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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泰神道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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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肇庆府知府赠礼部侍郎王公神道碑(杨溥) 世自汉以来,有道之士有碑,有位之士有碑,用纪德善勋业声名,为世昭监。故肇庆府知府王公,以子官加赠通议大夫、礼部左侍郎,有道有位,宜纪述公之神道。 公讳泰,字伯贞,晋司徒导之后。其先自金陵徙泰和。高祖芳洲,妣曾氏。祖天隐,妣刘氏。祖臣则,妣彭氏。考竹亭先生,元福建行省照磨,改吉安路治中,妣陈氏,继李氏,其先也。公天资瑰伟,襟度豁达,自幼颖悟,日记千言。甫冠,群经诸史,悉通大义,发为文章,浩大如也。常从安成刘云章受《易经》,尽得其藴。诸父启翁佥宪广西,公往省之,由庾岭过苍梧,憇桂林。及启翁改知崇庆,乃浮洞庭,遡三峡,至西蜀,复来游京师。足迹半天下,而山川清胜皆在观览中,一时贤大夫皆得与交游。由是志意益恢弘,文思益闳远,乡里老师宿儒亟称誉之,自以为不可及其文学也。公字学深得晋人书法,若阴阳、地理、医卜、方外之书,悉得其要,又余事焉。 公性至孝,家居时母陈夫人病,侍疾昼夜不解带,汤药必尝而后进。后及继母疾,以官守不及亲侍,抱恨终身。启翁罢归,无子,公躬养之终身,抚其孤女,得所归。处宗族亲戚故旧咸有恩意。其接人以诚意,未尝言人过失。自奉俭约,义所当存恤者,不计其有无。谪居安庆,恬退自如,所与处者无不敬爱。尝曰:“吾所守者三,言循天理而已。”其躬行之实也。 洪武壬戌,朝廷聘贤才,讲求治道,有司以公应诏。太宗皇帝召问,论及太极,公备陈其藴。时天下应诏者五百余人,上御奉天门,试经学及时务,擢公第一,且命公次第其余。上以为公论,授广东按察司,分巡雷州府海康县知县事。会罢分巡佥事,召还,吏部请改官,上曰:“江西秀才王泰颇读书。”授工部主事。时工部尚书赵俊特为上意所眷注,欲公与之讲学,公初不知之也。既莅事,俊乃谕上意如此。未几,遭父丧去,以家故滞于谒选,坐是谪安庆者十年。 戊寅,膺荐琼州知州,复以母丧去。服阕,改知肇庆。其遭际历履也,为佥事,至则询民利害兴革之故,上言振冤滞,恤孤寡,防海寇,革海北盐法之弊,开时吕塘废渠,灌东洋口,皆切时务。其移琼州,父老闻之,喜曰:“是先巡按雷州王公耶?吾属有父母矣。” 守将奏崔州黎叛,请兵剿之。公适至,谓曰:“此但黎人雠杀耳,兵发则祸及无辜,请以身任其事。”乃遣廉吏往察之,已而果如公言,黎得免其兵,诸洞咸服。凡令下,趋承无后者。琼田岁三获,所入甚薄,租皆给守土将士,将士每承其乏,横敛之。公令民每获则输其租,民遂免害。奸顽之徒,惮公严明,阴擿其过,竟无所得,遂愧服。郡民健讼,一事或连十百人,吏缘为奸,民不胜其扰,多亡生黎中。公谕以理,讼日以简,复业者万二千余口,由是郡中无事。乃修学政,新庙宇,学者兴起为南最。郡中尝大旱,父老巫祝祷之,终不雨。公曰:“是吾责也。”乃斋沐暴露,祷之烈日中。明日大雨,而半舍外尚焦然。公再祷之,复大雨。是岁郡大熟。及去官,送者十余里。既去而思之,不忘其政绩也。 改肇庆,时年七十有五,以疾卒于京师,永乐丙申七月九日也。 配欧阳氏,克相君子,为中族表仪。继萧氏。子二人:长信;仲直,由翰林历官拜吏部尚书。女一。孙男八人:䆅,国子博士;稙、穟、种、秬、稹、稚、穆。女三人。诗文遗稿千余篇。公卒时,直以翰林修撰偕其兄奉丧南还。是年十月某日,葬泰和千秋乡新山原。 越五年,原中有泉出,乃以壬戌十月某日,改葬云亭乡之聂家山。 直属余神道碑文,余以不敏辞重,惟皆尝得拜公,其仪刑至今在目,义不可辞,为之铭曰: 诗书世泽廊庙器,宜乡宜相普厥施。 乃临南服司宪纪,乃分虎符专郡治。 所至故治治民心,在我有余克攸济。 矧惟利器恒敛锐,天之福善庸有既。 不盈其躬于其类,恩典骈蕃褒所自。 龙光自天烛幽竁,谷可棱兮山可砺, 允矣我铭贻永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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