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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统历法·推步(4)


  ▲步交食

  交周日二十七日二十一刻二二二四。半之为交中日。

  交终度三百六十三度七九三四一九六。半之为交中日度。

  正交度三百五十七度六四。

  中交度一百八十八度零五。

  前准一百六十六度三九六八。

  后准一十五度五。

  交差二日三一八三六九。

  交望一十四日七六五二九六五。

  日食阳历限六度。定法六十。

  日食阴历限八度。定法八十。

  月食十三度五分。定法八十七。

  阳食限(视定朔入交。)

  零日六零已下 一十三日一零已上 在一十四日,不问小余,皆入食限。

  一十五日二零已下 二十五日六零已上 在二十六日、二十七日,不问小余,皆入食限。

  ▲阴食限(视定望入交。)

  一日二零已下 一十二日四零已上 在零日一十三日,不问小余,皆入食限。又视定朔小余在日出前、日入后二十分已上者,日食在夜。定望小余在日入前、日出后八刻二十分已上者,月食在昼。皆不必布算。

  推日食用数

  经朔  盈缩历  盈缩差 迟疾历 迟疾差 加减差 定朔 入交凡分(以上皆全录之。)定入迟疾历(以加减差,加减迟疾即是。)迟疾定限(置定入迟疾历,以日转限一十二限二十分乘之,小余不用。)定限行度(以定限,取立成内行度,迟用迟,疾用疾,内减日行分八分二十秒,得之。)日出分(以盈缩历,从立成内取之,下同。)日入分半昼分(取立成内昏分,减去五千二百五十分,得之。)岁前冬至时黄道宿次

  推交常度 置有食之朔入交凡分,以月平行度乘之,即得。

  推交定度 置交常度,以朔下盈缩差盈加缩减之,即得。

  推日食正交限度 视交定度在七度已下,三百四十一度已上者,食在正交。在一百七十五度已上,二百零二度已下者,食在中交。不在限内不食。

  推中前中后分 视定朔小余,在半日周已下,用减半日周,余为中前分。在半日周已上,减去半日周,余为中后分。

  推时差 置半日击,以中前、中后分减之,余以中后分乘之,所得以九千六百而一为时差。在中前为减,中后为加。

  推食甚定分 置定朔小余,以时差加减之,即得。

  推距午定分 置中前、中后分,加时差即得。但加不减。

  推食甚入盈缩历 置原得盈缩历,加入定朔大余及食甚定分,即得。

  推食甚盈缩差 依步气朔求之。

  推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 置食甚入盈缩历,盈缩差,盈加缩减之,即得。

  推南北凡差 视食甚人盈缩历行定度,在周天象限已下为初限,已上与半岁周相减为末限。以初末限自之,如一千八百七十度而一,得数,置四度四十六分减之,余为南北凡差。

  推南北定差 置南北凡差,以距午定分乘之,如半昼分而一,以减凡差,余为南北定差。若凡差数少,即反减之。盈初缩末食在正交为减,中交为加。缩初盈末,食在正交为加,中交为减。如系凡差反减而得者,则其加减反是。

  推东西凡差 置半岁周,减去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,余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乘之,以一千八百七十除之为度,即东西凡差。

  推东西定差 置东西凡差,以距午定分乘之,如二千五百度而一,视得数在东西凡差以下,即为东西定差。若在凡差已上,倍凡差减之,余为定差。盈历中前,缩历 后者,正交减,中交加。盈历中后,缩中前者,正交加,中交减。

  推正交中定限度 视日食在正交者置正交度,在中交者置中交度,以南北东西二定差加减之,即得。

  推日食入阴阳历去闪前后度 视交定在正交定限度已下,减去交定度,余为阴历交前度。已上,减去正交定限度,余为阳历交后度。在中交定限度已下,减去交定度,余为阳历闪前度。已上,减去中交定限度,余为阴历后度。若交定在七度已下者加交终度,减去正交定限度,余为阳历交后度。

  推日食分秒 在阳历者,置阳食限六度,减去阳历交前、交后度,(不及减者,不食。)阴历同。余以定法六十而一。在阴历者,置阴食限八度,减去阴历交前、交后度,余以定法八十而一,即得。

  推定用分 置日食分秒与二十分相减相乘,为开方积。以平方法开之,为开方数。用五千七百四十分(七因八百二十分也。)乘之,如定限行度而一,即得。

  推初亏复圆时刻 置食甚定分,以定用分减为初亏,加为复圆。各依发敛加时,即时刻。

  推日食起复方位 阳历初亏西南,甚于正南,复于东南。阴历初亏西北,甚于正北,复于东北。若在八分以上,不分阴阳历皆亏正西,复东位。(据午地而论)

  推食甚日躔黄道宿次 置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,在盈就为定积度,在缩加半岁周为定积度。置定积度,以岁前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之,满黄道积度钤去之,至不满宿次即食甚日躔。

  推日带食 视初亏食甚分,有在日出分已下,为晨刻带食。食甚复圆分,有在日入分已上,为昏刻带食。在晨置日出分,在昏昏置日入分,皆以食甚分与之相减,余为带食差。置带带差,以日食分秒乘之,以定用分而一,所得减日食分秒,余为所见带食分秒。

  ▲推月食用数

  经望 盈缩历 盈缩差 迟疾历

  迟疾差 加减差 定望 入交凡分

  定入迟疾历 定限 定限行度 晨分

  日出分 昏分 日入分 限数

  ▲岁前冬至加时黄道宿次

  推交常度 置望下入交凡分,乘月平行,如日食法。

  推交定度 置交常度,以望下盈缩差盈加缩减之即得。不及减者,加交终度减之。

  推食甚定分 不用时差,即以定望分为食甚分。

  推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 法同推日食。

  推月食入阴阳历 视交定度在交中度已下为阳历,已上减去交中度,余为队历。

  推交前交后度 视所得入阴阳历,在后准已下为交后,在前准已上置交中度减之,余为交前。

  推月食分秒 置月食限一十三度零五,减去前交后度,(不及减者不食。)馀以定法八十七分而一,即得。

  推月食用分 置三十分,与月食分秒相减相乘,为开方积。依平方法开之,为开方数。又以四千九百二十(乃六因八百二十分数。)分乘之,如定限行度而一,即得。

  推月食三限(初亏、食甚、复圆。)时刻 置食甚分定分,以用分减为初亏,加为复圆。依发敛得时刻如日食。

  推月食五限时刻 月食十分已上者,用五限推之,初亏、食既、食甚、生光、复圆也。置月食分秒,减去十分,余与十分相减相乘,为开方积。平方开之,为开方数。又以四千九百二十分乘之,如定限行度而一为既内分。与定用分相减,余为既外分。置食甚定分,减既内分为既分,又减既外分为初亏分。再置食甚定分,加既内分为生光分,又加既外分为复圆分。各依以敛得时刻。

  推更点 置晨分们之,五分之为更法,又五分之为点法。

  推月食入更点 各置三限或五限,在昏分已上减去昏分,在晨分已下加入晨分,不满更法为初更,不满点法为一点,以次求之,各得更点之数。

  推月食起复方位 阳历初亏东北,甚于正北,复于西北。阴历初亏东南,甚于正南,复于西南。若食在八分已上者,皆初亏正东,复于正西。

  推食甚月离黄道宿次 置食甚入盈缩历定度,在盈加半周天,在缩减去七十五秒为定积度。置定积度,加岁前冬至加时黄道日度,以黄道积度钤去之,即得。

  推月带食 视初亏、食甚、复圆等分,在日入分以下,为昏刻带食。在日出分已上,为晨刻带食。(推法同日食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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