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史籍 > 明史 | 上页 下页 |
留守司 |
|
留守司。正留守一人,(正二品)副留守一人,(正三品)指挥同知二人。(从三品)其属,经历司,经历,(正六品)都事。(正七品)断事司,断事,(正六品)副断事,(正七品)吏目各一人。掌中都、兴都守御防护之事。 洪武二年,诏以临濠为中都,置留守卫指挥使司,隶凤阳行都督府。 十四年,始置中都留守司,统凤阳等八卫,(凤阳卫,凤阳中卫,凤阳右卫,皇陵卫,留守左卫,留守中卫,长淮卫,怀远卫。)防护皇陵,设留守一人,左、右副留守各一人。(属官经历以下,如前所列。)嘉靖十八年,改荆州左卫为显陵卫,置兴都留守司,统显陵、承天二卫,防护显陵,设官如中都焉。 |
梦远书城(guxuo.com) |
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