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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广衡墓志铭


  ▼刑部尚书刘公墓志铭(李贤)

  刘之先,河南祥符人。其远祖有曰功甫者,仕宋为江西万安丞,子孙因家焉。公讳广衡,字克平。曾祖仁一,祖昭年,父俊英,俱业儒不仕。祖父以公贵,累赠资善大夫、刑部尚书。祖妣郑氏,妣欧氏,累赠夫人。公自幼颖敏,在等伦中卓异如老成。蚤失怙恃,遭家多难,诸弟幼弱,公与兄广泰综理家务,家遂以振。闾里莫不嘉羡,曰:“刘氏有子矣。”洎长,入邑庠,授《易》于乡先生翰林检讨宋琮。永乐庚子,遂领江西乡荐,益肆力于学,登甲辰进士。宣德戊申,拜刑部广东司主事。乙卯,升陕西司员外郎。

  正统丁巳,再升浙江司郎中。凡历三署,廉明之誉翕然。庚申秋,朝廷轸念四方多罹饥馑,欲广蓄积以御荒岁,乃简廷臣分理预备之政,勅以便宜从事,而公在首选。往浙江,即日上道,遍历郡邑,所区画甚多,得粟数百万石,为四仓以储之。复督劝有司筑陂塘,抑豪强,拯困敝,事集而民不扰。既还,朝廷嘉之。甲子,升陕西按察司副使,命专理重刑,凡疑狱赖公而明者甚众。己巳,升陕西布政司右布政使。明年,上以陕西边务方殷,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,镇守关中,盖特升也。公益感激自效,条陈十事,皆安边御寇、利国便民急务,多见施行。时边报多警,公从容裁处,咸得其肯綮。督修城堡七十余处,复奉勅转输军饷数万石于边城,适岁旱民饥,因设法济之,俾不失所,而公家之务亦办。寻召公还京治院事。未几,复命往录南京法司之狱,多所平反。既还,有白金彩币之赉。

  壬申秋,复奉命纠察湖广庶职之廉贪者。凡所黜陟,人服其公。且条陈军民利病数事,多见采纳。既还,劳以羊酒。时浙江、福建民郑怀冒、王孝心等作乱,特勅公驰往督兵捕之。至则贼已就擒。公察其啸聚之故,以山有银场,连亘深僻,贼得潜伏其中,即命伐山通道,且奏设县治,以便巡视,其患遂息。已而守臣以所获贼属俱论谋逆,报功希赏。公核其实,得首恶者十余人,悉纵之。事峻而还,赐白金彩币甚厚。丙子,复奉勅巡抚辽东,提督军务,镇静不扰,远近悦服。

  天顺改元春,皇上复位,特召公还,升刑部左侍郎。八月,遂进尚书,累膺金带绣袍之赐。公感知遇,益自力以图报称。秋九月,忽遘风疾而瘖,即上章恳乞骇骨,诏许之。既而言语如常,众医皆喜曰:“公疾瘳矣。”公独不以为然,惟谆谆属后事。未数日,疾果复作,竟不起,天顺二年十二月十五日也。距生洪武某年某月某日,享寿六十有四。

  上闻讣嗟悼,遣官致祭于其家,复命有司为茔葬事。公为人直谅通敏,宽厚坦夷,处已接人,一出于诚,不立厓岸。平居温然,和气可掬,及遇事能断,毅然不可夺,而廉介之操,始终不渝。虽历通显,服食无异于寒士。尤以文学推重于时。所为诗文,有集藏于家。

  娶康氏,累封夫人。

  子男四:曰述古;曰述宪,中顺天府乡试;曰述□;曰述绩,为邑庠生。孙男二。

  铭曰:

  木有松焉,挺然秀拔。石有玉焉,孚畅旁达。
  大江之右,懿此刘公。卓卓温温,如玉如松。
  发迹司刑,爰列三署。巨臬名藩,大有时誉。
  都台荐升,司寇载登。既忠以勤,皇宠是膺。

  皇宠是膺,惟德之厚。惟才之长,惟学之富。
  懿此刘公,邦家之光。胡不慗遗,皓首岩廊。
  我怀伊人,昭代希有。刻铭坚珉,永世不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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