。 庚戌,帝自保德门御舟。 辛亥,次迎銮镇。 甲寅,至东都,入建元门。帝感念畴昔,炫染流涕不已,遣使问东畿士民不能自存者。 已未,高丽广评侍郎柳荆质来贡方物。 十一月乙丑,宴群臣于崇德宫,故第也。 以听事为光庆殿。庚辰,改东都文明殿为乾元殿,英武殿为明光殿,应乾殿为垂拱殿,朝阳殿为福昌殿,积庆宫为崇道宫;西都崇英殿为延英殿,凝华内殿前为升元殿、后为雍和殿,兴祥殿为昭德殿,积庆殿为穆清殿。乙酉,赐东畿高年疾苦茕独米,人二石。 汉使都官郎中郑翔,闽使客省使葛裕,吴越使刑部尚书杨严,来贺仁寿节。 十二月丙申,帝至自东都。 升元五年,春二月已未,杀秦州刺史褚仁规。 五月戊辰,契丹使来。秋七月,诏曰:“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同平章事、监修国史李建勋,幸处台司,且联戚里,廉循纪律,敢黩彝章。其罢归私第。”八月,有星孛于天市,数尺,七十日没。遣使振贷黄州旱伤户口。 是岁,吴越水民就食境内。 遣使振恤安集之。 升元六年,春正月甲子,月犯填星,退行在毕。 闰月甲申朔,改天长制置使为建武军。 庚寅,汉使区延保来聘。 癸巳,闽使尚食使林弘嗣来聘。都下大水,秦淮溢;东都火,焚数千家。 二月已未,以左丞相太保宋齐丘知尚书省事。 初,齐丘累求预政,帝许中书视事。又以两省事多委给事舍人,剧务多在尚书省,又求知省事,许之。 夏五月,左丞相太保宋齐丘罢为镇南军节度使。 六月,常、宜、歙三州大雨,涨溢。汉使萧规来告哀,废朝三日。 庚午,契丹使掠姑米里来聘,献马五驷。 大蟥自淮北蔽空而至。 辛未,命州县捕蟥,瘗之。 庚辰,荧惑犯房次将。辛巳,禁节度刺史给摄署牒。 秋八月甲申,汉使法物使公孙惠来谢袭礼。 九月庚寅,颁升元删定条。冬十月,诏曰:“前朝失御,四方崛起者众,武人用事,德化壅而不宣,朕甚悼焉。三事大夫,其为朕举用儒者,罢去苛政,与吾民更始。”十二月,闽使徐弘续、汉使滕绍英、吴越使右武卫大将军蒋璠,来贺仁寿节。 升元七年,春正月,契丹使达罗千等二十七人来聘,献马三百、牛三万五千。 二月庚午,帝崩于升元殿,年五十六。 十一月壬寅,葬永陵。帝临崩,谓齐王璟曰:“德昌宫储戎器金帛七百万,汝守成业,宜善交邻国以保社稷。吾服金石欲延年,反以速死,汝宜视以为戒。”帝生长兵间,知民厌乱。在位七年,兵不妄动,境内赖以休息。 性节俭,常蹑蒲履,用铁盆盎。 暑月,寝殿施青葛帷,左右宫婢裁数人,服饰朴陋。建国始,即金陵怡所为宫,惟加鸱尾,设阑槛而已,终不改作。 元宗为太子,欲得杉木作板障,有司以闻。帝曰:“杉木固有之,但欲作战舰,以竹作障可也。”江淮间连年丰乐,兵食盈溢,群臣多请恢拓境土。帝叹息曰:“吾少在军旅,见兵之为民害深矣。诚不忍复言。使彼民安,吾民亦安矣。”吴越国大火,焚其宫室帑藏兵甲几尽。将帅皆言乘其弊可以得志,帝一切不听,遣使厚持金币唁之。 仁厚恭俭,务在养民,有古贤主之风焉。 论曰:昔马元康、胡恢,皆当作南唐书。自烈祖以下,元康谓之书,恢谓之载记。苏丞相颂得恢书而非之曰:“夫所谓纪者。盖摘其事之纲要,系于岁月,属于时君。秦庄襄王而上与项羽,皆未尝有天下,而史迁著于本纪。范晔汉书,又有皇后纪,以是质之,吉级者不足以别正闰。陈寿三国志,吴蜀不称纪。是又非可法者也。”苏丞相之言,天下之公言也。今取之,自烈祖而下皆为纪。而用史迁法,总谓之南唐纪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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